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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 宋氏律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签署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2024年1月29日下午,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刘明强及倪向东老师一行莅临本所参观交流。宋氏律所主任宋福信律师、执行主任李晓月律师、合伙人赖建东律师、王洁娴律师,以及陈丹丹律师、杨琳律师和部分实习律师予以热情接待并一同参加本次座谈交流会。
会前,宋福信律师带领汕头大学法学院一行参观宋氏律所,介绍了宋氏律所的装潢设计及发展历程,来访嘉宾对宋氏的办公环境称赞有加。
会上,宋福信律师首先代表律所向汕头大学法学院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随后重点介绍了律所的主要成员、业务类型及发展理念,从业务成果、品牌建设等多方面展示了宋氏的成绩。宋律师表示,律所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年轻人的智慧与贡献,宋氏律所欢迎汕大的优秀学子前来实习交流,也希望通过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吸纳更多青年才俊,壮大律所的人才队伍。
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表达了对宋氏律所业务能力及文化建设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宋氏律所热情招待的衷心感谢。他表示,学校未来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实务界提供的支持与帮助,希望未来能够与宋氏建立密切联系。而后,汕头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明强介绍了汕头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及学科建设成果,特别是在涉外法律教学与实践方面的成绩。他希望学院能够在课堂教育、案例研习、实习实践等多方面与宋氏开展合作,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会后,邓剑光院长和宋福信律师代表双方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并由刘明强书记与宋福信律师共同为“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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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汕头大学法学院向宋氏律所赠送纪念品,双方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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