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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关于社保卡的“小秘密”,你都知道吗?




社会保障卡,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张证件。但以下这些关于社保卡的“小秘密”,你真的清楚吗?


社保卡发行超13亿 

到2025年基本覆盖全国人口





日前社会保障卡20周年座谈会在上海召开,据悉:目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已超过13亿人,覆盖93%以上人口,开通100多项持卡应用,广泛应用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多项民生服务领域;电子社保卡自去年启动以来,签发量已经超过8000万张。


会议要求,要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力度,到2025年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在民生服务领域实现一网通办、一卡通行。




一卡在手

畅享102项功能







参保人员可持卡享受社保缴费、待遇领取、就医购药、信息查询、异地就医结算、劳动能力鉴定、就业失业登记等102项人社公共服务。





社保卡使用不当

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

社保卡功能如此强大,但要小心以下行为,使用不当,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购买生活用品、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消费等;


2、医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盗用、冒用他人社保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把自己的卡借给别人;


5、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会被视为医保欺诈;


6、在医院使用社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给别人,这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是非法牟利和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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