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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案的十个证据法常识

大案刑辩 正义联接 2020-02-08

徐昕按:全国性影响的所谓扫黑大案,福清林氏父子案,许多辩护人尚未提交辩护词,福清市法院就急急忙忙通知10月31日宣判。本案案卷繁多,案情复杂,第一、二被告人林德发、林风的多个辩护人等多位辩护人还在研究案件,尚未提交书面辩护词。福清市法院就匆忙宣判,这不仅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更是对法律和正义的不负责任。


由于福清市法院已写好判决书,故本辩护人认真写作、刚刚勉强完成的辩护词不予提交,以示抗议。本辩护词将作为林风上诉状的附件,全文近7万字,此处仅为节选。


福清案的十个证据法常识

——林风等涉黑案一审辩护词

 


目录


导论 为裁判提供证据法指引


一、证据裁判原则——没有证据证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

(一)组织特征:陌生人的黑社会

(二)经济特征:抠门的黑社会

(三)行为特征:窝囊的黑社会

(四)危害性特征:被欺负的黑社会


二、证明对象

(一)证明对象张冠李戴——兼评审查起诉的严重违法

(二)证明对象必须明确具体——以寻衅滋事案为例

(三)证明对象需要分解细化——以把持基层政权寻衅滋事为例

(四)证明对象必须可被证明

(五)主观证明对象(故意、过失)需根据经验法则和外显行为证明

(六)证据必须与证明对象具有关联性


三、控方应承担证明犯罪的证明责任

(一)起诉书漏列证据

(二)无中生有的指控,文革式大字报

(三)证据的合法性,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

(四)证明不能违背逻辑,更不能推定相反内容的成立

(五)要证成,不能证伪——以京东方聚众斗殴案为例


四、远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

(一)很多指控连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标准都达不到

(二)杨良忠被故意伤害案

(三)明发混凝土公司强迫交易案

(四)放火案

(五)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六)行贿案

(七)青隆沥青公司故意毁坏财物案


五、客观证据优于主观证据

(一)基本原理

(二)强买土地、迁坟寻衅滋事案中的协议

(三)叶忠金被强迫交易案中的录音

(四)破坏生产经营案中的客观证据

(五)鉴定意见

(六)北林村历年的荣誉


六、主要是言词证据,但大量证言和供述根本不具可采性

(一)言词证据相互矛盾,不应采纳

(二)传闻证据不可采——以杨良忠案为例

(三)意见证据、猜测性证据不可采

(四)品格证据不可采,且为辩方的客观证据所颠覆


七、肆意伪造证据,构陷犯罪

(一)伪造立案材料,肆意制造假案

(二)大量笔录明显造假


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侦查严重违法,特别是实施残酷的刑讯逼供

(二)刑讯逼供导致被告人供述不合法、不真实

(三)相关被告人的供述本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四)排非程序违法导致排非决定无效


九、不依法调取同步录像,就是制造冤案

(一)证据合法性的问题始终存在,真实性问题也需要同步录像来查证

(二)拒不提供讯问同步录像和笔录,涉嫌隐匿证据

(三)必须提交同步录像

(四)证明妨碍规则:不提供录像,被告人供述应当全部排除


十、证据采信应当符合经验法则,符合常识

(一)奇怪的黑社会

(二)炒回锅饭炒出来的黑社会

(三)热心慈善事业的黑社会


结语 程序违法与接近正义


导论 为裁判提供证据法指引

 

中央决定扫黑除恶,我们辩护人坚决支持,中央要求依法扫黑,不能制造冤案,控辩审三方都必须坚决贯彻。王兴、袭祥栋、李金星律师批评了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中的大量严重违法,我完全同意,但另一方面,我也要表扬一下福清法院,基于本辩护人的申请,4位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7人合议庭。这既是本人第一次面对7人合议庭,也是福清法院首次以7人合议庭审理重大案件。4位人民陪审员参与这一全国重大的影响性案件,也许一辈子就一次,这是见证历史的时刻。


陪审制是实现司法民主最重要的形式,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措施。《人民陪审员法》第23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第2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不是陪衬,而是裁判者,拥有与法官同等的一票,如果4票反对,法庭将无法定罪,我恳求人民陪审员,未来就案件结果投票时,凭良知投下公正的一票。至少请你们发表真实的意见,记入合议笔录,以便向审判委员会、向有关领导汇报,也有助于未来澄清个人的责任。为了更好地履行陪审员的职责,我建议人民陪审员看看《十二怒汉》《十二公民》的电影。


律师的战场在法庭,辩护人的职责是在法庭说服合议庭,说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因此必须假定法庭是公正的,我尊重法庭,只能恳求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投下公正的一票,而绝对不可能威胁。同样的逻辑,本案指控的选举寻衅滋事,不可能出现通过威胁去获取选票,我在日本参观过议员的选举与拜票,90度鞠躬一分钟,那才是符合常理的拉票。即使明知合议庭可能判有罪,我仍然只能恳求,正如选举拉票不可能威胁支持对方的选民一样。仅此,破坏基层选举寻衅滋事的7起指控就明显不成立。


陪审制的原理,简言之就是邻人审判,普通民众参与审判,如同审判自己的邻居一样。正如习主席指出,“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亲历一个月的庭审后,人民陪审员能够形成一种感觉:被告人当庭陈述是不是真实的,种种严重的程序违法是否会对心证产生影响,刑讯逼供的线索是否明确可信,录像是不是应当调取,林风、林锋、黄善明为请求调取录像而以死抗争是否可信?他们的哭泣是否会激发你们的同情,错漏百出、大字报式的起诉书是否可信,这些人像不像黑社会?


本人的判断是:指控林风的12个罪名除行贿罪外均不成立。根本不存在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罪不成立,且与林风毫无关联;迁坟、买地均为双方自愿,即便偶有纠纷也早已妥善解决;选举公开公正,政府肯定;讨债天经地义;破坏生产经营纯属子虚乌有;聚众斗殴、放火、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既不构成犯罪,也与林风没有任何关系;林风不构成滥伐林木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情节较轻,数额较小,主动交待,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诸位人民陪审员可以有自己的判断,你们的判断无需理由。但判断不是凭空的,而必须理性。例如,起诉书上每一个被告人都有绰号,有可能会让人产生不利的印象,误解为黑社会成员可能才会有的绰号。但人民陪审员是来自福清的“邻人”,依个人生活经验就会知道,福清农村的每个人都会有绰号。这样的理性能约束裁判者的判断,使之保持中立和公正。


陪审员的判断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法谚道,“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因此,没有证据的指控,陪审员应当忽略,如同不存在。例如,起诉书指控,“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告人林德发即是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一霸,伙同被告人陈亦斌、同案人陈声清以及杨良忠等人多次欺压村民。”“一霸”,“伙同”,“多次”,在哪里,因何事,欺压了谁?没有任何证据,完全是信口开河。起诉书指控,“长期的豢养关系”,却没有林德发、林风对组织成员从何时开始、分别、每月多少,总共发过多少钱的任何证据,何谈人身依附性的长期豢养?起诉书指控组织纪律、等级分明的主要表现,为“只有骨干成员才能上到林宅二楼与林氏父子对面交谈,安排组织事务,其他参加成员均只能在楼下茶室听候调遣”,但客观证明,二楼茶室2016年才建成,可见所谓组织、纪律、等级全是编造的。起诉书指控非法越界开采,没有证据支持,并被客观证据否定。诸如此类,皆应忽略。


陪审员对证据的判断,证据的采信,应当依据证据规则。而证据规则也是因陪审制而出现的。《人民陪审员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借鉴英美的陪审团制度,区分事实与法律问题。该法第22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陪审员表决事实问题,法官负责法律适用,法官应就证据规则给陪审员指示,但本次庭审未见此种指示。我的证据辩护试图就此提供一些指引。证明应该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证明的要素包括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据采信,应当依客观证据优于言词证据、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品格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经验法则等证据规则,综合考虑证据的证明力。我将利用十个证据法常识来分析本案的证据问题,分别举例说明。需要说明的是,每起案件都会涉及诸多证据法问题。


李金星、王兴、袭祥栋、张磊律师等十位律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全案辩护,充分证明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指控林风的12起罪名除行贿罪外均不成立,我不重复,只作证据辩护。本案证据远不能达到公诉人所说的指控证据来源合法,取证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事实上,控方的证据体系支离破碎,无罪证据充分,甚至出现大量违反证据法常识的证据。我的证据辩护目标,就是通过彻底的粉碎性作业,对控方的证据体系进行碾压式消灭。


......


这些严重的程序违法,让被告人、辩护人、旁听群众和社会难以相信法院的公正,难以相信福清案能实现正义。但别无他法,只能期待在严重程序违法的困境下,尽可能地接近正义。别无他法,我们只能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人民陪审员,相信你们也相信法律。“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福清林氏父子案,通过十个证据法常识的分析,控方的证据体系已被彻底粉碎。检方指控的大量言词证据不合法、不真实,相互矛盾,证据远不确实充分,证据体系支离破碎,无罪证据极为充分,根本不存在林氏父子领导的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指控林风的12个罪名除行贿罪外均不成立。法学家麦克莱说,“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只能恳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搁置领导干部对本案的干预,独立审判,以善良的心,以人民的名义,做出一个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

 

此致

福清市人民法院

 

林风的辩护人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昕

2018年10月27日

 

本辩护词根据2018年10月7日法庭辩论整理修改而成


10月1日,因三被告人誓死要求法庭保障调取讯问录像,临时休庭半天,众律师到福清南少林寺习武防身。寺内有一处观音公园,几十尊观音形态各异,其中一尊青颈观音。传说受观音点化,贾一峰幸免去一死,并避免了杀人命案进死牢的冤案。青颈观音护佑:无讼冤屈,逢凶化吉。这大概可称为东方的正义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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