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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善意执行助企渡过难关,拖欠员工工资已全部履行!

南湖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28

“感谢法院,帮我们公司解决了实际困难。”

近日,南湖法院在办理一家健身公司涉及的两起执行案件中,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巧用“活查封”和分期履行,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确保被执行企业能够正常经营,切实保障双方利益。





去年10月、11月,嘉兴某健身公司因劳务合同纠纷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后达成调解协议,健身公司分期支付劳务报酬、房屋租金等费用共20万余元。但健身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无法按约履行,各原告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随即走访该健身公司,获悉在今年疫情发生前,健身公司都在积极主动履行部分员工工资和房屋租金,对涉及两个执行案件,健身公司有履行的诚意,但受疫情影响,健身公司暂时停业,没有任何营业收入,且还承担着每天高额的成本支出。公司负责人表示,等复工复产了,一定会尽快想办法支付所欠款项,也希望法院从中给予调解,尽可能宽限一些期限。

法官还了解到,该健身公司是一家连锁经营公司,在健身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本地会员2000多名。如果将公司的健身器材进行处置、依法强制拍卖,将导致健身公司难以维持正常经营秩序,2000多名会员的权益直接受损,或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一揽子解决被执行人所牵涉的纠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两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协商,从被执行人履行主动性和疫情客观影响出发,分析“竭泽而渔”可能“两败俱伤”,从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社会责任、共克时艰等方面讲道理。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法院对健身公司的器材采取“活查封”措施,为其复工经营排除障碍;对员工工资给予健身公司一定的宽限期限;对房屋租金,待复工复产后分期支付。同时,为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兑现承诺,执行法官加强释法明理,告知若不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将升级强制措施,对查封的案涉健身器材依法处置。

目前,健身公司已将全部的劳务报酬履行完毕,并支付了房屋租金8万元,余款也在按约分期偿还。

南湖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丨南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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