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老赖”度假,执行出击!
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法院的国庆:
抓“老赖”!
请容许小编先介绍案情
2016年8月19日,亳州市魏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都农业)与嘉兴聚宝盆澳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澳铈投资)工商争议仲裁一案,魏都农业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澳铈投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今年1月25日,经魏都农业申请,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追加嘉兴聚宝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宝盆投资)、潘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魏都农业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月20日,省高院裁定维持。
2016年10月22日、2017年6月14日,法院先后依法向各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申报财产,均未被签收,且先后进行了4次 “点对点”查询、2次“总对总”查询。经查,澳铈投资、聚宝盆投资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7月7日,法院依法查封了潘某名下位于上海的房产及地下车位,现已负担抵押债权348500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时,需置换面积较小的住房,剩余面积拍卖后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为无益拍卖,故法院不予拍卖处置。
7月11日,法院依法冻结了潘某名下多个银行帐户。
7月11日、8月23日,法院依法扣划潘某名下银行存款116805.84元,后转帐给魏都农业。
8月23日,承办人根据潘某炒作贵金属的从业特点,走访调查了他居住地附近的贵金属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支支吾吾,一会说潘某在中心未开户,一会说他替别人操作应算未开户,最后出具一份他未开户的证明。苦于该相关期货炒作业务现未纳入金融监管,法院无法在“总对总”平台上,通过人民银行端口查到开户人员持有相关期货品种的实时价值,故无法查实及进行相关处罚。此外,法院未发现各被执行人另有其他可供立即执行的财产。
9月21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点来了,国庆长假到了,潘某去千岛湖度假了,住的还是五星级酒店。
8月24日,法院已将潘某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9月18日,法院已将潘某布控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网站上。
10月5日晚上,公安机关的警察蜀黍就去敲门了。承办人果断判断应即时拘留潘某,立马请淳安县人民法院协助。
6日凌晨1点,当地公安机关依据法院布控时传上网的“拘留决定书”“拘留通知书”等文书先行拘留潘某,由淳安法院第2天补办代拘手续。承办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天的协商处理。最后,潘某同意支付剩余执行款的全部本金,并转账至法院执行款专户,由他的律师提供担保函、律师事务所营业执行照副本、律师执业证书等材料拍照传给承办人;魏都农业出具放弃其余债权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传给承办人,正式文本随后寄出;承办人正式向淳安法院通知解除拘留措施。
7日上午9点,淳安法院作出相关解除拘留的决定文书,并办理了释放手续。本案顺利执结,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63376.5元。
最后,向大家隆重介绍,以上漫画是嘉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中心插图师李泽峰(笔名食墨客)专门为嘉兴中院绘制的执行宣传漫画,接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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