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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法院发布16条意见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嘉善法院 Author 善法君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日前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进入施工期。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同时,在三个区县中选择五个镇作为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其中,上海部分涉及青浦的金泽镇、朱家角镇,江苏部分涉及吴江的黎里镇,浙江部分涉及嘉善的西塘镇、姚庄镇。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和嘉善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11月11日,嘉善法院发布《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开局就奔跑的姿态,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嘉兴市委常委、嘉善县委书记许晴批示肯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中,做好法治保障很重要。县法院主动担当,及时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值得肯定和推广。
《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节选)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充分认识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水平和实效。


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具体举措。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妥善审理产业品质提升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服务绿色创新发展。切实维护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奋进。
三、创新司法协作,汇聚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依托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和移动微法院平台,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协作机制。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法院构建高质量审判执行协作机制,深化西塘、姚庄法庭与朱家角、汾湖法庭司法协作。积极搭建“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开展联合软件开发与技术培训。依托省高院“平台+智能”战略,探索推进事务性工作“机器换人”。

四、加强综合治理,提升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能力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两山”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支持“无讼”创建,推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建立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解决的办法、措施。


长三角毗邻地区一体化司法的实践探索

2019.5.10

嘉善、青浦、吴江法院签署《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

2019.5.13

嘉善、吴江两地法院签署备忘录后首次跨区域协作执行告捷

2019.9.11

嘉善、青浦、吴江法院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2019.9.17

首次利用移动微法院协助江苏滨海法院实现跨省立案

2019.9.18

嘉善、青浦、吴江法院联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2019.10.23

嘉善、青浦、吴江法院同步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

2019.10.26

嘉善法院西塘法庭、姚庄法庭,青浦法院朱家角法庭,吴江法院汾湖法庭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庭司法协作备忘录》

2019.10.28

嘉善法院西塘法庭与青浦法院朱家角法庭签署法庭协作备忘录后首次协同办案

2019.11.5

会同青浦、吴江法院选派优秀年轻干警进驻进博会,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2019.11.9

嘉善法院与金山、平湖、海盐法院共同签订《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协议》

来源丨嘉善法院

编辑丨桃渊明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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