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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抗拒抵触到主动履行,七旬老人点赞法院执行“有温度”

南湖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28

“这案子也是我的烦心事,终于解决掉了,感谢法院的理解和帮助,让我觉得很暖心……”近日,年过七旬的被执行人高阿姨向南湖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为法院“有温度”的执行点赞。


2022年,高阿姨因一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高阿姨并到其家中走访,说明来意后,高阿姨表示:“这个案子是我女儿用我名义在公司登记后操作的,后来的事我也没想到。我女儿也去世了,50万让我们老两口怎么还。”

执行干警细致地询问了高阿姨家现在的情况,得知高阿姨名下只有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可进行财产处置,但她认为自己在这起纠纷中不是实际转让股份的人,不应该承担原告的赔偿责任,所以对案件执行有强烈的抵触情绪,称“你让我搬出去就是让我死啊?”

考虑到高阿姨夫妻俩都年岁已高,只是言语过激,并没有暴力抗拒的行为。加之执行干警了解到高阿姨的双眼和她丈夫的双腿均有顽疾,确实存在困难。执行干警耐心地安抚着高阿姨的情绪,待情绪稳定后,劝导其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义务,向其阐明虽然存在困难,但也要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尽快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耐心诚挚地做申请人的工作。

第三次登门时,高阿姨的履行态度明显变得诚恳,表示自己的履行能力与申请人的要求之间确实存在差距,夫妻俩商量后,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丈夫年轻时工厂分得的属于婚前财产的一套小户型房屋出售,但是款项仍然不足以全额履行,希望法院从中给予调解,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执行标的做出一些让步并宽限还款期限,以便其把那套房子卖了来履行还款义务。

于是执行干警在双方之间来回做工作,最终,申请人与高阿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以履行4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放弃10万余元,并同意给予高阿姨一定的宽限期限,等高阿姨把房子卖了之后再还款。

“法官,我房子已经卖了,40万元已经全部凑齐了!”日前,执行干警接到高阿姨的电话。考虑到两位老人行动不方便,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到其家中接两位老人去银行汇款。当天,高阿姨将全部的款项履行完毕。

本案是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展现,执行干警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关心理解被执行人的境遇,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乃至其家属的权益的损害,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展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来源丨南湖法院

编辑丨汪思聪

审核丨沈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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