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汕尾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0月开始!
汕尾市2023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集中征缴期持续至2022年12月31日
错过将会失去一年的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
参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 | 财政缴费 |
350元 | 不低于610元 |
二、参保对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三、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缴费渠道
人员类别 | 缴费渠道 |
符合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人员 | 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
在校学生 | 全市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生自行在户籍地参保;外市户籍学生且在外市参保的,及时办理暂停原外市户籍地居民医保参保关系手续,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 |
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港澳台居民 | 凭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参保登记后,自主选择线上线下缴费方式 |
其他人员 | 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善美村居”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进行线上自助缴费 |
村(居)委会代征、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各地的办税服务厅线下缴费 | |
银行签约代扣 |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 |
备注:首次参保人员或2022年度断缴续保人员,需先行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前台或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参保登记后再自主选择缴费渠道。 |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缴费
打开“粤医保”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登录验证→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选择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二: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费
打开“粤税通”小程序→(选择“汕尾市”)→登录验证→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三: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缴费
打开“粤省事”小程序→热门服务→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清缴→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四:微信小程序“善美村居”缴费
打开“善美村居”小程序→热点服务→医保征缴→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五: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缴费
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参保地选择“汕尾市”、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六:线下自助缴费
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代征点通过POS刷卡缴费,或者选择布设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村委会的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按指引操作缴费。
方式七:签约扣款缴费
参保人可到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方式八:职工医保个账代缴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支付配偶、父母、儿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功能开发完善中,待发布)。
五、待遇标准
(注:请将手机旋转为横屏查看表格信息)
六、温馨提示
请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当年度出生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自出生到当年度参保前因疾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医疗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报销;在出生6个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建议参保人优先选线上方式进行缴费,可以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同时,倡议您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时可以“零接触”结算支付,防范疫情传播,保障身体健康。推荐三种激活途径:
①.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激活领取。使用时打开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出示二维码进行医保支付。
②.微信激活方式: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③.支付宝激活方式: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如需了解更多医保咨询,可关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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