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新窗口” ,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
4月20日下午,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温州成为全国第二个既有破产法庭又有知识产权法庭的地级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小涛,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并共同为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晓峰主持揭牌仪式。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建明,市政协副主席马永信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作表态发言。
林晓峰在主持讲话中强调,温州中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温州知识产权法庭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与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创新,助力温州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蒋卫宇表示,温州中院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快推动建立温州、金华、丽水三地审判人才、审判法庭、审判信息、审判数据跨区域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积极回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将温州打造成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的优选地和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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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知识产权法庭!
温州中院于1997年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最高法院”)核准成为全国首批非省会城市管辖专利案件的法院之一,是当时全省除杭州中院以外唯一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并于2002年10月成立了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由此拉开了我市知识产权纠纷专门化审理的序幕。
2007年以来,瑞安、乐清、鹿城、瓯海等四家基层法院先后经最高法院批准开始管辖其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案件)。温州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格局基本形成。
为进一步推进便民诉讼,尽可能方便矛盾纠纷下移并就地化解,2012年瑞安法院经省高院指定,跨县域管辖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辖区内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形成“基层法院受理大部分普通知识产权案件,中院受理专利、小部分普通一审和二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新格局。值得一提的是,经最高法院指定,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温州中院管辖丽水辖区内发生的专利纠纷案件,这是全国首批跨区域就近指定专利纠纷案件管辖的法院。
2013年,经省高院同意,温州中院、瑞安、乐清法院三家法院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改革,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5月,瓯海、瑞安、乐清三家法院获批跨区域审理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案件。自此,温州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
2017年9月,温州等地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诉讼标的额为800万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由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管辖。
2021年9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温州中院成立温州知识产权法庭并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1.发生在温州市、金华市、丽水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发生在温州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500万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发生在金华市、丽水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8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发生在温州市、金华市、丽水市辖区内,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应当由温州中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刑事案件;5.不服温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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