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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更新出任爱奇艺“首席催更官”?宋仲基还是“首席漂亮官”呢!互联网还有什么官是明星当不成的?

2017-08-25 有料好看的 文娱价值官

文/秋葵

编辑/美圻


文娱价值官解读明星担任高管的潮流越掀越高,继周杰伦、何炅、柳岩、王力宏、李湘等上任后,林更新、陈伟霆近日又双双“入职”爱奇艺,分别担任首席催更官和首席内容官,从CCO、CMO到CJO,五花八门的职称为大家科普了互联网各种高管职位。

继广告代言和以“投资人”身份加盟之后,明星和互联网的合作正进入3.0时代:互联网公司邀请明星出任公司高管,介入公司业务管理层面,“傍明星、抢流量、争曝光度”成为互联网竞争的新趋势。


(林更新在微博晒出自己爱奇艺的员工证)


前不久,爱奇艺自制动漫重大IP发布会及《楚乔传》收官庆功近日在京举行,除了公布了《剑王朝》《灵域》《四海鲸骑》《狐狸之声》《邪王追妻》等下半年几大动漫重大IP,还宣布由林更新出任爱奇艺首位自制动画代言人。


现场,林更新被授予了“首席催更官”权杖,以及爱奇艺员工卡。记者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是不是因为林更新的名字,所以给他设了一个催着更新的官儿?”。


明星这两年跨界互联网简直成了一股潮流,从周杰伦担任唯品会“首席惊喜官”、到何炅担任阿里音乐“首席内容官”、再到李湘加盟奇虎 360……互联网为这些明星们创造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高管职位。


只要这些流量咖们晒一晒工卡,就能迅速炒热新闻话题。自带粉丝和流量的明星跨界互联网,花式代言背后其实套路很深。

(陈伟霆也入职爱奇艺成为首席内容官)


明星纷纷 “触网”,“封号”五花八门


近日,爱奇艺宣布将由林更新担任爱奇艺自制动画代言人和“首席催更官”,肩负起催促爱奇艺动漫更新的重任。


不少用户在观看内容时,对动漫内容的更新频率诉求最为强烈,今后,林更新将经常和用户粉丝互动,监督并加快更新频率。在林更新之前,陈伟霆已经先行一步就任了爱奇艺首席会员推荐官。


就在林更新入职爱奇艺的前两天,一直播官方微博宣布,TFBOYS即将入职一下科技,具体职务将在8月27日的明星盛典上公布。早在2016年TFBOYS就已集体入职奇虎360。当时,王源担任首席创意官,易烊千玺担任首席时尚官,王俊凯是首席造梦官。

(2016年TFBOYS就已集体入职奇虎360)


近几年来,请明星入职到公司担任职务仿佛变成了一种潮流。

●2015年3月,周杰伦入职唯品会,出任首席惊喜官(CJO)一职,开明星跨界互联网之先河;

●同年4月,Angelababy宣布担任洋码头旗下APP“扫货神器”的首席时尚官;

●2016年,何炅加入阿里音乐,出任 CCO(首席内容官),与董事长高晓松和 CEO 宋柯组成铁三角;

●湖南卫视前主持人李湘当年也加盟奇虎 360 出任该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内容官;

●王力宏入职腾讯;

●柳岩入职酒仙网任首席品酒师;

●韩庚入职尚妆任首席媒介官;

●黄致列入职入职步步高旗下的电商平台云猴全球购任首席买手;

●章子怡成为纸尿裤品牌飘飘羽毛的首席体验官;

●高圆圆则入职线上鲜花平台花点时间,担任首席体验官;

●就连苍井空老师都去了订房网,做起首席体验师来。


(周杰伦的员工卡)


明星入职互联网的职位也是五花八门:首席体验官、首席内容官、首席惊喜官、首席创意官、首席造梦官……从CJO、COO、CPO、CIO到CSO、CFO、CMO看得人眼花缭乱,各类职位屡屡挑战大家的想象力。看着上述种种职位,网友们往往一头雾水,“这些都是什么鬼?” 其实,这些名目繁多的职务背后是企业“别有用心”的设计。

(柳岩的酒仙网员工卡)


入职式代言,“花式规避”最严广告法


这些跨界明星中,除了任职董事长的高晓松、任职副总裁的李湘之外,多数明星的职位都是内容官、产品经理,或专门为明星特别创意的岗位,看名号很能唬人,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层,更非真正的“职员”。


像何炅的内容官、和邓超的产品经理,是基于互联网基因而诞生的新名词,多被冠以“首席”的前缀,最多见的便是“首席内容官”、“首席创意官”之类,例如陈伟霆这样的“首席内容官”就是凭着明星在娱乐领域的积累,这样的职务与实际经验也算挂钩,也算能发挥明星所长。


而Angelababy的“首席颜值官”、杨洋的“首席柔顺官”、宋仲基的“首席漂亮官”这样的“奇葩”新职位,则完全是为明星特设的职务,象征意义更大。


视频网站业内人士透露,除了高晓松、李湘这样少数实职管理岗位,多数跨界的明星基本上不会参与网站的管理和运营,其实是一种“入职式代言”,算是广告代言的升级版。“这些明星的日程通常安排得满满当当,他们出现在公司的机会少之又少,你难道指望他们做策划案、提战略规划吗?”


认真梳理一下明星开始跨界的时间,2015年正是新《广告法》实施的时间,尤其是当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一大波明星开始跨界互联网,这样微妙的巧合其实很耐人寻味。据了解,新《广告法》划定了广告代言的禁区,还首次明确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如果产生民事责任,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而对有过代言广告违法行为的代言者,还将禁止代言广告3年。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广告法》无疑给明星代言戴上了金箍,而担任内部职务,将巧妙地规避新《广告法》,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进行品牌代言。

(黄晓明担任首席品控官现场)


粉丝经济大行其道

互联网渴望引入流量


当然,规避新《广告法》可能只是其中一种因素,明星跨界互联网更多的是传统广告模式和代言模式的式微以及互联网新媒体骨子里对于流量和用户的渴望,它们需要用一种更新颖、更具黏性的合作模式把明星的流量效应发挥到最佳。


事实上,很多明星跨界的互联网平台本身就是靠流量生存,其中不少本身也是明星艺人们释放天性、分享生活、与粉丝互动的平台,选择与形象和企业内涵一致的明星代言,能更好的吸引粉丝,拓展空间。像这次爱奇艺选择林更新出任首席催更官,就是因为他与爱奇艺的品牌调性比较契合,他主演的《楚乔传》对年轻观众和动漫粉丝的匹配度很高,加盟后,爱奇艺就可以持续策划与林更新和动漫相关的话题和活动,最大限度发挥明星效力,相比简单的代言,这样深度的合作显然效果更好,热度持续时间也会更长。


相比传统的广告,明星入职式代言可谓一举多得。一方面,相比简单地担任形象代言人,明星入职更具轰动效应,这将给企业带来曝光度,同时明星带来了粉丝资源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明星还可以免费给企业站台,比单纯请代言人划算。

(赵薇和马云的友谊也算各取所需)


在过硬的产品和好的商业模式外,在这个看脸的时代,有明星加盟的公司,募资会容易得多。特别是一些创业初期的公司,若能搭上明星,钱和名气的问题基本可迎刃而解。明星可以用庞大的粉丝给互联网带来庞大流量和黏性用户。当然,不少公司对加盟的明星也是出手大方,动辄千万年薪外加期权,还有高管的职位,这些对明星都很有诱惑力。


明星加盟互联网企业虽然以“粉丝经济”为支点,但影响力有时是把双刃剑,两者的捆绑可能会带来机会,但看似前程似锦的合作背后也暗藏着不小的风险。就像之前明星代言广告,如果其中一方出现点负面新闻,双方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所以,对明星来说,花式代言可以作为提升人气的一个补充,但作品永远应该是第一位的。对互联网企业而言,选择明星跨界可以作为一种锦上添花的手段,但也不能过度依赖明星,靠明星站台终究改变不了自己的品质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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