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共产党打江山,他儿子能否享受共产党法治建设成果?
何律师、寇患癌妻子与郝老
文/徐昕
寇南南,69岁,无左下臂,肢体残疾,三级,在看守所无法端碗吃饭,洗衣等日常生活也须他人帮助完成,患心脏病、高血压、胃肠功能紊乱、腰椎劳损、膝盖半月板撕裂等多种疾病,近来还每日跑肚拉稀,看守所不允许家属送药,所里的药治不好。这有羁押必要吗?而他涉嫌传销,已被关半年。
他母亲,郝秀臣,92岁高龄,患多种顽疾,卧床不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以药续命,撑着最后一口气,只为等儿子出来。
他妻子,曾因子宫肌瘤而切除子宫,2018年初又不幸患乳腺癌,后续已25次化疗……
寇南南母亲和妻子随时可能出现突发状况,加上他自身残疾多病,是否应当取保?
如上情形,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能否保释?
在孟晚舟涉案的加拿大能否保释?
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能否保释?
依中国法律,能否取保?
我的回答,全部是肯定的。
中国法治建设还在路上,但已经取得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绩。中国早已确立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终审判决,应当推定嫌疑人无罪。检察院批捕,相当于原告抓被告,控辩如何平衡?因此,《刑事诉讼法》开始限制羁押的必要性,只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无须羁押。
但实践中,取保候审制度几乎形同虚设,取保难,难于上青天。如寇南南,再如太原民营企业家姜玉东,被羁押五年,也是年近七十,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被查封大量实为担保的财产,证据早已固定,不具有任何社会危险性,且无罪理由充分,迎泽区法院就是不给取保。审前羁押率极高,严重违反无罪推定的法治原则和人权保障的宪法要求。这是拒不落实党、国的法治建设成果。
因为想休养写书,我接案渐少,原合同约定指派何智娟、肖之娥律师。但家属反复、强烈要求,也是看在寇南南父亲的面子上,我出面辩护。
寇南南的父亲,寇庆延,是一位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副省长、省委常委、省顾委会主任,2016年逝世。寇庆延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七常委和原十常委,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深切慰问。
一位为共产党打江山的老红军,残疾的儿子却无法享受共产党法治建设的成果?我这位尚非共产党员的群众,都看不下去了。并非要求法外开恩,只是依法取保,越秀公安为何屡屡拒绝?
越秀区看守所会见
何智娟律师前几天到广州会见,正好是寇庆延108岁诞辰。缅怀寇老的同时,何律师同家属一同去医院看望郝老。郝老躺在病床上,嘴已无法闭合,舌头只剩一半,无法吞咽,须将食物注进胃管维持生命。家属说,自寇南南被抓后,郝老常苦苦哼哼找儿子。看到郝老的照片,我这位群众都看不下去了。
郝老跟随寇庆延老爷子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他们对党忠诚,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寇南南在其严格教育下,也一直自食其力,诚实守法。
寇南南被抓,系因其工作的盖网公司涉嫌犯罪。是否构成犯罪,需阅卷后客观判断。但据有关人士介绍,盖网公司有真实项目运营,对发展中的问题并未回避,也未导致严重后果。2014年他受邀到盖网公司,后担任副董,职责仅为后台管理,并不负责公司核心业务。
经济犯罪案件,多无羁押必要。寇南南又是残疾人,身患多种疾病,对其羁押简直是给看守所添麻烦。我们已向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相信《刑事诉讼法》能得到落实,最高检不断要求的“降低审前羁押率”能得到落实。
希望郝老保重身体,能坚持到儿子取保的那一天。愿共产党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郝老和他的儿子,太原姜玉东,以及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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