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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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违法谁担责 | 央视点赞行人乱穿马路构成交通肇事罪案

2月21日,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专题报道平湖法院审理的“行人乱穿马路构成交通肇事罪案”,点赞嘉兴法院判决传递“谁违法谁担责”的正向价值。▲点击观看案情回顾一天早上,向某搭乘工友的小轿车前往某工业园区施工。因进入园区需要登记车辆及人员信息,向某便下车来到了岗亭处。完成登记后,向某随即转身,并步入非机动车道,准备坐回工友的车上。然而这时,意外突然发生了。因着急过马路,向某横过非机动车道时,并未注意观察周围车辆情况,恰好与路过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咚”的一声过后,电动车驾驶人熊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向某扶起熊某的电动车,在现场停留约3分钟后乘车离开。向某称:“我当时看他没什么外伤,以为没多大事的,就坐车走了……”但事实上,这起事故远比向某想得严重。电动车驾驶人熊某创伤性脾破裂、失血性休克、左侧多发肋骨骨折(1-9)、左肺挫伤、左肩胛骨骨折、左肩关节盂骨折,并最终切除了破裂脾脏。经鉴定,熊某所受损伤属重伤二级。因向某在车辆临近时转身下台阶横过道路具有突然性,致使他人反应不及发生碰撞,且事发后逃逸,过错程度较大;而熊某的车辆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且有超速行为,过错程度较小。最终交警部门认定向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向某离开事故现场后,接到了交警队电话,能够主动前往。向某与熊某达成和解协议,向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15万元。法院认为平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横过道路,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逃逸,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向某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其能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也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法官说法交通肇事罪指向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罪并不要求特殊主体,只要承担的事故责任达到法律规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构成这一罪名。也就是说,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人同样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法律面前,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法谁担责”。构建和谐交通秩序,需要行人和驾驶人共同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行人的“小违法”也可能带来“大灾祸”。在日常出行时,万不可为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规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肇事逃逸,难逃法网。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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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存单被法院查封,他花10元挂失取现,判刑!

不小心踩进水坑他想出一计“妙招”花10元挂失补办存单转移款项4.5万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被法院判刑案情回顾被告人陈某的配偶俞某曾在法院有多起民事诉讼案件。在2017年一起民间借贷案中,法院判决俞某归还原告借款1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后因俞某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俞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2018年2月,海盐法院裁定查封、冻结俞某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因发现陈某家签订了农房搬迁补偿协议,于是海盐法院向负责发放搬迁款项的社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社区陈某家的款项由法院暂扣,并依法告知了当事人。过了几天,陈某同社区的朋友兴高采烈地去居委会领取了搬迁补偿款存单。然而,当陈某夫妻俩去领的时候,不出意外地遭到了“阻拦”。“法院冻结了这笔钱,大概4.5万元吧,我们领不出来。”他心里很憋气。虽然陈某知道妻子存在诉讼案件,但他认为这笔拆迁款是属于全家人的,里面也有自己的份额,与妻子的民事纠纷案件无关。不死心的陈某心里一直惦记着这笔搬迁款项。在外出钓鱼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踩进了水坑里,把衣服弄湿了。在回家换衣服途中,他“灵机一动”,联想到这笔款项的存单是在社区而非银行。“衣服湿了,我们换一件;那存单湿了,是不是也可以补办一张呢?”一心只想取出钱的陈某向当地某银行询问如果存单丢了该怎么取钱,银行告知陈某,只需挂失并再补一张存单即可取钱。于是,他偷偷跑去银行,花了10元挂失并补办存单,成功转移了存单内所有的补偿款4.5万元。陈某高兴地拿着这笔钱盖房子去了,这笔钱很快用于装修花掉了。然而,纸包不住火,这事儿最终还是东窗事发了。近日,陈某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法院审理在法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陈某主动退出转移款项4.5万元。海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况、认罪认罚,且退出了转移的补偿款,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法官说法在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是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措施。对于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未经允许私自开封、使用或予以隐藏、转移、变卖或故意毁损,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提醒:债务应及时返还,判决应主动履行;对于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不得擅自处置,以免得不偿失。如想依法取出自己的份额,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查封异议申请。来源丨海盐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桐乡法院“未来智能法庭”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最佳实践案例嘉兴中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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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

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2月17日上午,嘉兴中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通报2022年度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中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阳主持会议。座谈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特约监督员充分肯定嘉兴法院工作,为嘉兴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的成绩点赞,并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数字法院改革、法院队伍建设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宋健感谢各位特约监督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表示将对大家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逐一研究,充分汲取大家的智慧,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各项工作,推动嘉兴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宋健向各位监督员通报了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她表示,坚持和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司法过程中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是对司法民主形式的进一步丰富,对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巨大优越性,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法院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健全监督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重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制度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实效性,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同时,她还恳请特约监督员大胆履职,充分发挥“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作用,帮助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推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共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桐乡法院“未来智能法庭”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最佳实践案例“提前还贷”可能涉及的三个法律问题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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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未来智能法庭”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最佳实践案例

日前,2022年度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最佳实践案例新鲜出炉。其中,由桐乡市人民法院报送的“‘未来智能法庭’优化数字司法全周期助企服务”成功入选“十佳”。“未来智能法庭”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庭?2021年,借助身处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的优势,乌镇法庭启动了全国首个“未来智能法庭”建设。在这里,法庭的核心业务全部实现了数字化,虚拟法庭、“AI小智”、云上物证室等前沿法律信息技术成果,也都在法庭全面集成。比如,当事人随时随地进入虚拟法庭参与诉讼、人工智能辅助撰写裁判文书、“3D+AI+5G+物联网”技术还原现场等。对于市场主体,法庭推出4个“10分钟”司法助企服务,实现咨询、立案、审判、解纷等“全链条智治”。企业法庭内5G全覆盖,开辟“七大功能区”,企业10分钟即可完成立案、查询、缴费等诉讼事项,平均节约诉讼成本1万余元。当企业遇到纠纷,法庭开发的“在线法院”“类案解纷一件事”平台就能派上大用场,这里的AI法官助理“小智”可以为当事双方“智能审判”,金融案件庭审用时缩短至10分钟。此外,南湖法院创新“企业风险智治”,破立并举推进企业风险治理工作,也参加了此次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路演活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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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可能涉及的三个法律问题

近期,提前还贷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加入到了提前还房贷的行列。其实,提前还房贷的背后涉及到了法律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提前还贷的那些事儿👇老李几年前买房子的时候在银行办理了二十年贷款,6%-7%的房贷利率计算下来每月还贷压力不小。最近,LPR进行下调新增房贷利率不到4%,房贷利率与其他贷款利率之间的高利差让老李动了提前还贷的念头。老李到银行一打听,发现提前还贷申请已经排到了三个月之后。不仅如此,老李还听说,提前还贷还不是想还就能还,隔壁的老赵提前还贷还交了不少违约金。这事儿老李越想越糊涂,贷款利率调整变化算不算情势变更呢?提前还钱不是好事儿么,怎么还能违约呢?银行要是不接受提前还贷,老李起诉的话诉请是什么呢?问题一:房贷利率调整是否属于法律上情势变更?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司法实践中,对情势变更的审查重点在于:1.是否存在情势变更的事实,即合同存在的基础情况是否发生变化;2.情势变更是否是合同双方不能预见的,且双方均无过错;3.继续履行原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制度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因其涉及合同的变更、解除,所以法院通常持较为严格、审慎的态度。那么,调控银行房贷利率是否属于情势变更呢?首先,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合同属于借款合同,房贷利率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整波动并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继续履行合同不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况。其次,按揭贷款通常持续时间较长,除固定利率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未来调控贷款利率的可能性。此外,民法典也明确将商业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之外,所以在商业活动中,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而产生的损失不适用情势变更。老李买房贷款时房贷利率受当时的房地产政策、供求关系、整体经济发展情况等影响,现在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不属于情势变更,老李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问题二:老李想提前还款违约吗?需支付银行违约金吗?老李所谓的提前还贷,即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余额的行为。提前还款是否构成违约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等来进行判断。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贷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提前还贷则不构成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提前还贷为违约行为,约定了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款人提前还款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所以,老李提前还款会不会构成违约需看贷款合同的具体约定。由于提前还贷可能增加银行的人力成本,减少银行预期利息收入,对银行的资金运营产生影响,很多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将提前还贷约定为违约。对于违约金的收取方式也因银行而异,有的银行将利息作为违约金,如: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三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1-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二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等等。而有的银行按照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比计算违约金,如: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将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3%人民币作为违约金;1-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2%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等等。所以,老李想提前还房贷,除了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打打算盘外,还要明确自己手中合同的具体内容。问题三:如合同中没约定,双方协商未果,银行仍拒绝老李提前偿还房贷,老李想起诉的话应如何提出诉请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对提前偿还贷款的情况进行约定,也未能协商一致,那么在不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况下,银行不能拒绝老李提前还贷。老李有权到法院起诉银行接受其提前还款,如果银行举证证明老李的提前履行行为增加了费用,那么银行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主张由老李负担此项费用。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提前还贷款,可以关注以下几点:1.权衡自身投资收益与贷款利息之差,再谨慎做出是否提前还款的决定。2.考虑还款方式,谨慎选择是否提前还款。目前我们房贷的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金还贷法和等额本息还贷法,一般来说,等额本金这种还款方式前期偿还的本金多、利息少,而等额本息这种还款方式前期偿还的利息多、本金少,各位购房者可以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计算已还本金、利息额度,做出更利于自己的还款选择。3.关注还款计划的变更情况,若提前还款,因涉及对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或贷款金额的变更,购房者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提前还款的方式,并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切莫因没有留足还款资金而导致新的违约情况。4.要与银行认真核对还款方式、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内容,并留存好还款相关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京法网事++往期推荐缺个男朋友?法院小哥哥了解一下!男子“一房五卖”,圈走定金70余万元,法院判了!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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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个男朋友?法院小哥哥了解一下!

改革创新统统不在话下……今天一起认识嘉兴法院小哥哥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建议收藏!法律文书中12种常见标点符号误用情形男子“一房五卖”,圈走定金70余万元,法院判了!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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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房五卖”,圈走定金70余万元,法院判了!

在短短半年时间里男子打着“卖房”的旗号先后和5人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定金70余万元日前,南湖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案情回顾因给家属治病、抚养子女和偿还债务,急需用钱的姚某将名下一套房产挂在多家房产中介进行售卖。2021年1月,姚某通过A中介将该房出售给莫先生,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约定由莫先生先行支付定金6万余元,待同年3月姚某将贷款还清后双方再办理余下手续。后姚某不愿支付税费,与莫先生和中介多次协商无果,姚某便心生不快。此时王先生通过B中介欲购买姚某的这套房产,并愿意承担税费。姚某因急需用钱,便隐瞒了该房产已出售的事实,然后伪造了一张房产证与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定金11万元。此后,姚某抱着侥幸的态度,采用伪造或补办证件等手段得来的房产证,又通过其他房产中介与张某等3人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0万元。法院判决南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结合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判决后,姚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说法一房多卖套路深,房产买卖需谨慎。本案中,姚某隐瞒与他人已经签约的事实,采用伪造或补办证件等手段,以一套房产先后与5名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被害人的定金和购房款,用于其归还债务和消费等,致使被害人的钱款遭受损失,其主观上并无履约意愿,其行为本质已经超越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房屋此时不再是交易标的,而是作为作案工具被反复利用,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也提醒购房者,买房不是小事,买房前一定要确认对方房屋的产权信息,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合同签订后可以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支付房款有必要选择第三方监管,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同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来源丨南湖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建议收藏!法律文书中12种常见标点符号误用情形嘉兴中院向党外人士专题征询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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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法律文书中12种常见标点符号误用情形

标点符号是法律文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文书起草过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主要包括逗号、句号、分号、顿号、引号、冒号、括号、连接号、书名号、下脚点等9种。本文归纳整理法律文书中12种常见标点符号误用情形,以供参考。常见情形一:在并列分句中使用逗号统领例1:各职能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错误)各职能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正确)解析:《标点符号用法》(GB/T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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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向党外人士专题征询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

2月9日上午,嘉兴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通报2022年度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和法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征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建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小平主持会议。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君等参加会议。涂冬山介绍,202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对标“两个先行”、全力奋进“两个率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5万件,办结8.67万件。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一审改判发回瑕疵率全省最优、12月以上长期未结案“动态清零”,诉前化解率与诉中化解率均处于全省最优水平,各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9次,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浙江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等一批先进典型。民盟市委会主委周连昆、民建市委会主委戴铭、致公党市委会主委赵如英,民革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吕新建、民进市委会副主委顾云祥、农工党市委会副主委陈刚、九三学社市委会专职副主委迮育彬、市工商联副主席张虹、无党派人士代表鞠全等先后发言,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市法检两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结合自身党派、工作领域和行业特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法治嘉兴和共同富裕等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李小平指出,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法检“两院”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是中共嘉兴市委贯彻落实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李小平强调,今年正值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75周年,也是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起步的关键时期,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高质量政治协商工作,作为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嘉兴市域实践。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坚定合作初心,弘扬法治精神,加强专业领域学习,围绕法治嘉兴、清廉嘉兴建设多谋良策、多出实招、多建诤言,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希望市法院、市检察院持续深化落实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为党外人士的知情明政、参政履职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共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用假房本骗学区,秀洲一家长被判刑!小伙伪造交通事故现场72起,骗保27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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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房本骗学区,秀洲一家长被判刑!

为了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学区房成了很多父母争抢的对象然而,秀洲一家长却动起了歪脑筋办假证企图浑水摸鱼法院判了!案情速递2018年6月,苏某的儿子到了要读小学的年龄,他最心仪的小学是嘉兴市某重点小学,“我想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当时觉得这所重点小学很不错,儿子去读书也方便,我很想让儿子去那里上学。”然而,苏某并没有该小学的学区房,作为父亲的他陷入了焦虑。一天,苏某从工作单位路过该重点小学校区附近时,恰巧看到了一家店面的卷帘门上刻有“办证+电话号码”的字样,苏某瞬间有了主意。苏某通过门面房卷帘门上的办证广告,电话联系上办假证的人,向其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位置、儿子上学的时间等信息。为了避免与别人冲突,苏某还特地去查看了该重点小学所属学区的小区,报给做假证的人一处根本不存在的房屋。两天后,苏某在某公园附近以300元的价格向办假证人员购买了假房产证一本。由于当时学校还采用线下报名形式,苏某使用该伪造的房产证,成功为其儿子办理报名手续并入学。2022年8月,嘉兴市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苏某的“把戏”。8月17日,嘉兴市审计局将苏某涉嫌伪造假房产证为子女办理入学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月18日,苏某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应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苏某刑事责任,依法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裁判秀洲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法官提醒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妄图以假证蒙混过关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诚信才是最好的家庭教育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丨秀洲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定了!为服务保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浙江法院这样干!小伙伪造交通事故现场72起,骗保27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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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为服务保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浙江法院这样干!

图为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现场。2月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近期党中央、最高法院、省委重要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招社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汉水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各中院、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进行述职述廉,并汇报2023年工作思路。省高院班子成员、厅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中院、宁波海事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会。图为李占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新一届省高院党组履职起始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起点,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的新方位、大逻辑,树立战略自信、坚定必胜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持续全面深化“四项建设”,不断加快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贡献更多法院力量。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近期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通过学习领会,认清形势任务,明确思路举措,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安全。要通过学习领会,看到问题和困难,深刻认识到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水平、司法权力规范化运行、司法环境、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向前发展。要通过学习领会,激发奋进精神,把握工作主动,始终牢牢做到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会议指出,要把握重点、压茬推进,加快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要突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示范争先,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浙江法院见行动”。要聚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示范争先,着力打造法护平安最佳实践地、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标杆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最优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营造最优法治环境。要激发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动力源,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示范争先,攻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助力深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持续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要紧盯案件质量生命线,在打造为民公正司法高地上示范争先,开展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提升工程、执行工作规范化提升工程、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工程、司法公正综合提升工程,进一步擦亮浙江法院“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鲜明标识。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打造堪当新时代重任的法院队伍上示范争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抓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抓责任落实,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清廉法院。会议强调,要奋进争先、狠抓落实,确保全省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强化学习意识,有全面过硬的底气,靠学习修身、靠素质立身、靠本事强身。要强化担当意识,有舍我其谁的胆气,把担当作为体现在坚持司法为民上、担难担险担重上、狠抓工作落实上,一步一个脚印把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的蓝图变为现实。要强化实干意识,有求真务实的硬气,把工作往实里干,问题往实里抓,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失去市场,让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赢得机会,在全省法院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强化团结奋斗意识,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气,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变“催着干”“推着干”为“争着干”“比着干”,形成大合唱、推进大解题、落实大闭环,不断创造辉煌的业绩。会上,省高院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对各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工作进行评议,各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展开互评,进一步激发全省法院担当实干、能闯敢干、干净能干的澎湃动力。来源丨浙江天平++往期推荐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小伙伪造交通事故现场72起,骗保27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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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

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产生与金额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更是普遍现象。实践中发生的借款本金数额不断增大,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今天,我们转载法语峰言公众号推出的《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版)》一文,试图在法律“理解与适用”的层面上,将民间借贷中利息的相关问题梳理清楚,望有助于实践中问题的解决、风险的规避。一、民间借贷中的三类利息1借期内利息即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计收的利息2逾期利息即在借款期间经过后、截止借款清偿前,就未偿还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3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即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另行计收的利息由于根据《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260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所以逾期利息的计算又可以分为两段:一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对于后者,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2020〕17号)第24条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就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是否支持出借方对于利息的主张,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主体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不支付利息不支付利息仅一方为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不支付利息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所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是就“借期内利息”而言,当事人之间对于逾期还款的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不影响权利人对于逾期利息的主张。三、借期利息根据法释〔2020〕17号第25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需注意,该规定同样适用于逾期利息。四、逾期利息根据法释〔2020〕17号第29条等规定,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形:1明确约定逾期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2明确约定借期内利息但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3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4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另外,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与下述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后产生的利息相比,该利息属于一般债务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8月1日)(下称《迟延履行利息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五、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260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上述《迟延履行利息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但是该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本解释施行时尚未执行完毕部分的金钱债务,本解释施行前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之前的规定计算;施行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本解释计算。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2009年5月11日)对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定。据此,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分两部分进行计算:第一部分:根据上述批复,截止2014年7月31日,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含利息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日)×2×迟延履行期间(参照相应期限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利率变动分段计算)。第二部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自2014年8月1日起截止履行完毕之日,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两部分计算结果相加即为需计收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的基数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评估费、鉴定费、公告费等因诉讼或仲裁所支出的费用,但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申请费。需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260条的规定,未按照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都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是一项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有约定、法律文书是否有记载,只要出现本法律条款规定的情形,就应当予以适用。也即,不论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是否引用《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260条的规定,在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均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六、其他问题(一)“砍头息”即出借人在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从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有的是预先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有的则是预先扣除借期内全部利息。对此,法释[2020]17号第26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二)复利所谓的“复利”“利滚利”“驴打滚”,即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计算复利是金融机构使用的一种计息方法,民间借贷中也有常出现此种约定。法释[2020]17号第27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新旧规定的衔接法释〔2020〕1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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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伪造交通事故现场72起,骗保27万余元,法院判了!

保险的设立是为了帮助人们在发生意外之时能够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然而,海宁的程某明明没发生意外却打起了保险理赔金的主意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基本案情程某平时做着汽修工作,对保险公司处理保险事故的流程十分熟悉,于是逐渐动起了歪脑筋。2017年1月的一天,程某伙同好友朱某,将自己的汽车与朱某的汽车故意伪造成交通事故现场,通过程某的运作,最终骗取到了9000余元保险公司理赔金。这让程某尝到了甜头,看着骗保的钱来得这么容易,更多罪恶的想法也在程某心头不断滋生。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被告人程某单独或与他人结伙串通骗保,以伪造机动车交通事故现场等方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出险理赔,分别骗取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共计72起,涉案金额共计27万余元。经嘉兴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程某的骗保行为终于败露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家属退赔保险公司11万余元法院认为海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单独或分别结伙他人多次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计2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来源丨海宁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世界湿地日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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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 | 嘉兴首个生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启用

今天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恢复”旨在提高全社会对湿地重要生态价值的认识促进推动修复湿地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时代恢复性司法理念,日前,海宁法院联合海宁检察院、海宁水务集团举行“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一同见证。据悉,这是嘉兴市首个生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嘉兴中院环资庭庭长金富祥,海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洲娜,海宁检察院副检察长章小平,海宁水务集团党委副书记沈晔等参加揭牌仪式。△海宁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为省级湿地公园,湿地面积2608亩,分布在4.2公里长的长水塘两岸,是市区居民供水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日净水量可达30万吨,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列入浙江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名录。作为海宁市两个饮用水源生态湿地之一,对海宁市的饮用水安全、生物多样性保育、气候调节等方面具有多重生态服务功能,被誉为海宁的城市“绿肺”。△海宁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此次法检两院共同设立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主要针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环境资源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案件,通过提供补植复绿、劳务代偿、野生动物保护等替代性修复的场地,责令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通过从事修复劳动、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推动司法判项落地,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同时,基地内设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馆,兼具法治宣传教育、生态环保科普等多元公益功能,对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好家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我们将以基地的设立为起点,在专业化审判的基础上深挖工作潜能,结合司法实践,创新开展恢复性司法和替代性修复,确保基地最大限度发挥功效;以基地的设立为抓手,结合海宁生态环境特点,进一步增强司法研究和法治宣传,持续擦亮司法保护品牌,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和社会参与热情;以基地的设立为契机,继续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联动格局,为“美丽嘉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金富祥表示。延伸阅读湿地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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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每一位担当实干者喝彩 | 嘉兴中院召开202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月1日下午,嘉兴中院召开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会暨202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2022年的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2023年工作。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越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嘉宣读表彰文件。荣誉天平奖章金富祥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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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 | 共享法庭让基层治理之花在吴根越角绽放

一屏,一线,一终端……扎根基层的“共享法庭”连通村庄、穿越阡陌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让基层治理之花在吴根越角绽放日前嘉兴日报整版报道“共享法庭走进文化礼堂”一文一起来看看“谢谢法官让我们拿到了工资,生活费和小孩的学费都有了着落。”在嘉善西塘镇邗上村文化礼堂“共享法庭”的执行款发放现场,农民工老吴向法官连声道谢。2022年初,某家居公司因多方因素影响,生产订单大幅减少,资金链出现问题,最终关停倒闭,拖欠50多名工人工资报酬130余万元。工人们长期未收到工资,又无其他收入来源,故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西塘法庭通过“快速立案、高效审判、主动执行、迅速处置”一站式高效“立审执”服务,为50多名农民工解决了烦“薪”事。2022年9月,在西塘镇邗上村文化礼堂,法院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工人身份信息和执行款明细后发放工资,工人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欣喜的笑容。文化礼堂“共享法庭”为农民工解决烦“薪”事,拿到工资的工人喜笑颜开。在西塘镇礼庙村文化礼堂内,一场调解正通过“共享法庭”同步直播。袁某和朋友餐馆小聚,窗外下雨,袁某帮忙将朋友电瓶车推到屋檐下,刘某过去帮忙推了一把,结果意外发生,袁某的右眼被电瓶车的反光镜支撑杆戳伤,几近失明。袁某生活较为困难,受伤后其劳动能力受限,生活陷入困境。该纠纷经多次调解均无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找到西塘法庭,希望法官参与指导调解。通过“共享法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辨法析理。经过耐心解释与沟通,几人均同意调解方案,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典”亮生活,法润心田。“共享法庭”走进富士康文化礼堂。农村文化礼堂悬挂国徽,一场民事庭审即将开庭。日前,西塘法庭干警前往礼庙村文化礼堂,结合村民生活中碰到的热点法律问题,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分析讲解《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同时,干警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劝导老年人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落入养老诈骗的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连通村庄,穿越阡陌,“共享法庭”服务群众“零距离”。近年来,嘉善法院西塘人民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助力推动梦里水乡向乡村振兴样板的全景演绎。目前,西塘法庭现已在辖区的西塘、陶庄两个镇实现村和社区“共享法庭”全覆盖。这些“共享法庭”绝大多数都设在农村文化礼堂,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网上立案、线上诉讼、巡回审判、驻村普法、为农服务等送到群众家门口。一年来,“共享法庭”指导调解41件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2件次,开展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5场次、300余人次。“共享法庭”为辖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在嘉善,通过“共享法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常态。嘉善法院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把法庭建在群众身边,让司法服务有效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最末端。基层人民法庭更是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把相关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旅游巡回法庭在西塘古镇景区开展《民法典》宣传。黄桃季节,法官们下乡为农服务。让文化礼堂赋能。“共享法庭”赋予了文化礼堂新的职能,文化礼堂也成为“共享法庭”普法惠民的前沿阵地。助力共同富裕,推进法治共富,一幅共建共享助力共富的古镇新图景正在西塘徐徐展开……联合蓝天救援队,在西塘古镇水上巡查。嘉善法院防范养老诈骗微电影《汤圆》在陶庄镇汾南村文化礼堂“共享法庭”取景。来源丨嘉兴日报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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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一案例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

日前浙江发展改革委在全省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并确定了2022年四季度十佳创新案例桐乡法院一案例入选嘉兴桐乡市创建“未来智能法庭”优化数字司法全周期助企服务桐乡法院聚焦市场主体快速便捷解纷需求,创新“未来智能法庭”综合集成改革,推出四个“10分钟”司法助企服务,实现咨询、立案、审判、解纷等“全链条智治”,有效提升司法公正力度、执法速度和服务温度,切实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减负、纾困解忧,助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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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在新春嘉兴第一个大会上强调:加快推动嘉兴从“制造大市”迈向“智造创新强市”!

1月28日下午,全市三级干部大会暨智造创新强市建设推进大会在嘉兴大剧院召开。市委书记陈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四敢争先”,推进智造创新,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实体根基、实业支撑、实力保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军主持会议,市领导高玲慧、陈利众、帅燮琅等参加。陈伟指出,过去一年,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抓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描绘了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的美好蓝图,实现了经济运行企稳回升向好,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擦亮“幸福一‘嘉’人”民生优享品牌,建党圣地日益成为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以奋进之笔书写了嘉兴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篇章。陈伟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加速推进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和嘉兴撤地建市40周年。省委已经吹响“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奋进号角。面向新征程,制造业始终是强市之基、富民之本、发展之源。要因势而谋、顺势而动、乘势而上,推动嘉兴从“制造大市”大踏步迈向“智造创新强市”。陈伟强调,要树立战略眼光,切实增强打造智造创新强市的历史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时代机遇感。回望来时的路,这是立足基础、高处攀高的必然选择。审视脚下的路,这是攻坚破难、转型跨越的迫切选择。借鉴成功的路,这是遵循规律、顺势而为的主动选择。远眺前行的路,这是抢抓机遇、赢得未来的战略选择。嘉兴打造智造创新强市,是历史的接力、是战略的呼唤、是发展的必然,拥有着扎实的基础、难得的机遇、广阔的前景,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不搏更待何时。陈伟强调,要找准发力赛道,全力以赴打造智造创新强市。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提升创新链赋能产业链,建强人才链支撑产业链,融通资金链浇灌产业链,加快制造业高端化转型。要坚持以链式集聚为导向,大力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立足优势、放大特色、着眼未来推进集群化,加快制造业集群化发展。要坚持以“数智融合”为抓手,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制造业数字化变革。要坚持以低碳环保为要求,实施能源革命,推进绿色转型,深化腾笼换鸟,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提升。要坚持以培优扶强为关键,着力培育展翅高飞的“大雄鹰”、专精特新的“小巨人”、朝气蓬勃的“潜力股”,加快制造业主体梯队化成长。陈伟强调,要全面开展“四敢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凝聚起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干部要敢为,争当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攻坚连”,敢于创先例、争上游、破难题。地方要敢闯,争当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劲战旅”,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推动“嘉兴办事不用求人”“嘉兴办事依法依规”“嘉兴办事便捷高效”“嘉兴办事暖心爽心”,全面打响“浙里最‘嘉’”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要敢干,争当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主力军”,坚定信心、坚守实业、坚韧奋斗。群众要敢首创,争当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的“后援团”。会上宣读了我市2022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和表彰命名情况,并进行颁奖仪式;嘉善县、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海宁市黄湾镇、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7家单位作表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嘉兴经开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来源丨读嘉++往期推荐@法院人,你的兔年新愿是?十连冠!嘉兴中院这项考核再获一等奖!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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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连冠!嘉兴中院这项考核再获一等奖!

1月28日下午,全市三级干部大会暨智造创新强市建设推进大会召开。会议通报了202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并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嘉兴中院再次捧回一等奖奖牌,实现“十连冠”!​​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盛建生摄202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对标“两个先行”、全力奋进“两个率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45万件,办结8.57万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这一年,我们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市委高规格召开市委法院工作会议,出台推动新时代嘉兴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切实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紧扣省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市委关于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对标‘两个先行’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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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你的兔年新愿是?

我们努力了,收获了
202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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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2 | 我们努力了,收获了

365个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构建了我们共同的2022。那些努力奋斗的身影、辛勤耕耘的收获、诚意满满的感悟……珍贵的点点滴滴,汇聚成我们澎湃再出发的动力。今天,一起回顾2022年嘉兴法院的那些高光时刻。综合性荣誉全国优秀法院海宁法院全省突出贡献法院平湖法院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嘉兴中院行政庭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杨宇超浙江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邹
20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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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2 | 嘉兴法院弘扬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

过去的一年,嘉兴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一份份兼具天理、国法、人情的判决,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扬正气、树新风,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信心、有遵循、有保障。现将2022年度弘扬社会正能量十大典型案例整理发布。目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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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薪”过年 | 嘉兴法院暖春集中执行,让群众过好安心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日前,嘉兴法院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重点对涉农民工工资、中小微企业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1038人罚款295人对272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达成和解191件执行完毕794件执行到位金额1.13亿元为534人发放工资1361万元1某包装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泥潭,多起涉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嘉善法院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且拖欠25名工人32万余元工资。工人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法冻结企业账户,将公司账户内款项10万余元扣划至法院,按比例支付给李某等25名工人。同时立即对企业所有机器设备等资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待机器设备处置变现后,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谢谢法官,我们终于可以开心地回家过年了!”拿到拖欠已久的第一笔工资,李某等人连连表示感谢。2经法院判决,刘某需支付员工李某工资6万余元,但刘某未及时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动中,桐乡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刘某,要求其履行工资款,起初刘某坚决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支付工资,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后,刘某神色紧张,立马表示会将钱凑齐交到法院。三小时后,刘某按约来到法院,将新取的6万元现金交到执行干警手中,案件执行完毕。3被执行人王某玉涉及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涉案标的3.2万元。海宁法院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王某玉,但她始终直接拒不接听电话,玩起了“失踪”,于是海宁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布控排查。在公安机关协查帮助下,被执行人王某玉找到了,执行干警遂将其带回法院,并扣押了其名下的车辆。最终,王某玉全部履行完毕。因其拒不履行,法院对其罚款处罚。4“这都快过年了,你们还不休息?”,被执行人郑某看到突然出现在家里的南湖法院执行干警,有点懵。“你还知道快过年了,你欠工人的工资都不付,他们怎么过年。现在法院依法对你强制拘传!”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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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抗拒抵触到主动履行,七旬老人点赞法院执行“有温度”

“这案子也是我的烦心事,终于解决掉了,感谢法院的理解和帮助,让我觉得很暖心……”近日,年过七旬的被执行人高阿姨向南湖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为法院“有温度”的执行点赞。2022年,高阿姨因一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高阿姨并到其家中走访,说明来意后,高阿姨表示:“这个案子是我女儿用我名义在公司登记后操作的,后来的事我也没想到。我女儿也去世了,50万让我们老两口怎么还。”执行干警细致地询问了高阿姨家现在的情况,得知高阿姨名下只有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可进行财产处置,但她认为自己在这起纠纷中不是实际转让股份的人,不应该承担原告的赔偿责任,所以对案件执行有强烈的抵触情绪,称“你让我搬出去就是让我死啊?”考虑到高阿姨夫妻俩都年岁已高,只是言语过激,并没有暴力抗拒的行为。加之执行干警了解到高阿姨的双眼和她丈夫的双腿均有顽疾,确实存在困难。执行干警耐心地安抚着高阿姨的情绪,待情绪稳定后,劝导其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义务,向其阐明虽然存在困难,但也要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尽快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耐心诚挚地做申请人的工作。第三次登门时,高阿姨的履行态度明显变得诚恳,表示自己的履行能力与申请人的要求之间确实存在差距,夫妻俩商量后,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丈夫年轻时工厂分得的属于婚前财产的一套小户型房屋出售,但是款项仍然不足以全额履行,希望法院从中给予调解,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执行标的做出一些让步并宽限还款期限,以便其把那套房子卖了来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执行干警在双方之间来回做工作,最终,申请人与高阿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以履行4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放弃10万余元,并同意给予高阿姨一定的宽限期限,等高阿姨把房子卖了之后再还款。“法官,我房子已经卖了,40万元已经全部凑齐了!”日前,执行干警接到高阿姨的电话。考虑到两位老人行动不方便,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到其家中接两位老人去银行汇款。当天,高阿姨将全部的款项履行完毕。本案是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展现,执行干警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关心理解被执行人的境遇,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乃至其家属的权益的损害,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展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来源丨南湖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嘉兴7位基层法院执行局长亮出2022年执行工作成绩单!海宁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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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一直帮助着我们农民工……”法院司法救助让他过上“暖心年”

“‘群众事无小事’这句话在你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是你们一直帮助着我们农民工……”春节前夕,桐乡法院执行干警罗静之收到了一封来自四川的感谢信和一面写着“尽心尽责,热情服务”锦旗。申请执行人江某用最真挚的语言,向执行干警表达自己深深的谢意和对执行工作最朴实的认可。事情要从2019年4月说起,江某受雇安装某时装城观光电梯的玻璃。完工后,雇主王某一直拖欠工钱不付。为讨回工钱,江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支付江某劳动报酬共计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江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为了让江某早点拿到工钱,执行干警穷尽执行调查手段,仍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倒是发现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还有几起执行案件,都无力偿还。在与江某的几次交谈中,执行干警又得知江某和家人常年患病,开支全靠年过六旬的江某一人承担,生活十分拮据,如今江某因病住院,医疗费还没有着落。恰逢年关,如何过一个安心年成了江某一家“烦心事”。考虑到案件双方的情况,执行干警立马想到了司法救助这条途径。收到江某的申请后,法院依法审核了相关情况,为江某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通过的第一时间,执行干警联系到江某,告知了这个好消息。近日,司法救助金1万元汇到了江某的账上,让这个家庭能过上一个“暖心年”。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既是对我们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激励激励我们更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执行工作更有力度、更有准度、更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丨桐乡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嘉兴7位基层法院执行局长亮出2022年执行工作成绩单!海宁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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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7位基层法院执行局长亮出2022年执行工作成绩单!

为加强市中院对辖区基层法院的“三统一”管理,切实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1月13日下午,嘉兴中院召开2022年度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越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7位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交出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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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海宁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近年来海宁法院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省高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评估考核列嘉兴法院第一全省第七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旗帜鲜明讲政治争当“绝对忠诚”的示范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干警勇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着力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抓实抓细“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和“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引领司法服务出实效,荣获嘉兴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海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潮城天平”入选嘉兴市机关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获评海宁市“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单位。紧扣中心强担当争当“服务大局”的示范表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先后出台司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法助共富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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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省高院工作报告里的嘉兴元素

1月13日下午,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在这份干货满满的工作报告中,有不少嘉兴元素,特别是对嘉兴法院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弘扬社会正能量,大力推动跨域司法协同、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工作予以关注肯定。在“以思想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一段中,报告提到,各地市相继召开市委法院工作会议,出台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为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嘉兴召开市委法院工作会议。(点击图片阅读)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段中,报告提到,审结“保安陪同送医无需赔偿案”,判决积极送医救治的保安和物业无需赔偿,传递“好人不能吃亏”的社会风尚,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引导崇德向善。▲央视点赞嘉兴法院判决:司法引领价值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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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浙江高院五年工作报告(2018-2022)

2023年1月13日在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代表浙江高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摄影:胡元勇)来源丨浙江天平++往期推荐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开幕喜报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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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更加精彩的浙江篇章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开幕易炼红主持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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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法院“四理”中心揭牌启用,欢迎案件当事人咨询

1月10日下午,海宁法院举行司法事理、法理、情理、心理释明疏导中心(简称“四理”中心)启动仪式。嘉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平,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濮新达为“四理”中心揭牌,并实地进行调研,海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强出席活动。“四理”中心是海宁法院深入贯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仪式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就如何开展好“四理”中心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认同感、满意度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李忠平充分肯定了海宁法院该项司法为民创新工作,并提出了四点希望。一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要把“本院认为”背后的是非曲直,用老百姓听得懂的方式、充满人情味的言语进行表达,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对待司法裁判结果。二要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要通过一个个案例的阐明,让群众在内心逐步积累起对公平正义的信心,真正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要严格规范高效运行。要秉持“想就想明白、做就做极致、干就干出彩”的奋斗精神,不断推进工作机制规范化、人员配置专业化、释明方式多元化。四要有效助力多元解纷。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四理”中心实体化运营与“共享法庭”应用、法官驻镇联村等措施互相打通、互为支撑,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便捷可得。王建强表示,海宁法院将切实增强主动运用“四理”中心工作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的责任感,加强“四理”中心的规范化、专业化、精品化建设,同时期待专职疏导员能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尽心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疑惑、疏通情感,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随后,李忠平和王建强为聘请的疏导员颁发聘书。2名专职疏导员就如何履责担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了表态发言。什么是“四理”中心?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防范诉讼风险,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和自动履行,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海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司法事理、法理、情理、心理释明疏导中心(简称“四理”中心)。通过构建“四理”中心,疏导提起上诉的案件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接受司法裁判结果,并在裁判生效后,通过督促履行,疏导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正确对待司法强制力,主动履行生效裁判。同时全程为情绪不稳定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通过法官主动释明、预约释明、指定释明以及心理疏导等方式,全方位做好当事人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四理”中心咨询电话:0573-87027040END来源丨海宁法院++往期推荐三级法院司法警察齐聚南湖畔,共同庆祝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嘉兴中院司法大数据应用研究工作荣获全国一等奖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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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平湖法院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院”

日前,省高院发布《关于对全省突出贡献法院和突出贡献法官予以表扬的通报》。平湖法院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院”,嘉兴中院陈启清、秀洲法院徐辰丽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官”。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三级法院司法警察齐聚南湖畔,共同庆祝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嘉兴中院司法大数据应用研究工作荣获全国一等奖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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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司法大数据应用研究工作荣获全国一等奖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第七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工作获奖情况进行通报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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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法院司法警察齐聚南湖畔,共同庆祝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在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1月10日下午,省高院、嘉兴中院及南湖、秀洲、嘉善法院司法警察齐聚嘉兴南湖革命圣地,联合开展“忠诚无悔护天平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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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周强出席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贺荣主持1月8日下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图为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现场。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陈文清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政法工作成绩,深刻分析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的历史方位,提出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会议指出,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按照“稳中求进、巩固提升”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巩固法院改革发展成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各级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有力,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迅速,服务高质量发展扎实高效,民生司法保障有温度有力度,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过硬法院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法院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牢固树立正确刑事司法理念,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证明标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不断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大力提升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地方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图为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服务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助力提升我国数字经济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服务做好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各类污染环境犯罪,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质效,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要求,要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加大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健全司法为民机制举措,巩固拓展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会议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做好“五五改革纲要”收官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优化法官培养、遴选等制度,深化法官员额制度改革,完善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创新发展,深化司法公开,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和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完善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会议要求,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健全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轮训长效机制,强化青年理论武装,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切实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干警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持续转变司法作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贺小荣、沈亮、李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班子成员、各高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往期推荐嘉兴中院获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老年人骗老年人!他们在菜场、小区寻找目标,法院判了!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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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

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在“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中国人民警察节”即将到来,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希望同志们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再立新功。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并讲话,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全力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来源丨新华社++往期推荐嘉兴中院获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老年人骗老年人!他们在菜场、小区寻找目标,法院判了!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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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骗老年人!他们在菜场、小区寻找目标,法院判了!

孙爷爷(76岁)“她们都说这个羚羊角老年人吃了什么病都能吃得好,我想想我老婆身体不好就想着买点。”叶奶奶(72岁)“我说我有糖尿病,他马上就说他亲戚吃了羚羊角后糖尿病都好了,一定要我买一些。我被他们围着说得头都晕了,想到这个可以治糖尿病的就买了一个疗程。”宋奶奶(72岁)“对方跟我介绍说这个是羚羊角,可以治疗眼睛、调理身体,我自己本身眼睛有疾病,就有购买的想法,‘黄医生’说吃一包没用的,我就花了500块一共买了5包。”温奶奶(70岁)“两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老太太跟我说可以治我脸上的老年斑,下次见面我的老年斑肯定消退了,我当时还很高兴,一共买了9包。”老人们所说的“羚羊角”到底是什么灵丹妙药真的能包治百病吗小心!你被骗了这是由4名平均年龄63岁的老年人组成的诈骗团伙,他们编造“羚羊角”的奇效,瞄准老年人实施诈骗。近日,秀洲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件。“四问”诈骗团伙揭秘骗局Q:你们卖的“羚羊角”到底是什么?“我们用晒干的黄芪冒充羊角切片的中药材,骗老年人说这个羚羊角切片有通经活血的功效,骗他们买来泡茶喝。实际上就是一般中草药黄芪晒干后的切片,最多只有一点补中益气的功效。我们自己动手把黄芪装进透明塑料袋,每袋装三四片,一斤黄芪可以装很多包的,所以每包基本不值什么钱。”▲黄芪假冒的羚羊角Q:为什么要骗人?“我们几个人基本都在家里种果树的。但是果树收成不好,就想到了用这些骗术去骗老年人的钱,增加点收入补贴家用。”Q:为什么专挑老年人行骗?“老年人平时接受的信息少,认识辨别能力差,而且身上这里痛那里痛的,很在意自己的身体,跟他们说羚羊角可以消除疼痛,他们是愿意花几百块钱买来试试的。”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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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获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嘉兴中院行政审判庭榜上有名,喜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中院行政庭党支部近年来,嘉兴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再谱新篇,不断推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嘉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嘉兴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和立案审查标准,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279件,当场立案率超过98%,让当事人诉权得到有效保障。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矛调中心,创新行政争议“双平台+双向互认”化解机制,2019年以来,全市行政诉讼案件收案年均降幅15.37%,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三年保持下降的地区。▲嘉兴中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再审案件二是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与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市委党校共建“云法庭课堂”,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位居全省前列。聚焦“中心城市品质提升”“百年百项”等中心工作,依法审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支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每年平均发出司法建议、白皮书、督促化解函等50余份,围绕高发败诉风险,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嘉兴连续三年行政败诉率全省最低,助力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政府与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行政审判机制。创新“异地管辖+属地化解”机制,破解“异地管辖”单一制联络协调难题,实现近40%的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成立嘉兴市滥诉联合甄别专业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建立滥诉防治的闭环模式,依法规范行政诉讼秩序。推广“全域送达”系统运用,实现智能送达全流程闭环管理,全市推广以来行政文书送达成功率提升至98.3%。发挥司法大数据“数助决策”作用,先后形成《基于司法大数据的长三角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2018-2020)》等,受到党委政府高度肯定。▲嘉兴中院开展“百官”听庭活动四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红船旁行政审判铁军。充分发挥革命红船起航地的政治优势,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与浙江高院行政庭党支部、上海二中院行政庭党支部等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行政审判工作高水平发展。建立“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组建全市行政审判专业化团队,联合对全市“骨头案”逐案研究讨论,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关于嘉兴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的调研报告》课题获全市政法系统调研成果一等奖。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到嘉善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对我们农民工来说几百块都是重要的”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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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农民工来说几百块都是重要的” ,他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

临近年底辛劳一年的广大工友们都想工资安稳落“袋”回家过个好年然而,欠薪问题却成为他们幸福回家的一大阻碍近日为了拿回辛苦钱农民工老王走上了讨薪维权路去年,老王在海盐某工地上做泥工,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后,包工头管某尚欠老王9300元劳务费未支付。在多次讨薪未果后,老王一纸诉状,将管某诉至海盐法院。双方于2022年初经海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确认管某需一次性支付老王泥工工资款9300元。但管某履行部分后,剩余5300元一直未履行。老王遂向海盐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希望通过法院的力量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管某名下不动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都进行了查询,同时委托被执行人户籍地所在的安吉法院协助对被执行人户籍地财产进行查询,都未能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一直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承办法官转变工作思路,试图联系被执行人的配偶,进而找到被执行人,然而却再次无功而返。“被执行人的前妻告诉我们,他们夫妻俩在当地法院诉讼离婚很多年了,离婚后她一直在四川老家居住,不清楚管某的近况,也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也很无奈,案件一时间陷入了“人难找、财产难查”的僵局。眼看年底将至,承办法官没有放弃,“该案事关劳动者权益保护,一定要想办法让双方充分沟通,主动履行,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当无从下手时,承办法官发现从未登陆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被执行人管某最近有过登陆的记录。承办法官连续五六次通过平台给管某留言,耐心释法析理,告知不予配合的法律后果以及其同时享有的权利。“法律的权威不容践踏,如果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一次次留言沟通中,管某终于认识到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遂于近日分两次把5300元执行款付到法院,最终案件历经2个多月时间顺利执结完毕。▲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和当事人沟通今年1月4日,收到工资款的老王给海盐法院执行干警朱嘉宾送来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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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到嘉善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

1月4日,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到嘉善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定发展信心,优化助企服务,努力在“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嘉善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锡锋,嘉善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汉忠等分别陪同。在嘉善县公安局,涂冬山与嘉善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阮建松座谈交流。涂冬山感谢嘉善公安机关对法院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希望双方持续加强工作联系和协作,合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嘉善、法治嘉善作出贡献。涂冬山要求全市法院敢于向一切违法行为说不,敢于同一切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打击拒执、打击扰乱诉讼秩序等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的良好态势。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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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 嘉兴中院举行新年升国旗暨宪法宣誓教育活动

律回春渐,新元肇始。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1月3日上午,嘉兴中院隆重举行“学思践悟二十大、砥砺奋进新征程”新年升国旗暨宪法宣誓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维护宪法权威、忠诚履职担当、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中院院长涂冬山出席活动并讲话,副院长李越领誓,政治部主任陈嘉主持。升旗手和护旗手精神饱满、步伐矫健,护卫着五星红旗走向升旗台。在雄壮嘹亮的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迎着朝阳冉冉升起。全体干警仪容严整、神情庄重行注目礼,表达对党、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铿锵誓言,掷地有声,在法院上空久久回荡,振奋着每一位干警的内心。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涂冬山对干警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铸就忠诚本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常读常新、常学常悟、常用常进中,做政治铸魂、法治立身的嘉法人,做守正创新、创造转化的嘉法人,将讲政治体现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体现在恪守公正的行动上,体现在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实际成效上。➣二要彰显实干担当。与中心大局对表,与先进法院对标,做“硬核”创造平安稳定“大场景”的嘉法人,做“硬功”营造高质量发展“暖环境”的嘉法人。实施“首位战略”,推进跨域司法办案协同创新变革,实现嘉兴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蝶变跃升,为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要站稳人民立场。时刻牢记“人民法官”的职责使命,做公正司法、敢于担当的嘉法人,做司法为民、匡扶正义的嘉法人,以发自内心的善良体察民情、关切急难愁盼,大力弘扬人间正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涵养浩然正气。珍惜职业荣誉,捍卫司法权威,牢记“三个务必”,做清正廉洁、身正刚直、行正威严的嘉法人,做一路奔跑、逐梦自燃、砥砺前行的嘉法人。对照榜样标杆细化目标,统筹优化内外部资源,牢牢把握问题短板背后的机遇,以多跨协同、众志成城、甘为人梯、系统重塑的底气勇气持续增强嘉法高质量发展后劲,用一代代每一位嘉法人的征程,让“法正风清”成为嘉兴法院的鲜明文化特质。摄影丨屠夏岳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2023,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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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新华社记者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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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你好,2023来源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往期推荐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嘉兴市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大运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善意执行助企渡过难关,拖欠员工工资已全部履行!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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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嘉兴市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大运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大运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大对大运河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对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大运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案件的管辖法院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嘉兴市域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的涉大运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集中由桐乡市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向原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原管辖地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并可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的方式办理起诉手续,及时将起诉材料移送至桐乡市人民法院。二、涉水生态环境、水资源刑事案件是指: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涉及水生态环境、水资源的污染环境罪;3.其他可能影响大运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的环资刑事案件。三、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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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的工资标准问题,最高法发文明确(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12月27日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意见》明确,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意见》强调坚决反对就业歧视,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引导用人单位推迟签约时间,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意见》要求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规定劳动者因不可抗力、见义勇为、紧急救助以及工作量或者劳动强度明显不合理等非主观因素,超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受到消费者差评,主张不能因此扣减应得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意见》要求妥善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法定程序经与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经与工会、职工代表等民主协商,对在合理期限内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附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坚持突出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稳就业大局,提出如下意见。一、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1.推动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用人单位用工负担。依法受理因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引发的行政案件,坚决依法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在用工、社保等方面的经营压力和负担,帮助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妥善审理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被责令补缴的行政案件,依法依规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延展补缴期限等方式协调解决,平衡好为用人单位减负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妥善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劳动者主张缓缴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慎处理。2.推动落实阶段性减免房产租金等助企纾困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就业规模。依法妥善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推动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等政策,引导出租人减免或者缓收租金,依法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负担,稳住中小微企业就业规模。承租国有企业房屋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符合政策条件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请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一定期限内租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承租人请求减免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政策、条件进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增强服务行业就业吸纳能力。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金融支持政策,对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支持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解除合同等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复工复产暂时困难、无力还款,主张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减免逾期利息、降低利率的,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不成,借款人的主张依据充分或者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4.依法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农村新业态纠纷,妥善处理涉农担保融资纠纷案件,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提升富农产业、本地特色产业就业吸纳能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有效司法服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平等保护其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权益,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通道,依法适用先予执行,推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5.依法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审理涉就业见习纠纷案件,妥善认定涉就业见习用工法律关系,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引导用人单位推迟签约时间,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可以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灵活的试用考察方式考核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无法采取灵活考察方式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的,无法实施考察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期间可以协商不计算在原约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通过顺延试用期变相突破法定试用期上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科学设置司法辅助岗位,深化落实基层法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人民法院就业渠道。二、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6.准确把握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审判工作要求。推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意见)有关制度和要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合理认定平台企业责任,支持网约配送、移动出行、网络直播等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依法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适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发挥个案裁判和司法政策引领作用,推动形成新就业形态用工综合治理机制。7.依法合理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与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依法审慎予以认定。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单位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等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相应认定。8.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可以结合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依法保护劳动者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因不可抗力、见义勇为、紧急救助以及工作量或者劳动强度明显不合理等非主观因素,超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受到消费者差评,主张不能因此扣减应得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推动完善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损害的责任分担机制。依法认定与用工管理相关的算法规则效力,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合法权益;与用工管理相关的算法规则存在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未考虑遵守交通规则等客观因素或者其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劳动者主张该算法规则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请求赔偿因该算法规则不合理造成的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9.推动健全新业态用工综合治理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支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办法,推动企业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依法妥善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依法合理认定各方责任,推动平台企业制定注重遵守交通规则等社会秩序的算法规则和规章制度,强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遵守交通规则等社会秩序意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者企业代表与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者协议,推动制定行业劳动标准;畅通裁审衔接程序,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支持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三、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双方权益10.注重依法保护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助企纾困、促稳定促发展、复工复产等政策要求,正确理解和参照适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等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妥善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用人单位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稳定有序发展相结合,努力寻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最佳利益平衡点和结合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就业稳定,为用人单位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创造条件。11.妥善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法定程序经与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经与工会、职工代表等民主协商,对在合理期限内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12.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准确适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有序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与人社部门、工会、行业协会联动协作,促使劳动者与企业和解协商、共克时艰,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群体性、突发性、敏感性、涉重大利益等劳动争议,应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及时做好风险预警,“调、裁、审”协作发力,充分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四、准确适用程序法律规定,依法保障诉讼权利行使13.准确适用期限顺延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申请顺延期限的,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准许,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出庭参加诉讼,符合条件的,依法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当事人受疫情影响耽误起诉期限的,对耽误的时间依法予以扣除。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主张仲裁时效中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14.切实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对于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涉及的复工复产纠纷案件,应当高度重视其立案、审理、执行工作,依法高效妥善处理。对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相应决定;确实需要其他司法救助的,依法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对于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及时纠正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可以采取灵活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或者财产保全担保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线上诉讼服务和互联网审判,持续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使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各种争议得到依法快速解决,切实降低诉讼成本。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6日来源丨人民日报客户端、最高人民法院++往期推荐嘉兴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法治日报》头版点赞嘉兴法院数字化改革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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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善意执行助企渡过难关,拖欠员工工资已全部履行!

“感谢法院,帮我们公司解决了实际困难。”近日,南湖法院在办理一家健身公司涉及的两起执行案件中,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巧用“活查封”和分期履行,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确保被执行企业能够正常经营,切实保障双方利益。去年10月、11月,嘉兴某健身公司因劳务合同纠纷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后达成调解协议,健身公司分期支付劳务报酬、房屋租金等费用共20万余元。但健身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无法按约履行,各原告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随即走访该健身公司,获悉在今年疫情发生前,健身公司都在积极主动履行部分员工工资和房屋租金,对涉及两个执行案件,健身公司有履行的诚意,但受疫情影响,健身公司暂时停业,没有任何营业收入,且还承担着每天高额的成本支出。公司负责人表示,等复工复产了,一定会尽快想办法支付所欠款项,也希望法院从中给予调解,尽可能宽限一些期限。法官还了解到,该健身公司是一家连锁经营公司,在健身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本地会员2000多名。如果将公司的健身器材进行处置、依法强制拍卖,将导致健身公司难以维持正常经营秩序,2000多名会员的权益直接受损,或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一揽子解决被执行人所牵涉的纠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两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协商,从被执行人履行主动性和疫情客观影响出发,分析“竭泽而渔”可能“两败俱伤”,从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社会责任、共克时艰等方面讲道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法院对健身公司的器材采取“活查封”措施,为其复工经营排除障碍;对员工工资给予健身公司一定的宽限期限;对房屋租金,待复工复产后分期支付。同时,为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兑现承诺,执行法官加强释法明理,告知若不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将升级强制措施,对查封的案涉健身器材依法处置。目前,健身公司已将全部的劳务报酬履行完毕,并支付了房屋租金8万元,余款也在按约分期偿还。南湖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来源丨南湖法院++往期推荐嘉兴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法治日报》头版点赞嘉兴法院数字化改革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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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头版点赞嘉兴法院数字化改革

12月25日,法治日报头版刊登《嘉兴法院数字化改革从“盆景”走向“风景”》一文,点赞嘉兴法院“智能送达”“云上存证”“未来智能法庭”等一批改革成果从嘉兴“盆景”走向全省的“风景”。“风啊,水啊,一顶桥”相约小桥流水,乌镇见证现代科技与传统文明热情拥抱。“数啊,网啊,一世界”横渡数字海洋,两千余名嘉宾从五湖四海奔赴这场盛会。2022世界互联网大会已拉上帷幕,而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与分论坛却让嘉宾们回味无穷。展会上,“全域数字法院”展厅5G+VR智慧法庭体验区里,嘉宾们戴上VR眼镜,仿佛置身科技法庭现场。展会集中展示了10项浙江全省法院领先的数字化改革成果,其中,“智能送达”“云上存证”“未来智能法庭”等改革成果都是从嘉兴“盆景”走向全省的“风景”。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近年来,嘉兴法院坚持以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牵引,以打造“一屏集成”的数字生态为重点,围绕诉源治理、执法办案、改革创新、能力提升“四大质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未来智能法庭大放异彩在未来智能法庭模块,展区将乌镇人民法庭第二法庭的陈设复刻于此,来往嘉宾现场就能直接体验两公里外法庭里的互联网庭审模式。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开庭时,法官面前的屏幕会分别显示庭审画面、电子卷宗、互联网庭审画面,当事人通过面前电脑可查阅电子卷宗,进行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增强了诉讼体验感。”乌镇人民法庭第二法庭是“互联网法庭”,智慧庭审的人性化设置其实在法官打开审判法庭大门之前就已准备就绪:内部的灯光等逐次开启,调整至人体感受最舒适状态,让当事人缓解庭审的紧张感。“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便正式开始。庭审中,除了电子显示屏方便阅卷之外,智能文书编写系统对电子卷宗、庭审音视频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和提取,智能生成裁判文书初稿,让法官集中精力专注于“审”“判”。2016年,千年古镇“触网”不久后,乌镇法庭也开启了数字化变革。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的使用试水成功,给了全体干警莫大的鼓舞,乌镇法庭也逐渐“驶上”智慧化转型的“快车道”。2021年3月,乌镇法庭这支平均年龄不超35周岁的队伍又积极投身到“未来智能法庭”建设中,以智能化打造现代化办案模式。近年来,乌镇法庭率先在全省建设首个5G智慧法庭、首个“未来智能法庭”,通过AI“小智”、智能合议、“直通社区”等应用的建设使用,实现从“前端行为规范-纠纷分层过滤-智审-执行-大数据分析数助决策”全部贯通。2021年以来,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36件,平均庭审时间缩短20%,金融案件庭审用时缩短至30分钟。跨域协同提供全新路径交通一张网,民生一张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已4周年。4年来,从基础设施到公共服务,从产业集群到创新协同,一体化为示范区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近日,嘉善法院巡回法庭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全域协同”法庭工作联盟备忘录,向吴江法院汾湖法庭提出司法协作请求。后当事人通过跨域“共享法庭”进行在线调解,经两地法官辨法析理,耐心劝解,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一起陷入僵局的纠纷案结事了。当事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嘉兴两级法院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频频相聚于云端:通过“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实现跨省域执行“点对点”协作;共同评选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典型案例;梳理分析各地同类案件审判情况并联合发布白皮书;商讨人民法庭如何发挥司法职能助企纾困……11月8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位院长在线会签《长三角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工作指引》,共同启动“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据了解,该应用将从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切入,推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司法资源要素的跨域调配机制和协同办案体系。目前,来自长三角10个城市62家法院的470余名法官和30余名系统外部专家学者已入驻应用。应用上线第二天,围绕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浙江嘉善法院、南太湖法院,上海青浦法院、金山法院,江苏吴江法院、姑苏法院就召开了跨域环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会上,六地法院分别介绍了审判实践中的主要做法,分享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案件中的经验。既有法学理论的剖析,又有实务经验的总结,在争辩中启发思考、在交流中促进共识,为总结审判经验、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提供了新路径。数字赋能智防企业风险随着银杏季的来临,无数游客来到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梅花洲踏秋赏杏。徜徉于美景中的游客很难想到,在这幅小桥流水图景背后,景区一度因开发商、运营商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那么,梅花洲是如何重焕生机的?近年来,景区在经营中风险逐渐显现。后来,南湖法院“企业风险智治”应用第一时间捕捉到相关企业涉诉、欠薪等信息并生成红色预警。经联席会议多次研判,从关注到扶持,风险仍不能消除后,当地政府决定商请法院采用“预重整+重整”模式,挽救企业。最终,经协同高效办理,南湖法院仅用44天,就完成了原本平均需要400多天的破产重整事项,不仅保障了景区的完整性和运营的统一性,更消化了潜在诉讼和执行案件700余件。梅花洲景区能顺利渡过难关,“企业风险智治”应用功不可没。南湖法院副院长郑欣娟告诉记者,“企业风险智治”应用聚焦企业风险治理中存在的前端风险隐患发现晚、中端研判处置协同弱、后端破产办理效率低三大难题,创新企业风险智治体系,推进“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企业风险预警、研判、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企业风险智治能力。从归集分散在9个部门的涉诉、欠薪等13类风险信息,形成“企业风险预警信息库”,从而绘制企业风险精准画像;到探索企业风险分类处置,各部门联席会议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设置不同的启动模式并形成会议纪要;再到生成工作任务一键流转、实时提醒、督办催办……“企业风险智治”应用正不断迭代升级。据悉,该应用在“浙政钉”正式上线以来,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的治理效能。目前已累计分类预警企业3499家,挽救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33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企业69家,出清“僵尸”企业52家。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嘉兴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退一部手机收两个平台的退款,小伙子自作聪明终被判刑!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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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

12月23日上午,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市委委员44名,候补委员7名。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陈伟讲话,市领导高玲慧、陈利众、帅燮琅等参加。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和明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中共嘉兴市委关于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上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守好“红色根脉”,牢记嘱托、紧跟核心,顽强斗争、团结奋斗,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主题主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省委省政府“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有方,稳进提质坚毅有为,改革创新坚韧有劲,共同富裕坚实有质,除险保安坚固有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全市经济持续稳健恢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更加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坚定捍卫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要深入学习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要深入学习领会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系统部署,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要深入学习领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决扛起革命红船起航地守好“红色根脉”的使命担当;要深入学习领会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坚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要坚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两个率先”的实干实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要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提供重要牵引。会议强调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嘉兴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全面启动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和嘉兴撤地建市40周年。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明年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能快则快,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凝心聚力、合心合力、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拼经济、千方百计抓发展、提振信心稳增长,聚焦聚力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确保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中。要坚持党建统领,突出政治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把牢政治建设“方向舵”。要涵养专业能力,强化系统思维,塑造变革意识,提升基层能力,着力充实能力建设“工具箱”。要突出唯实惟先,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实干导向,强化干净干事,着力下好作风建设“先手棋”。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结束时,陈伟作总结讲话。会上,有关市领导总结今年经济工作,部署明年经济工作。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事项。来源丨嘉兴发布++往期推荐退一部手机收两个平台的退款,小伙子自作聪明终被判刑!上班过程中感染了新冠算工伤吗?@打工人,这些问题的答案来了!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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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部手机收两个平台的退款,小伙子自作聪明终被判刑!

在互联网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购物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完成交易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日前,秀洲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小陈因虚假退货骗款被判刑案情回顾去年2月,小陈通过某手机品牌直播间和旗舰店先后下单了2部同型号手机,后同时发起退货退款申请,只将其中一部手机寄回,并在两个平台上填写相同物流单号,最终获得了两个平台的退款。尝到甜头的小陈一下子觉得自己掌握了“财富密码”。于是他每月重复一次相同的操作,连续4个月购买的手机从3000到7000元不等,在一次次“薅羊毛”中,小陈成功“挣”到了2万余元。但是事情总有东窗事发的一天,小陈的这一系列“操作”被发现后,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将其骗取的2万余元赃款退还给了手机公司。公诉机关认为小陈实施了诈骗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等从轻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小陈不起诉。然而小陈却并没有就此收手。今年3月16日,小陈再次与该手机公司客服联系,理直气壮称自己误转账货款2万余元,并出示了转账记录及凭证,要求公司给自己退款。两周后该手机公司将2万余元打回了小陈账户。手机公司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对小陈诈骗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侦查起诉。公诉机关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以小陈犯诈骗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裁判秀洲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2.2万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小陈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能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小陈因诈骗被害人被决定不起诉后,再次向被害人实施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小陈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法官提醒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交易渠道,让购物更加快捷便利,但使用非法手段钻平台“漏洞”牟取利益绝不可取,不仅给平台及商家带来较大资产损失,也损害了网购的正常交易秩序。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商家疏忽及平台退款规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购物平台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获得便捷的消费体验时,切忌动歪心思走“发财捷径”,切忌贪图小利而僭越法律红线。来源丨秀洲法院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沈羽石++往期推荐来历不明的“风湿神药”真有如此奇效?百余名老人中招!上班过程中感染了新冠算工伤吗?@打工人,这些问题的答案来了!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