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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对中国能建、中国交建、华侨城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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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35家中央企业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主要情况如下:


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35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涉及的企业户数,较前几年有大幅增加。35户中央企业主要涉及资源能源、交通运输、通信、制造、商贸投资、建筑、科研服务等行业,其中包括11户中管企业。据企业财务资料反映,至2016年底,35户企业共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23万家、参股公司2612家,资产总额11.65万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62万亿元,大多数企业实现盈利。


涉及中国能建、中国交建、华侨城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内容,及各公司整改报告如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电工程、广东火电)等4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能建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电力和能源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电力装备制造、水泥和民爆产品生产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能建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96家、参股公司2家;资产总额3070.34亿元,负债总额2281.87亿元,所有者权益788.47亿元,资产负债率74.32%;当年营业总收入2254.07亿元,利润总额92.36亿元,净利润72.2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2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9.1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能建以市场为导向,在巩固传统国内电力工程业务基础上,逐步向工程总承包、国际业务和非电业务转型发展;推进实施企业整体改制,实现了所属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股整体上市;加强全面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审计也发现,中国能建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实际控制的一家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涉及资产4840.23万元。

2.2016年,所属广东拓奇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违规获取资金3927.73万元,用于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等。

3.2016年,所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以下简称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完工百分比法对16个总承包工程项目确认收入,少计收入3137.89万元。

4.2016年,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8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交通费等工资性项目,多计成本费用2373.48万元。

5.2016年,所属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计提相关费用,多计利润101.73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签订3个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投资公司)未经批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涉及金额5.61亿元。

2.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未经批准向外部企业提供委托贷款51亿元,其中2016年5亿元。

3.2015年6月、2016年6月,所属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分别出资5.5亿元、3.25亿元,与外部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非主业业务。

4.2014年12月、2016年3月,中国能建总部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同意所属葛洲坝投资公司分别出资4.73亿元、1.71亿元进行非主业投资。

5.2015年,所属中南电力设计院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投资4.33亿元建设风电场项目。

6.2010年至2016年,所属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违规将承揽的工程对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5.55亿元,其中2016年1894.58万元;所属一家企业2015年违规出借资质,至审计时收取管理费用39.29万元。

7.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等两家企业在工程项目分包和物资采购中未按规定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0.23亿元。

8.2014年11月、2016年4月,所属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和葛洲坝投资公司未按规定将资产评估报告上报集团审核备案,分别出资5.98亿元、1.65亿元收购两家外部企业股权。

9.2014年,所属陕西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自行管理的企业年金2447.37万元。

10.2017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竞拍土地,增加投资600万元。

11.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未出台中介费用支付具体管理办法,导致相关费用支付标准不一。

12.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机构整合不到位,境外代表机构较多。

13.至审计时,中国能建尚未建成覆盖集团各层级和主要业务的信息系统,327家法人单位未使用集团统一的财务集中核算系统,184家法人单位未纳入集团电子集中采购管理平台。

14.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2016年,中国能建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5月至7月,所属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超标准购买3辆公务用车,涉及金额143.51万元。

2.2013年1月,所属广东火电邀请外部单位人员开展联谊活动,使用公款支付餐费等9.41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能建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补缴税费、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7年,审计署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或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在肯定中国能建改革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中国能建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中国能建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整改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中国能建及所属企业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下发通知69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实际控制的一家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涉及资产4840.23万元。
  整改情况:所属东电二公司已将该户企业纳入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对3人进行责任追究。
  2.2016年,所属广东拓奇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违规获取资金3927.73万元,用于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等。
  整改情况:已责成所属广东拓奇公司终止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关系,制定相关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并对13人进行责任追究。
  3.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中南电力设计院、咨询公司未按完工百分比法对16个总承包项目确认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137.89万元。
  整改情况:所属中电工程中南电力设计院、咨询公司已按整改要求调整了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并补缴了相应税款,对5人进行责任追究。
  4.2016年,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8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交通费等工资性项目,多计成本费用2373.48万元。
  整改情况:中国能建总部及所属8家企业已将交通费等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4项,对11人进行责任追究。
  5.2016年,所属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计提相关费用,多计利润101.73万元。
  整改情况:所属广西水电集团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补提了少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签订3个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涉及金额5.61亿元。
  整改情况:已责成所属葛洲坝集团修订完善了《葛洲坝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将对相关PPP项目审批同意作为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生效条件,对2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未经批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问题,对1人进行责任追究。
  2.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未经批准向外部企业提供委托贷款51亿元,其中2016年5亿元。
  整改情况:中国能建及所属中电工程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3项,加强资金管理,对1人进行责任追究。
  3.2015年6月、2016年6月,所属葛洲坝绿园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分别出资5.5亿元、3.25亿元,与外部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非主业业务。
  整改情况:公司修订发布了《投资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严格履行国资委审核报备程序。
  4.2014年12月、2016年3月,中国能建在未经核准的情况下,同意所属葛洲坝投资公司分别出资4.73亿元、1.71亿元进行非主业投资。
  整改情况:公司修订完善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聚焦主业发展,在国资委核准的年度非主业投资比例内安排非主业投资项目。
  5.2015年,所属中南电力设计院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投资4.33亿元建设风电项目。
  整改情况:已责成所属中电工程认真梳理投资项目,严格遵守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及政策,并对2人进行责任追究。
  6.2010年至2016年,所属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违规将承揽的工程对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5.55亿元,其中2016年1894.58万元;所属一家企业2015年违规出借资质,至审计时收取管理费用39.29万元。
  整改情况:(1)对违规将承揽的工程对外分包问题,所属5家企业修订完善了管理制度22项,采取措施加强工程分包管理,并对7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所属一家企业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责成该企业修订完善《分包工作管理规定》,对2人进行责任追究。
  7.2016年,所属中电工程等两家企业在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中未按规定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0.23亿元。

  整改情况:责成所属两家企业完善制度24项,加强采购过程监督、检查及考核,严肃问责,对37人次进行责任追究。

  8.2014年11月、2016年4月,所属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和葛洲坝投资公司未按规定将资产评估报告上报集团审核备案,分别出资5.98亿元、1.65亿元收购两家外部企业股权。
  整改情况:所属葛洲坝集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资产评估相关流程文件,加强责任考核,对7人次进行责任追究。
  9.2014年,所属陕西电力设计院违规将自行管理的企业年金2447.37万元一次性发放给在职职工。
  整改情况:公司制定管理制度2项,并责成陕西电力设计院严格整改。截至2018年5月末,陕西院已退缴950.4万元,其中中层及以上干部已全部退缴。对1人进行责任追究。
  10.2017年,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竞拍土地,涉及问题资金600万元。

  整改情况:所属葛洲坝集团制定《房地产投资管理细则》,并进行自查自纠,对3人进行责任追究。
  11.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未出台中介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导致相关费用支付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公司已制定下发《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境外代理/居间/咨询服务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中介费管理。
  12.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机构整合不到位,境外代表机构较多。
  整改情况:公司已下发通知,加强境外分支机构管理,完善设立审批指导意见,坚决遏制重复设立机构。目前已撤销4个,正在撤销4个;有23个代表处待所执行项目完毕予以注销。
  13.至审计时,中国能建尚未建成覆盖集团各层级和主要业务的业务的信息系统,327家法人单位未使用集团统一的财务集中核算系统,184家法人单位未纳入集团电子集中采购管理平台。
  整改情况:公司已做出安排,制定措施,计划于2018年7月底前实现全集团全级次企业核算数据的统一和集中;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全集团电子集中采购。
  14.至审计时,中国能建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2016年,中国能建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整改情况:(1)对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公司已制定处置计划,在已完成重点资产处置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继续做好盘活处置工作。
  (2)对压减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公司因企制宜地确定压减路径、方式与措施,平稳有序推进员工分流等重大事项,加快完成“压减”工作任务。
  (3)对“两金”压控,公司明确目标,创新压降方法,强化压降考核,推进完成“两金”压控目标。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5月至7月,所属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超标准购买3辆公务用车,涉及金额143.51万元。
  整改情况:所属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对3辆超标购买的公务用车进行封存处理,正在执行拍卖程序,对2人进行责任追究。
  2.2013年1月,所属广东火电公司邀请外部单位人员开展联谊活动,使用公款支付餐费等9.41万元。
  整改情况:所属广东火电制定了《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2人进行责任追究。

  中国能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各项整改要求,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交集团总部及所属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交投资、中交房地产、中国港湾)等9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港口和航道疏浚、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交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890家、参股公司37家;资产总额10 199.32亿元,负债总额7863.38亿元,所有者权益2335.94亿元,资产负债率77.1%;当年营业总收入4700.22亿元,利润总额240.58亿元,净利润179.6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8.0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9.7%。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交集团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构建多元化业务格局,承担了港珠澳大桥等国家重特大工程;加快“走出去”步伐,连续10年成为亚洲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加强基础管理,推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计也发现,中交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中交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抵销不充分,涉及资产55.97亿元,由此多计利润0.99亿元。

2.至2016年底,所属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多计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26.07亿元、负债32.13亿元。

3.2016年,所属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航局)等3家企业未按规定将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确认为负债,造成少计资产、负债各9.17亿元。

4.2016年,所属三航局、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局)将业主尚未认可的合同变更款和变更索赔确认收入、项目成本计入存货等,多计利润8.3亿元。

5.2016年,所属中交股份将应于当年实施的工程结算推迟至2017年,造成少计利润0.1亿元。

6.2016年,中交股份总部及所属5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等,造成多计利润1.91亿元。

7.至2016年底,所属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债转股事项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少计资本公积1.26亿元。

8.2016年,所属中交股份总部、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个工程项目对临时设施提前摊销、多确认预计负债等,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多计收入1.27亿元、成本1.25亿元。

9.2016年,所属中国港湾超工资总额列支工资性支出961.93万元;所属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航局)等4家企业列支工资性支出610.59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10.2016年,所属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多计营业外收入1386.62万元。

11.2016年,所属中交投资下属4家企业少确认房屋租赁费用,造成多计利润1120.56万元。

12.2016年,所属三航局等3家企业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获取26.6万元,用于税费支出等。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一公局等4家企业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或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2.65亿元;所属一公局等5家企业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58.01亿元。

2.2014年、2016年,中交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先定价后评估或未经评估对外收购股权,涉及金额57.54亿元。

3.2009年至审计时,所属二公局等9家企业存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签订合同、支付费用、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涉及金额69.85亿元。

4.2010年至2016年,所属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经批准出借资金或投资项目,至2016年底有30亿元未收回。

5.2013年至审计时,所属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出借银行账户。

6.2010年至审计时,所属中交股份19名职工投资入股的公司违规与集团内部企业发生业务往来17.52亿元;所属两家企业未按计划完成职工持股清理,涉及资产5008.34万元。

7.2014年,所属中交股份总部未报经核准同意下属企业投资建设一个非主业项目,至审计时已投资5.01亿元。

8.2013年1月和2014年10月,所属一家单位违规承揽两个转包工程,且未经审批为业主提供担保4.94亿元,其中1002.56万元保函面临损失风险。

9.至审计时,所属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集团)等两家企业对24家全资或控股企业未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注册资本3.75亿元。

10.2013年,所属一家企业前期调查不充分即增资2.03亿元控股一家公司,至2016年底被收购企业已连续3年亏损共3.7亿元。

11.2013年,所属中国港湾下属一家单位未经批准承揽一个高速公路项目,至审计时预计亏损3.15亿元。

12.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3个项目未签合同即开工建设,涉及金额26.93亿元。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等多次停复工,至审计时已垫付工程款1.99亿元。

13.2014年,所属四航局以1.23亿元收购已纳入地方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船厂,至审计时处于停产闲置状态。

14.2013年,所属中交股份未充分考虑自身没有行业经验等投资建设一钻井船项目,投入1.12亿元后已暂缓实施。

15.至审计时,所属二公局一办公楼项目超批复投资2597.05万元。

16.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中咨集团违规出借设计资质并收取管理费2538.5万元,其中2016年265.34万元。

17.至审计时,所属中交股份科技城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累计亏损2062.14万元。

18.2014年,所属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投资未落实建设项目批复要求,银行贷款未落实即开工建设,擅自提高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其中一个项目已累计形成亏损2049.11万元。

19.至审计时,所属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万平方米办公楼闲置5年,所属二公局64亩土地闲置2年。

20.2011年、2013年、2016年,所属一公局确定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无资质企业占9.36%、12.3%、11.94%。

21.至审计时,中交集团未按期完成3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任务。

22.至审计时,中交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和房地产去库存工作;2016年,中交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23.至审计时,中交集团有9个项目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4个科研项目未按期完成;未按规定返还工程保证金20.98亿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至2017年1月,所属中国港湾等3家企业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涉及金额402.79万元。

2.2013年至审计时,中交集团总部及所属5家企业购买高档烟酒、礼品等207.13万元。

3.2013年至2017年1月,所属中交房地产等5家企业96名管理人员违规领取项目评审费、超标准报销乘坐飞机头等舱费用等,涉及金额45.56万元。

4.2012年4月至2017年3月,所属三航局等两家企业购买购物卡等39.55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交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挽回损失、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中交集团关于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17年,国家审计署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明确了“端正态度、措施有力、注重长效”的整改方针,按照“制度未完善的不放过、资金未追回的不放过、责任未落实的不放过”的要求从严从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针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抵消不充分的问题,我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进行了调整,改进了报表系统中关联交易抵销的填报程序。

  (二)针对所属单位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问题,我公司已核销多计资产26.07亿元、负债32.13亿元。

  (三)针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确认负债的问题,我公司已补计资产、负债各9.17亿元。

  (四)针对所属单位确认收入、成本问题,我公司已核减利润4.62亿元,通过二次经营增加收入1.79亿元。

  (五)针对所属单位工程结算推迟确认问题,我公司已补计利润0.1亿元。

  (六)针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问题,我公司已补计成本1.89亿元、冲减利润235.69万元。

  (七)针对所属单位少计资本公积问题,我公司目前还在征求税务师事务所意见,力争妥善解决。

  (八)针对所属单位临时设施提前摊销、多确认预计负债的问题,我公司已冲回收入1.27亿元、成本1.25亿元。

  (九)针对所属单位工资总额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我公司已将工资性支出1572.52万元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十)针对所属单位多计营业外收入的问题,我公司已冲回多计收入1386.62万元。

  (十一)针对所属单位少确认房屋租赁费用、多计利润的问题,我公司已补计费用1120.56万元。

  (十二)针对所属单位套取资金用于税费支出的问题,我公司已收回相应资金,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经营管理方面

  (一)针对所属单位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及违规转分包的问题,我公司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制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规范招投标管理,同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建立违规违法分包的追责机制,严控此类行为。

  (二)针对收购股权先定价后评估等问题,我公司已加强此类事项的审批流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针对所属单位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签订合同、支付费用等问题,我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反省,强化程序意识,同时对涉及有关责任人员依规进行了追责处理。 

  (四)针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出借资金或投资项目的问题,我公司采取了资产保全等方式积极追讨出借资金,努力盘活资产,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进一步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同类风险。

  (五)针对所属单位违规出借银行账户的问题,我公司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加大境外账户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防范资金风险。

  (六)针对所属单位职工违规投资入股问题,我公司已要求全部清退,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和问责。

  (七)针对所属单位投资建设非主业项目的问题,我公司已根据国资委复函原则控制非主业投资比例,进一步加强非主业投资管理。

  (八)针对所属单位违规承揽项目并提供担保的问题,我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与业主谈判、加强后期变更索赔等手段,努力降低损失,同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

  (九)针对所属单位对其子公司未取得实际控制权的问题,我公司已通过财务集中核算、收回印章证照、改组董事会等方式逐步收回控制权。

  (十)针对所属单位增资收购前期调查不充分的问题,我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挽回损失,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十一)针对所属单位未经审批低价承揽项目的问题,我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亏损,进一步明确项目投标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把握项目筛选、标价审核等关键环节,提高报价核价能力,同时加大追责力度,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十二)针对所属单位项目未签合同即开工的问题,我公司积极推动项目合法权证的办理,加强工程款催收,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降低亏损风险。

  (十三)针对所属单位收购落后产能的问题,我公司已拟定该船厂基地的使用计划,积极盘活资产。

  (十四)针对所属单位钻井船项目暂缓实施的问题,我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谨慎决策后续开发建造事宜,最大限度规避市场风险,减少损失。

  (十五)针对所属单位超批复投资额建设办公楼的问题,我公司修订并出台了有关制度,严控投资新建办公楼,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十六)针对所属单位违规出借设计资质的问题,我公司深刻反思,严格制度执行,确保企业合法经营,进一步推进管理规范化。

  (十七)针对所属单位实施的科技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累计亏损的问题,我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该项目的推进力度,预计2018年实现扭亏为盈。

  (十八)针对所属单位未落实批复要求开工建设项目等问题,我公司要求已开工项目及时收回款项,努力减亏,同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控投资风险。

  (十九)针对所属企业资产闲置问题,我公司已着手启动闲置资产开发利用方案,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中。

  (二十)针对所属单位将无资质企业纳入合格分包商名录的问题,我公司已将无资质企业清理出合格分包商名录,修订并下发相关制度,严格审批流程,杜绝无资质企业入库。

  (二十一)针对未按期完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任务问题,我公司已成功发行16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实现了股权减值,同时积极推动集团更名,完善党建考评办法。

  (二十二)针对未按要求完成压缩管理层级等问题,我公司2017年末压减法人户数175户,压缩管理层级1级,压减成效显著,同时2017年完成了部分低效无效企业的清理处置,超额完成国资委确定的“两金”压控指标,房地产整体去化454亿元。

  (二十三)针对项目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等问题,我公司已取得部分项目的环评批文,其他项目还在持续跟进,通过多种方式寻求解决问题;4个科研项目整改落实还在推进中;成立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所属单位全面开展清理保证金专项工作。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一)针对所属单位超标购置公务用车问题,我公司已对部分超标车辆进行拍卖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

  (二)针对购买高档烟酒、礼品问题,各有关人员已全部退回钱款,我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

  (三)针对所属单位管理人员违规领取项目评审费等问题,各有关人员已将钱款退回,我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

  (四)针对所属单位购买购物卡问题,有关单位及人员已退还钱款,我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华侨城集团总部及所属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华侨城集团成立于198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酒店开发经营,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华侨城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86家、参股公司44家;资产总额1740.72亿元,负债总额1182.93亿元,所有者权益557.79亿元,资产负债率67.96%;当年营业总收入542.56亿元,利润总额95.39亿元,净利润74.2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3.9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8.4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华侨城集团加强战略规划,形成“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推进多元化经营;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完成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推动新项目落地,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审计也发现,华侨城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华侨城集团未按规定将承销费抵减债券初始确认金额,造成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300万元。

2.2016年,所属西安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少结转装修成本,造成多计利润1726.67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未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类物资采购供应商,涉及金额23.33亿元。

2.2014年至2015年,所属华侨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对外转包54个工程项目,涉及金额5.72亿元。

3.2014年至审计时,所属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在未经上级公司批准等情况下销售和转让房产,涉及金额5.3亿元。

4.2015年,所属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上级公司批准,自行决定一个在建项目停工,前期已投入的2.42亿元成本面临损失风险。

5.2015年,所属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未经上级公司批准,对承租方给予装修补贴9167.19万元。

6.2012年至审计时,所属华侨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已知其分包工程被违规转包给无资质的自然人后,仍向该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支付1688.7万元工程款。

7.至审计时,华侨城集团违反规定出租房产,涉及面积6491.31平方米。

8.至审计时,华侨城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且房地产去库存缓慢;2016年,华侨城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9.2015年,华侨城集团通过收购所属特困企业资产方式,助其实现账面盈利。

10.2015年5月至10月,华侨城集团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失去对一家所属企业的控制权。

11.至审计时,华侨城集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各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缺乏信息共享机制,还存在录入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现象。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至审计时,华侨城集团所属企业的19名高管人员违规投资4717.53万元入股企业,部分入股企业与所在单位经营同类业务。

2.2014年至审计时,华侨城集团总部及5家所属企业存在公务接待制度不健全及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涉及金额3704.54万元。

3.2014年至审计时,华侨城集团超标准报销出国费、境内差旅费等182.65万元。

4.华侨城集团未按规定清理所属会所,2014年至2015年违规在会所公务接待21次,涉及金额14.3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华侨城集团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挽回损失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收支等审计整改情况的说明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化学工程总部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成达公司、中化二建)等4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成立于1953年,主要从事化工工程、化工建筑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化学工程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0家、参股公司14家;资产总额855.18亿元,负债总额542.72亿元,所有者权益312.46亿元,资产负债率63.46%;当年营业总收入542.24亿元,利润总额22.57亿元,净利润18.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9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6.0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化学工程探索以投资带动工程业务、投资运营与工程承包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推进结构调整,拓展业务范围,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等方面管理。审计也发现,中国化学工程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中化二建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2043.35万元。

2.2016年,所属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未将一家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涉及资产1260.52万元。

3.至审计时,所属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未按集团要求,扣回以前年度未纳入工资总额发放的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900万元。

4.2016年,所属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52.44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4年至审计时,中国化学工程向按规定应逐步退出的一个非主业在建项目增加投资21.32亿元。

2.2016年,所属中化二建等8家企业31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或招标过程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7.95亿元。

3.所属成达公司未经集团批准,累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22.28亿元,至2016年底其中3.87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4.所属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充分调查对工程项目施工垫资,至审计时有3.39亿元垫资款面临损失风险。

5.2014年至审计时,所属企业10个新建及购置项目,未列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或未经集团批准即开工建设,完成投资共计1.16亿元。

6.2013年,所属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在对市场、技术规范等了解不全面的情况下投标并中标项目,至审计时项目预计亏损1.08亿元。

7.2016年,所属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未经集团批准违规投资成立两家控股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共计8000万元。

8.至审计时,中国化学工程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办11家子企业的产权登记,涉及注册资本2926.53万元。

9.2016年,所属一家企业未严格按照集团要求签订工程合同,1827.46万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

10.2015年,中国化学工程在所属成达公司未完成2014年度考核目标情况下,未按规定要求其退回之前发放的中长期激励收入1213.45万元。

11.2015年,中国化学工程违规批准所属企业出资500万元设立非主业机构。

12.至2016年底,中国化学工程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房地产业务退出、所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2016年,中国化学工程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13.2015年至2016年,中国化学工程所属二级单位信息化建设资金不到位,仅占批准预算的49.9%。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至审计时,中国化学工程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4辆,涉及金额181.1万元。

2.2015年,中国化学工程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内部制度允许所属企业负责人国内出行乘坐头等舱和商务舱。2015年至2016年,所属中化二建等4家企业负责人根据上述规定国内出行乘坐头等舱和商务舱138人次。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化学工程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补缴税费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署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说明


2017年,审计署对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肯定了公司在强化经营、深化改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公司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确定了“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的总体原则,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对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并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问题已整改完毕。依据问题性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0项,问责追责20人次,挽回损失或降低风险8.68亿元,归还贷款6.5亿元,盘活利用资产2.35亿元,补缴税费52.44万元。

同时,集团公司要求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企业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风险和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风险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确保集团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更好地履行中央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END


材来源:国家审计署及各公司

排版: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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