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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发声:取消公摊,已在路上(公摊面积收费遭质疑:全世界只有中国这么干)!

资讯CARE等 法莱利法律资讯 2018-11-23

一、取消公摊,已在路上!官媒双双发声!真若取消公摊,之前怎么论?

来源:资讯CARE、今日头条等,感谢。

改革开放之后,各地开始探索在福利分房之外其他的房地产供应模式,于是慢慢形成商品房制度,数据显示,1987年深圳从香港引进了土地招拍挂这个模式,1994年从香港引进楼花形成内地的房屋预售制度。

最高院裁定:小区地面停车位,到底归开发商还是业主?》(点击可阅读)

据媒体报道,“公摊面积”当年是从香港引进的,因为香港在2013年之前销售房屋时采用的就是建筑面积计算方式。然而2013年,香港出台新政,结束了房屋销售的“建筑面积”时代。但是,这种已经被香港明令调整的“公摊面积”,却在内地延用至今。

公摊面积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扭曲,消费者成为盘剥对象。但因为过去十数年的房价始终上涨,这抵消了消费者对于公摊面积的不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放缓,房价上涨预期转淡,以前被高速发展所掩盖的种种矛盾开始露头,暗礁变成浅滩。公摊面积的重新审视,既有偶然,也因应着必然。

另外,随着房地产税的脚步越来越近,公摊面积意味着额外的费用,如果再加上已经存在的物业费、供暖费,装修费,消费者显然不想再当冤大头了。如果继续“沉默”,矛盾将越来越尖锐。 可以说,公摊面积是个典型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大家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

具体公摊面积怎么算,个体是信息和权力的双重弱势,基本属于逆来顺受的被告知地位。这么多年下来,人人都知道这是个坑,但无能为力,含着泪也要被坑。 到底有多坑?某地,有购房者表示其100㎡的房子竟然被公摊了30㎡,到手的面积只有70㎡,这更让购房者受到一万点暴击。

就连新华社都看不下去了。

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瞬间让公摊面积这个话题又成为新的热点话题!

【买房公摊面积大,购房人承担,合理吗?】

公摊面积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一种做法,显然,这并不合理,甚至可以说公摊面积已经变成了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手段。

公摊面积大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的话是建筑本身的一些,然后另外一方面其实是公摊部分被开发商用来做别的用途是比较普遍的!最简单的比如说有一些车位用途,有一些这个其他的公共设施等等,在购房的这个合同里面如果签署这个不明确的话,有一些开发商开发商就会用这个一些这个噱头,其实是变相的达到了一个房价上涨的这么一个目的。

另外,即使你亲自去用尺子去量一量,你恐怕也无法知道公摊面积具体是多少,各种公式、标准、算法定把你搞晕。

【取消公摊面积收费会影响小区品质吗?】

不少人担心,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收费将影响小区品质。专家表示:“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小区品质可以通过收取物业费来保障。我们的物业管理,比如说它的定义它应该是指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的是物业费的概念!而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分配这个物业费的这个分摊,用的是我们占有整个面积的一个份额,也就是说我的面积大我多摊、面积少就少摊儿,这个分摊比例是一样的,所以它只是一个份额的概念,这个应该说没有矛盾。

【取消“公摊面积”会不会推高房价?】

也有人担忧,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赢得市场,开发商会更理性地选择,根据客户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说,更是无稽之谈。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那么,按照套内面积卖房的重庆模式适合推广吗?

取消公摊面积行不行?

就正儿八经的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不行么?

取消公摊,已在路上!

官媒双双发声!真若取消公摊,之前买的该怎么论?



二、新华社发飙:全世界只有中国房子有公摊面积!简直是伤民伤财!

来源: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法留香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最近,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文中追问:


“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这个引来新华社专门发文怒斥的“公摊面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买房子有公摊面积,全世界唯有中国。一百平方的房子,实际上只有70平,甚至有些还不到。


一.有效的降低了“房价”


如此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摊面积,自然是无法在别国找到先例的。欧美国家一般都是按“室内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美帝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室内面积”有一百平方,房价折合成RMB是一百万,那么单位房价就是一万元/平方。


而国内的开发商一看按照国际通行的计算方式来换算,自己的房价简直高的可怕,为了避免惹得天怒人怨,创造出了“建筑面积”这一概念,以此来计算房价。


在众多的楼市数据中,这些房价通过一系列包装,全部大幅缩水。所以,通过“公摊”这个概念,我国在国内统计房价时,通过“建筑面积”这个基数,不动声色之间便大幅拉低了房价,于是楼市就在政府和开发商合力粉饰出的太平之中,继续一路高涨。


二.利用公摊这个概念,可以更好的无中生有。


关于公摊面积,还有一个很老的梗,可能大家都听过:


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1+1>2了吧。


一般来说,业主对自己房子的室内面积是可以测量,也是很容易测量的,但公摊面积。。。(摊手)咋量?



公摊面积可不仅仅光是电梯和过道哦。。。


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而且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甚至有的小区,连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给你计入到公摊面积中(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这些不算公摊)。


作为业主,你当然可以拿着尺子仔细的量你的家,甚至也可以量一量楼梯过道,电梯。。。可难道你能把上面这些全都量了吗?


假定还是之前说的那套住宅,只要能无中生有多计入一平方的面积,那么总房价就能多收一万元,那么一千套就是一千平方。。。更何况,以我国房地产商的机智,只多计入一平方你也太瞧不起他们的聪明才智了。


三.公摊面积更有利于收取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的机构和组织。


物业费大家都清楚,是按照平方收的,70平方和100平方收的钱差了将近40%。

有人说,如果不交公摊面积的物业费,就没有人来打扫过道,电梯的卫生……所以必须交!


那你有没有想过,室内面积你倒是交了物业费,但是物业有派过人到你家来打扫卫生吗?


室内的物业费本身就包含了这些所有的费用,所谓的“公摊面积”的收费不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复收费”罢了。


更搞笑的是暖气费也是坚定不移的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


可过道有暖气吗?垃圾道有暖气吗?变电室有暖气吗?设备间,公共门厅有暖气吗?分隔墙上有暖气吗?


但这些可都是一平方一平方要收暖气费的,谁来交?


当然是不差钱的业主了。


大家都是“建筑面积”,业主虽然明知道不公平,但总体来说是模糊的,也没办法,但如果把“建筑面积”换成“室内面积”,这种违和感立马就呼之欲出了。


所有人都知道对“公摊面积”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是荒谬的行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在一个物业可以对小区业主为所欲为的国家,挨宰是必然的,区别的只是宰多宰少罢了,遇见再宰的少的,你或许还会夸赞一句够实惠。


欧美的房地产商对我国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只恨腐朽的帝国主义国家法令滋彰,惯坏了一群刁民,动不动就喜欢打官司……少赚了多少钱啊……


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房地产业一定要坚持“建筑面积”一百年不动摇的原因,谁会看着钱不赚呢?


换了你你也不会啊。



大陆除去重庆实行的是套内建筑面积外,其余各省市城市的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仍旧被各开发商堂而皇之的使用着,如今天怒人怨引来新华社撰发怒斥,不知道是否能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考虑出台新规整改这一弊端。



三、公摊面积收费遭质疑:全世界只有中国这么干!

来源:央广网、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对很多中国人来说,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但是,您买的房子名副其实吗?实际上,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您的房子会大打折扣,比如建筑面积为100平米的房子,可能套内面积只有80平米;如果是高层的话,套内面积可能就缩水到70平米了。


在国际上,房价的计算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在我国,凭什么掏了100平米的钱,房间里只有70平米大?近日,多家媒体撰文向“公摊面积”开炮,那么,我国“公摊面积”从何而来,它的存在合理合法吗?



所谓“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北京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解释,在建筑物中有三个面积定义,第一个面积定义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一般也叫地毯面积,也就是我们房屋墙面以内的部分;第二个面积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也包括我们现在的隔断墙中间的50%的墙体部分;第三个部分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在套内建筑面积基础上把分摊面积计入。


有媒体指出,从1998年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面积就因为不符合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


问题一:买房公摊面积大,购房人承担合理吗?


公摊面积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一种做法,显然,这并不合理。中地分析师张先生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值班编辑罗敏采访时表示,公摊面积已经常常变成了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手段。


张先生表示:“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实公摊面积大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的话是建筑本身的一些,然后另外一方面其实是公摊部分被开发商用来做其它用途是比较普遍的,最简单的比如说有一些车位用途,有一些这个其他的公共设施等等,在购房的这个合同里面如果签署这个不明确的话,有一些开发商开发商就会用这个一些这个噱头,其实是变相的达到了一个房价上涨的这么一个目的。”


早在八年前,《焦点访谈》节目就曾对山东高密某楼盘畸高的公摊系数进行过报道。


问题二:得房率低得离谱,需要进行规范吗?


《新华每日电讯》撰文指出,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是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如何算,合理比例究竟是多少,一直以来都缺乏明确规定,甚至有的房子公摊面积高达50%。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张大伟认为,国家必须出台相关的规范,设立得房率下线。


张先生说:“应该在这个和法律方面是有一些规范规定。一般在这个市场销售过程中的话,大概得房率应该一般在75%~85%之间。从这点来看的话,应该是有一些建筑规范或者说行业规范之类的,避免出现个别区域里面得房率对50%左右的这么一个畸形的一个情况。”


问题三:按照套内面积卖房的重庆模式适合推广吗?


重庆,在中国房地产市场里,显得“特立独行”,不仅房价相对稳定,而且房子以套内面积为标准出售,也就是说,买100平米的房子,居住面积就是100平米,“货真价实”。


重庆的相关规定截图


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后在201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张大伟表示,按照套内面积来销售更科学,对于“重庆模式”是范本。


张先生指出:“重庆的这个模式的话,它对于市场,因为他是一直是这种封闭监管的一个城市,相对而言的话,他购房者也接受了这种定价模式。其实它的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更直白更直接,你买到多少就是你用多少,就是直接对应的这一点来看的话,其实是从合同角度来说是比较健全健康的。”



问题四:取消公摊面积收费会影响小区品质吗?


在其他条件都同等的情况下,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的配置越高,房价越高;如果公共区域的条件越差,房价就会越低。不少人担心,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收费将影响小区品质。北京律协包主任表示,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小区品质可以通过收取物业费来保障。


包主任指出:“我们的物业管理,比如说它的定义它应该是指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的是物业费的概念,而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分配这个物业费的这个分摊,用的是我们占有整个面积的一个份额,也就是说我的面积大我多摊、面积少就少摊儿,这个分摊比例是一样的,所以它只是一个份额的概念,这个应该说没有矛盾。” 

问题五:取消公摊面积收费开发商会变相涨价吗?



《新华每日电讯》撰文指出,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乱象,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中地分析师张先生认为,随着开放式小区越来越多,政府在公共区域建设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开发商取消公摊面积收费是趋势:“以前的话因为这个绿化以及安全都是要开发商来做,那开发商为了承担这部分成本有要求,或者说购房者来支付一些公共设施的这种费用。但是未来的话从长远来看,应该说这部分费用从国外的这个成功经验来看的话,更多的是由政府来做。中国未来的发展这种开放型的这种社区,就是不存在购房者来支付这个公共部分面积的可能性了。所以从长远来看的话,这个我们可以说这个套内面积会是一个更主流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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