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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 | 27日晚,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亚交警查获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近日,三亚交警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12月27日,三亚交警在全市城乡结合部、重点乡镇、重要路段共出动警力108人,设置检查卡点7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13起。
12月27日21时15分许,三亚交警海棠大队在223国道林旺某路段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琼BP***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向检查卡点缓缓驶来,交警依法将车辆拦截。
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于某(男,36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三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拒绝酒后驾车!
主 编:张海哲
编 辑:周 瑜
校 对:符泽云
无证还酒驾,三亚一男子被处15日拘留,罚款3500元!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