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大讲堂No.11|舒尔策分享德国气候新政
10月31日上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长斯文娅·舒尔策(Svenja Schulze)在气候变化大讲堂发表题为《气候变化、绿色金融与环境标准》的主旨演讲。
演讲现场
本期气候变化大讲堂由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及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担任本期气候变化大讲堂主持人。
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建坤教授致辞
马骏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建坤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中德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共识远大于分歧,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在多边进程中,双方加强政策对话,推动中欧间聚同化异,携手为《巴黎协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达成做出重要贡献;在国内行动和务实合作中,双方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中方在建筑节能、碳市场、循环经济、适应等方面从德方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经验。”
舒尔策部长的演讲从强调《巴黎协定》的目标开始,指出除了要把升温控制在2℃以下这个目标外,“《巴黎协定》还有一个目标是全球所有资金流都应针对气候变化,进行气候友好型和气候适应型的分配。这需要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生产价值链进行重新思考,找到新的发展途径。”
舒尔策部长介绍,德国是全球气候基金(Global Climate Fund)最大的出资国,将继续捐资15亿欧元。德国开发银行也把业务与气候保护目标紧密相连,开展了碳中和业务。在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方面,德国非常有兴趣与中国合作。
对于《巴黎协定》来说,仅从公共资源投融资是不够的。另外一个挑战来自对私营资金流的控制,即引导更多私营部门的资金变成可持续金融。
舒尔策部长强调:“我相信一定会从可持续金融中获益,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风险,避免来自气候变化的威胁,也可以避免产生一些所谓的滞留,比如如果你投资到二氧化碳密集型的产业当中,这就与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不相融。”
舒尔策部长介绍,为了确保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即与1990年相比到2030年要减少55%,德国正建立一个气候保护的法律,同时积极推进供热系统和建筑工业改造,使所有的电更加环保。此外,还特别注意加强社会平衡,如果在社会上造成一些负担,要在别处进行一个减压来达到平衡。
数字化为每个人的生活和全人类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舒尔策部长强调,要将数字化的核心技术在环保领域加以应用,通过人工智能创造好的项目,在能源和气候领域做出一些贡献。
舒尔策部长最后强调了伙伴关系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共同携起手来,履行《巴黎协定》的承诺,加强我们气候保护的行动力度!”
演讲环节结束后,舒尔策部长与何建坤教授一起接受了马骏主任的访谈。
马骏:德国已经通过了2038年退出煤电的决定,但是目前燃煤发电还占德国40%的电力供应,一般来讲如果推得太猛的话,会有很多反弹和阻力,德国如何来应对一些利益集团在这方面的阻力?
舒尔策:我们从一开始就让很多群体参与这个项目,包括煤炭委员会的代表、当地的工会、科研界和企业都聚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政府请他们制定一个规划和计划,告诉我们如何能够更好地退出煤炭并保证可再生能源足够满足我们电力的需求。
东德过去几十年以来依赖煤炭,煤炭行业工资水平很高,需求也非常大,但是这些岗位将来会慢慢地减少,导致很多人下岗,所以我们需要给人们带来希望。煤炭委员会帮不同地区看到他们的发展空间,有些地区重点领域可能是储能,另外一些地区的重点可能要通过电力来产生更多的其他的一些材料和可再生能源。
我们慢慢地制定一个煤炭退出和核能退出的计划,这个计划后来提交给政府,政府现在逐步朝着这个方向走。我们推进立法,创造所需要的规定框架,我们也组织基金,因为这些企业也需要获得政府的支持才能够进行转型。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动员私营企业参与其中。
观众积极参与提问
马骏:关于德国的《气候法》,全球将近200多个国家都强调减碳,但是很少有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的方式来增加气候行动方案的强制性,那么德国为什么要立这个法,立这个法跟不立这个法有什么区别?
舒尔策:德国的情况是比较特殊,我们有欧盟的规定,欧盟其实有非常严格的气候规定,这些规定应用到所有的成员国。与此同时,我们还有一个气候指令,这个气候指令涉及到碳交易体系之外的产业,给所有的成员国一些目标。德国有一个减排的预算,这个预算不可以超过,如果超过我们的预算,我们需要向其他的国家购买配额,这个是很贵的,所以我们要避免这样做。
德国国内,我们现在已经决定要有立法,这个法律不仅是对我们现任的政府有效果,对未来的政府,比如说四五年之后的政府也会生效,我们的计划是十几年的计划。
马骏:谢谢部长,我想请问何教授,中国在落实《巴黎协定》方面已经做了非常重要的承诺,也有一些计划,请何校长谈谈中国下一步还应该做什么?
何建坤:2050年我们要建成美丽中国,实现美丽环境的目标,同时我们也必须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加强我们深度脱碳的进程,能够跟全球实现两个目标的减排路径相适应。所以我们要基本上形成一个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就是建成一个气候适应型低碳经济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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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国要长期实现碳中和,比德国这些发达国家要困难得多,面临的挑战也大得多。像欧洲这些发达国家,他们在上世纪70年代就进入了后工业化社会,当时他们的二氧化碳排放就达到了峰值,如果到2050年实现了碳中和,这期间有七八十年的时间可以来进行能源转型。中国到2030年才有可能二氧化碳达峰,到了2050年或者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碳中和,也就只有二三十年的时间。经济体系和能源系统惯性是非常大的,还有很多的技术设施如果要改变,需要有很漫长的一个逐渐改造的过程,不然搁浅的成本就会非常大。
德国驻华公使雷宇翰(Johannes Regenbrecht)、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政、执行副院长张健与到场的120余名师生一起参加了本期大讲堂活动。
摄影:常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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