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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州残疾人与慈善手册》精彩选编第六期:残疾人心理健康篇(二)
首先肢残少儿需要家长鼓励多参与社会活动,从生活、活动中树立学习的责任感,培养孩子的自觉性和独立性。重点矫正他们的不良习惯,对肢体残疾引起的种种心理缺陷进行补偿。家长要指导他们学会面对困难,正视现实,从生活的小事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其将来也能参与社会建设,成为身残志坚的人。
听力残疾青年如何做到身心健康发展?听力残疾青年由于身体趋于成熟,而心理发育相对缓慢,生理变化对心理活动有着强烈冲击,生理上的成人感与心理上的幼稚感产生矛盾,导致心理上不平衡,往往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产生焦虑,抑郁等症状,容易曲解视觉信息,导致认知偏差,容易对他人产生反抗和偏执心理。家长和学校应针对这些特点,除加强正面教育外,更要引导他们处好人际关系,因为残疾青少年也有情感需求,需要与人交往,增多社会接触,增加同伴群体。另一方面,与异性交往也出现一些矛盾状态,既想要与异性接触,但又不敢或者放不开。由于对异性的好奇心逐步强烈,对部分有好感的异性,不自觉地产生了喜爱的情感。但听力的缺陷又会阻挠他们的正常交往,内心的自卑感会油然而生。尤其是有一些听残者想找一位健全人或比自己各方面都好的为伴侣,然而这种要求更难实现,造成求偶困难的心理障碍。然而残疾人经过自己的真心努力,也是可以找到真爱的。这需要克服心理上的障碍,要主动向家人和朋友寻求支持,同时自己要更加努力,有所作为,让对方看到自己的优秀。有情人是会修成正果的。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自身权益和人生价值的必要条件。然而相对而言,残疾人就业难度较大,一方面和自身条件有关,另一方面也和社会对他们有所歧视有关。当残疾人就业不能实现时,不应失去信心,可以对自己的心态进行自我调适。可以换位思考一下,虽然有些政策未能实现,但政府已为残疾人就业做了很多工作,如各级残联经常举办技能培训等。但在实现政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要有耐心,等待机会。当然,必要时也可以采取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前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三种渠道:
1.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
2.在企业按比例分散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向相关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各地创办“残疾人之家”,进行辅助性就业。由企业给“残疾人之家”下发一些简单的外加工任务,只要能动手的,一教就会。残疾人可以到附近的“残疾人之家”从事简单劳动,作为辅助性就业。用工方给予一定的合理的报酬,同时由政府提供免费工作餐和辅助性就业补贴,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选自《南通州残疾人与慈善手册》,之后将在公众号内分享更多精彩选编,科普各项扶残助残政策和健康知识,敬请关注“南通州残联”公众号。
来源丨《南通州残疾人与慈善手册》残疾人心理健康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