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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无讼”实务研讨会在平湖法院召开
平湖系陆稼书“无讼”理念发源地,该理念倡导的“息事无讼 调和息诉”与“三治融合”建设精髓高度吻合,是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部门与基层之间的协作,形成“无讼”建设工作合力,3月5日下午,平湖市“无讼”实务研讨会在平湖法院召开,平湖市委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新埭镇、陆稼书研究会等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各参会单位交流了“无讼”实务工作,介绍了在“无讼”工作实践中较成熟的经验做法,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市法院院长赵阳讲话
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朱勤明讲话
市委办副主任徐立发言
市司法局局长李夏岚、市法院副院长范俊、新埭镇党委副书记马根良、市司法局副局长董碧颖、陆稼书研究会会长金卫其、新埭法庭庭长王宗明在研讨会上发言。
接下去,平湖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嘉兴市委张兵书记关于“无讼”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中心工作,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与“无讼”品牌打造同步推进,形成多层过滤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