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虚假诉讼,一家四口被判刑!
近日,海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沈月某、沈云某、杨某芳、沈兴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沈月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沈云某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杨某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沈兴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沈月某、沈云某是沈兴某的儿子,杨某芳是沈月某的妻子,一家人经营着四家企业。近年来,企业不景气,四人到处举债,甚至借高利贷。张某涛(已判刑)是沈云某的好友,曾经为了帮助沈云某,他将自己的房子抵押,借款给沈云某经营使用。后来,沈云某无力偿还债务,竟然打起了虚假诉讼的主意,把债务写到自己大哥沈月某经营的海盐某五金机电公司名下,以便让张某涛在企业破产分配中分得财产。在预估了分配比例后,杨某芳伪造了130万元的借款收据,由沈云某带着张某涛到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沈月某参加诉讼。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海盐某五金机电公司、沈月某归还张某涛本金130万元及利息。最终,张某涛获得37万余元。
++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