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嘉兴首个“无讼村(社区)”示范点
今天
嘉兴首个“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揭牌
在围观揭牌仪式之前
先插播“小广告”
介绍一下“无讼”的历史
我们的目标是
做有文化的吃瓜群众
无讼
源自《论语 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我审判案件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不争讼。无讼现象是在古代中国很有影响的法律诉讼观念。
清代有个嘉兴人,积极为“无讼”“代言”。
陆陇其
原名龙其,因避讳改名陇其,谱名世穮,字稼书,嘉兴平湖人,学者称其为当湖先生,清代理学家,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历官江南嘉定、直隶灵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等,时称循吏,被清廷誉为“本朝理学儒臣第一”,与陆世仪并称“二陆”。乾隆元年(1736年)追谥为清献,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从祀孔庙,成为清代唯一陪祀孔庙的人。
在任职嘉定知县和灵寿知县期间,陆陇其处理案件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教育和劝导,使双方反思各自的过失,最终使民众得到了教化,从而改变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他把他处理民事纠纷的方法称为“自追法”,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自从他实行了“自追法”,县衙的案子明显少了许多,牢房里也空荡荡的,基本没有什么犯人,百姓纷纷点赞。他独创的“自追法”,推动了司法调解制度的发展,为中国法制的发展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比如有一桩弟弟告哥哥的案件,陆陇其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让两人说,只是让哥哥不停地喊弟弟,弟弟不停地喊哥哥。不一会儿,二人便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而我们今天所说的“无讼”,显然是古代传统文化和现代先进法治理念火花四射过后的“2.0升级版”。让我们来看看嘉兴首个“无讼村”,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实际上,真的很厉害。
华丰村
位于海宁市斜桥镇,海宁市府所在地西南约5公里,总户数1046户,人口4000多人,总面积3.5平方公里,共有以卡森集团为龙头的企业9家,号称“浙北经济第一村”,特点是:有钱!有钱!!有钱!!!但不仅是有钱,村民还特别有素质。近年来,华丰村已经建立了组团式服务和网格员制度等,尽早发现、预防、化解各类纠纷,很少发生诉讼案件,是平安建设的基层示范点,为“无讼村(社区)”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过去3年,全村没有出现大的矛盾,只有必须走法律程序的交通事故和离婚案件,每年也就10多件。
所以什么是现代“无讼”?
如何做到“无讼”?
“无讼”理念如何落地推开?
往下看
从仪式开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根才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惠春
⊙嘉兴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翁勤雄
⊙海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雨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兴明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元芬
⊙海宁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建钢
⊙海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立新
⊙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司法局、斜桥镇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
⊙全国人大代表、华丰村党委书记朱张金以及村干部、村党代表、村民小组长、网格代表、村民代表等
高立新主持:五黄六月,是收获的季节。在这最美最香的季节里,华丰村又迎来了另一个收获,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揭牌仪式。
周根才、许惠春、翁勤雄和沈雨祥为示范点揭牌。
朱张金表态:现在,村里经济收入和硬件建设都越来越好了,村民们对于平安、和谐、幸福生活的追求也更加迫切。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模式,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建设,而“无讼村(社区)”建设就是一条接地气的好路子,我们在上级党委领导和法院等部门支持下,有信心、有决心做好示范、造福群众。
陈建刚表态:一是充分认识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平安海宁”“法治海宁”建设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支持“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二是积极投身“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强化大局观念注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注重程序对接、工作联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四级化讼”工作,搭建司法与民众的连心桥,努力做“无讼村(社区)”创建的实践者、推动者。三是加大工作指导,利用“无讼村(社区)”创建搭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和工作网络,强化对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努力推动形成立体式定分止争系统,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沈雨祥讲话:“无讼村(社区)”是一种理念,它并非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指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全力预防纠纷出现,尽力减少诉讼发生;即使发生纠纷、案件,首先通过村(社区)与政法部门建立的共建关系,综合利用民间和官方资源,第一时间把社会矛盾的“火星”扑灭在第一现场,最大程度降低矛盾的对抗度和负面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无讼村(社区)”。
“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揭牌,海宁法院盐官法庭在华丰村设立的驻村工作室也同时启用。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法庭在村委三楼设立了驻村工作室,制定了工作职责、民事纠纷四级化讼工作流程、文明接待等工作制度,由庭长周劲松和代理审判员骆益担任驻村法官,并公布联系电话、邮箱。工作室将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司法确认、诉讼引导、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司法服务。
其实,海宁法院参与“无讼村(社区)” 创建工作,早在2014年就开始了。近年来,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人民法庭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实现辖区所有村(居)均有固定联系人,由联村法官以调解指导员身份接受基层调解组织的法律咨询,参与指导化解纠纷,帮助基层调解组织人员提高调解能力。
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方面的法律问题,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到各村(居)巡回展出,同时选取典型案例到各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努力打通法制宣传“最后一公里”。2014年以来,海宁院共开展专项巡回审判84件次,进村法制宣传57批次。
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明确司法提前介入的纠纷类型、时机和主要职责,并实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司法提前介入重大突发事件。2014年以来,海宁院共提前介入平息突发性事件135起。
对于“三养”纠纷、相邻纠纷、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村民邻里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纠纷,实行基层调解组织、人民法庭、民一庭、分管院长诉前分四步调解的“四级化讼”制度。
徐元芬
海宁法院在华丰村设立驻村(社区)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站点,成为法院干警和“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等审判职能机制,联系对接最基层村(社区)和人民群众的最紧密桥梁和“零距离”窗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最多跑一次” 的便利司法服务,特别是工作室将经常性指导协助村(社区)开展纠纷诉前调解,将“被动受理”转化为“主动疏导”,将“就案审理”转化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纠纷过滤功能和源头预防功能,将大部分纠纷化解于诉前,这与法院定纷止争、少讼息诉的目标完全一致。
翁勤雄
“无讼村(社区)”建设是平安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嘉兴在全省平安建设中率先捧回了“平安金鼎”,而且是以所有县(市、区)“十二连冠”“满堂红”的成绩获得这一殊荣,非常不容易。“无讼村(社区)”建设对于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进平安嘉兴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许惠春
人民法院参与支持“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是省高院陈国猛院长积极倡导的一项基层基础工作。它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是对浙江法院开展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工作的内涵再深化、功能再延伸和形式再丰富,是推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的新实践,也是践行“勤善和美”当代嘉兴人共同价值观的新举措。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把浙江打造成平安中国示范区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参与支持“无讼村(社区)”创建,使“无讼村(社区)”成为平安建设的基层示范区,为合力推进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建设和“三大机制”建设提供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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