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各地加强执法检查,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另有统计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1日至2月20日短短50天,仅广西南宁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就有70起,共造成10人死亡,32人受伤。近日,在广西北海、四川绵阳就发生2起因酒驾致人死亡的事故,我们一起来看看:
2月18日21时49分许,广西北海驾驶人孙某某酒后驾车逆向行驶4公里,沿途连续撞上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致2人死亡。3月6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批准逮捕。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酒后驾车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并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也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3月2日22时50分左右,四川绵阳一驾驶人饮酒后驾车,撞上护栏,被穿破挡风玻璃的护栏刺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广西玉林一驾驶人因酒后驾车导致1人死亡,并且逃逸,被判处死刑。肇事驾驶人究竟做了什么要面临如此严重的处罚?
2017年8月9日21时20分许,吴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先将一名行人撞倒后,又将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人钟某及车上载的2个女儿倒地,同时钟某的脚和摩托车被卡在小轿车前保险杠和前轮处。此时,周围群众上前拍打小轿车车门示意停车,但吴某某在稍作停留后,拖着钟某和摩托车加速行驶。此时,多名群众追赶小轿车并大声呼喊,但吴某某仍驾车快速前进。钟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后从车上脱落,吴某某驾车逃逸,后被警方抓获。最终,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吴某某案发时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71毫克/100毫升。3月1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酒驾拖行致人死亡的案件,也给广大驾驶人再次敲响警钟,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赌注,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酒驾醉驾后将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 先来了解下“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规定:
■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车;
■ 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车。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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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林、孙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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