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嫌疑人逃回国内时,我们应如何伸张正义?
近日,一起“中国籍苹果公司女程序员涉嫌在美国酒驾致男伴死亡”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据报道,当地时间9月30日凌晨3时45分左右,中国籍女子Ye Ting 在华盛顿州金县贝尔维尤市附近酒后驾驶,导致副驾驶座上的男伴Yabao Liu当场死亡。随后,Ye Ting被指控“鲁莽驾驶致人死亡”。10月31日报道,Ye Ting未出席提审听证会,美国警方称,她已逃回中国。法院已签发了逮捕令,且警方将申请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
我们对被害人家属的遭遇深感同情,近年来,我们也接到多起类似案件的咨询。在境外遭受侵害的中国公民应如何维权?当嫌疑人逃回国内时,我们应如何推动警方将嫌疑人捉拿归案?这将涉及到四个问题:
第二,那是否可以在中国立案呢?
首先,根据刑法关于属人管辖权的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中国有管辖权,但有两个条件,一是所构成的犯罪在国内也构成犯罪,二是最高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否则可以不予追究。
因此,我们要先判断Ye Ting的行为在我国是否构成犯罪,可能适用的最高刑期是否超过三年?Ye Ting因醉酒驾驶而导致被害人死亡,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四种情形下,量刑才能够达到三年以上: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四)有逃逸情节。
(1)被害方向国内的公安机关报案。
被害人家属可以将已有死亡鉴定书、报警回执、犯罪嫌疑人身份线索等材料,到嫌疑人国内居住地所在的市级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可依据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向国外调取证据。
但现实中,这种做法往往会遇到较大的障碍,一些地区的公安机关倾向以“难以取证”、“没有管辖权”为由而不予立案。所以我们也会建议当事人同步采取下述第二种方式。
(2)被害方在案发地报警,由外国警方将案件情况通报给中方,请求协助抓捕嫌疑人,并移送涉案证据。
这是更为高效的方法,一是案发时,被害人家属可以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及时固定涉案相关证据;二是外国主动向我国外交机关通报案件情况后,公安机关可立即立案侦查,对嫌疑人采取边控措施、强制措施等。在实践中,外国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通报案件情况,我国公安部可指定某省公安厅进行立案侦查,将嫌疑人抓拿归案。
第三,中国警方如何通过司法协助程序进行调查?因为主要犯罪证据都在境外,公安机关的侦查将面临跨境取证的问题,这是推动刑事立案和侦查的最大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规定,办案机关可向外国请求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等。如果中国与案发地国家已签订刑事司法协助协议,那么办案机关可按照协议所约定的具体流程、手续申请协助。第四,被害方如何跨境取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应当履行合法的证明手续。以往通常的做法是,涉外证据需要经过所在国的公证、认证程序后,才能在我国的法庭上使用。由于公证认证程序繁琐、时间长,一直被法律界所诟病,但这一情况将在未来一周内发生改变。
2023年3月8日,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2023年11月7日起,《公约》将正式生效,缔约国之间相互取消使领馆领事认证环节,取而代之的是海牙认证Apostille(“附加证明书”)。目前,我国多个驻外使领馆已发出取消领事认证的公告。
例如,按照以往的流程,美国公证员对证明文件进行公证,送美国州务卿海牙认证办公室进行认证后,有些州还需郡县的认证,最后送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但在修订后的流程下,美国公证员在公证后,只需在美国州务卿办公室或其他指定机构办理附加证明书即可(详细情况需找当地机构咨询)。证明境外犯罪事实的证据非常重要,如果被害方家属想要在国内成功立案并起诉,可以委托具有涉外刑事案件经验的律师,根据前述新的跨境取证规则,合法获取境外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提交。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也可以根据这些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最后,我们期待案件早日结案,被害人家属可以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