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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恢复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通告

三亚交警 2022-08-02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恢复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通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2022年4月17日起恢复车管所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考试中心的窗口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现场业务的场所吉阳区海润路诚越产业园1号馆车驾管综合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驾驶人考试中心。
二、暂不恢复的业务及场所全市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业务恢复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全市各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站及4S店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电动两轮车上牌点等社会企业恢复业务时间将根据三亚市及各区具体的防疫政策要求决定。
三、有关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为防止群众扎堆,减少传染风险,请有业务办理需求的车主、驾驶人尽量选择到“24小时无人车管所”或登录“海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i.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按以下规定执行: 1、各业务大厅采取限人限号办理,各业务大厅门口安检人员将根据大厅现有群众人数有序控制进入人员,办事群众要服从安检人员指挥,全程佩戴好口罩,通过扫地点码、行程码、测体温,在确保无异常的情况下安检人员方可让其进入; 2、进入大厅群众按顺序排队取号,取号后在等候区就坐等候窗口叫号办理,不得在大厅随意乱走动; 3、严格遵守“1米”间隔距离要求,排队进入业务大厅、大厅排队取号、大厅等候区就坐时,人与人都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 4、办事群众要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业务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5、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16日


主 编:张海哲

编 辑:张至馨

校 对:符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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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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