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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荣获“全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勇猛精进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2

为加大全市法院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专业人才培养,发挥审判业务专家高端引领和“智库”作用,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全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李土根等 6 名同志被授予“全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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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土根

嘉兴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级高级法官,中共党员。1983年进入嘉兴中院工作,一直坚守在审判第一线,30多年来,办理案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曾任嘉兴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兼职教授。编写“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律规范汇编、法律实务参考与指导,成为指导司法和执法的工具书,在最高法院期刊发表审判业务的论文、案例多篇。近年来,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人民满意干警,所在的行政审判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樊钢剑

嘉兴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处处长


四级高级法官,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等。多年来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被写入最高法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认为该案发挥了司法审判对于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被确定为最高法院第90号指导案例。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先后在国家及省级法学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近二十篇,承担或参与了多个重大课题调研,撰写的民事判决书入选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张  涛

嘉兴中院民三庭(知产审判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8年进入嘉兴中院,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审结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一起案例入选省高院指导案例。在涉外审判工作中,顺利审结全省首例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支付令案件,两起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典型案件。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浙江审判》《案例指导》等法学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十余篇。近年来,获评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优秀个人、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市直机关优秀党员等,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许福忠

南湖法院民三庭(知产审判庭)庭长


一级法官,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6年7月进入南湖法院工作,近五年来,审结各类案件1784件,办案数量和平均审理天数均居全院前列。先后荣获浙江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二等奖和三等奖,被评为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嘉兴市调研先进个人、南湖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始终心怀梦想,坚持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探索应用“一会一庭、书状先行”新型庭审模式,平均审理天数缩短25%,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马伟勤

平湖法院副院长


一级法官,中共党员。近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934件。同时,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审结9.17特大电信诈骗案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在他带领下,平湖法院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宣判率、平均办案天数、三年以上辩护率等指标均位列嘉兴第一,审理的案件多次入选最高院、省高院优秀案例。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平湖市破难先锋等,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一次。 

王建强

桐乡法院副院长


四级高级法官,中共党员,中国法官协会理事。近年来,作为副院长先后分管刑事审判、执行、立案信访、民事审判等工作,带头办理“香港城”商贸综合体破产案、“东兴商厦”破产重整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带领干警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最美公务员、浙江省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桐乡市十佳公仆等,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编辑丨嘉法宣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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