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行业聚焦丨韬安问答: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委托创作有什么区别?

TA娱乐法
2024-08-26


···


病毒无情,韬安有义!


为影视泛娱乐行业服务,始终是韬安的使命与责任。在这特殊时期,即使宅在家中,您也可以利用最短的时间得到浓缩的知识。从本周起,TA娱乐法将推出新栏目——韬安问答,旨在帮助广大行业从业者了解最基本的行业法律知识与风险防控点,为您答疑解惑。


韬安问答栏目将从作家/编剧、制片人、艺人/经纪人、境外/涉外投资、游戏从业者等角度精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既有对法律规定的梳理,亦有实务操作的技巧,期待您的关注。同时,为了真正解决您的困惑,欢迎您给我们留言,提出您的问题,或许在下一期韬安问答中您就可以看到答案!



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委托创作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即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分别包括:


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财产性权利)。


1


著作人身权是与作者身份相关的权利,没有保护期限,是不可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著作人身权在作者逝世后,不得继承,但其继承人可以依法保护。著作财产权可以与作者身份相分离,著作权法不禁止著作财产权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同时,由于著作财产权可以与作者人身相分离,因此,在作者逝世后其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限内可以继承并由继承人享有。


著作权转让即在作品的保护期内将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或数项转让予受让人,并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费,受让人取得该项著作财产权。转让著作财产权不受次数限制。由于著作财产权权项众多,在著作权转让时,可以分别、单独转让。著作权转让后,原著作权人不再享有该项权利,而受让人不仅可以自己行使,还可以再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而不必再征得原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再向其支付报酬。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在作品的保护期内将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或数项许可他人使用,并由使用人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被许可人取得该项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包括专有许可使用、普通许可使用。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意味着著作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以特定方式独占使用作品财产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作权普通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仅可以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


委托创作系指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委托创作一定的作品,由委托人支付一定报酬。委托创作的核心特征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创作完成作品,以满足委托人对作品的使用需求,由委托人支付对价。《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综上,著作权转让仅限于著作财产权,一旦转让,原著作权人则丧失相关权利;著作权许可使用只是著作权人将作品的一项或多项使用权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著作权仍属于著作权人;而委托创作系基于委托人意志创作作品,关于著作权的归属由合同约定,在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则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受托人。


编辑:李小旭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TA娱乐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