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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请查收这份维权依据(附维权事件,读书人总以为是能讲道理的)!

吕窈窕张蓉律师等 法莱利法律资讯 2019-07-25


一、奔驰女车主,一份维权依据请查收!

来源:海普睿诚律所、吕窈窕律师、张蓉律师、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4月11-12日,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上了热搜。各路媒体的标题集中在“66万买奔驰还没开就漏油”、“太讲道理被欺负”“十几年的教育收到奇耻大辱”,看完视频,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事情解决了没有?事情应当如何解决?据1018陕广新闻的独家采访,截至4月12日发稿之时,车主还在等待4S店回复。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由工商、质检、物价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正在调查过程中,截至目前暂无明确结论。因此,在基本事实尚无调查结论的情形下,律师围绕此次购车的焦点问题,给女车主维权依据及简要分析。


01

焦点问题  

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S店是否向消费者交付了合格商品?

02

简要分析


如车辆存在质量问题,4S店向消费者交付了不合格商品,购车合同有约定的,首先适用双方约定;购车合同无约定的,女车主可以选择要求4S店承担退、换、修等义务;同时,如4S店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还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如车辆无质量问题,4S店向消费者交付了合格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当适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十八条规定:免费更换发动机。


03

法律依据

1、《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欺诈行为:

(一)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三)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四)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五)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七)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八)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九)以虚假的“ 清仓价”“ 甩卖价”“ 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十)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十一)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谎称正品;

(十二)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十四)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

(十五)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恶意串通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诈行为。

 

第三十四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不得有下列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第七十七条 经营者有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或者有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决建议

1、在4S店有解决意向的前提下,协商处理;

2、向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3、通过诉讼/仲裁程序提出自己的主张,维护合法权益。



二、西安奔驰维权事件,读书人总以为是能讲道理的!

来源:周竖人、荣耀西安网等,感谢。


知乎曾有一个提问:

《中国知识分子的最大弱点是什么?


其中的高赞答案是这么说的。

今天,微博上的一则视频,将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推上热搜榜单。也让我们这些自诩多读过两本书,遇到事情总喜欢讲道理的看客心有余悸,徒呼奈何。

视频详情

这三篇视频,我看了十几遍,建议大家先看完视频,了解事情经过。




讲道理抵不过当“泼妇”


首先,请原谅我在标题中使用了 泼妇 二字,虽然加了双引号,但还是感觉对于视频中的当事人颇为不敬,我也是在看过当事女性在聊天中的自嘲,才用了双引号的“泼妇”当标题,希望能通过自媒体平台帮你讨回公道。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收录过这样一篇名为《知识分子的不幸》的文章,文中说“我认为,知识分子的长处只是会以理服人,假如不讲理,他就没有长处,只有短处,活着没意思,不如死掉。

视频中的这位女性大抵也是如此,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付了二十余万首付款,背了40万车贷,才买下这台总价66万的奔驰汽车,她在签单提车5分钟后,发动机就发生了漏油。


此时,她连4s店的大门都没有开出去。


经过15天的反复交涉,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解决方式从退款、换车、补偿,最后看到“软弱可欺”的女研究生这么好说话,只承认“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只能换发动机”的最终方案。


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步步逼近,正是看透了知识分子的弱点——你讲道理,我就耍无赖


幸好这位女研究生终究还是在这次事件学会了现今社会的“潜规则”——我讲道理你不听,只能当一回“泼妇”

可就算当“泼妇”,她依然没能完全放下读书人的矜持,不堵门、不骂人、不打人。只是双膝盘坐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展厅一辆展车的机盖上,言必称您,三句不离大哥、X总,有理有据,希望用提高音量的方式,吸引旁观者的围观助阵。


当看到这位女研究生无奈的说:我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但是这件事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我就是太讲道理!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句话是什么感受,自诩为读书人,平时遇事也是先从讲道理开始的我,对于这种现实,也是阵阵酸楚涌上心头,颇为感同身受。


甚至于自问自己,如果自己遇到此事,不知道有没有这般口才和勇气,向这类店大欺客的主,讨一个公道。

为何店大总爱欺客


年少不懂周树人,读懂已是书中人!


九十年过去,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话,依旧参透着人性。


打开手机,多装几个新闻客户端,你会发现每隔几天都会受到几条《某某企业店大欺客》的新闻,而这类新闻事件的主角大多离不开房企和车企,作为占据“衣食住行”中一次性消费中金额最高的行业,某些房企、车企们在保持高利润的同时,依旧在使用各种手段想尽办法从顾客那里多榨取利益。


深谙人心,最懂法律的他们,用现实充分验证着鲁迅先生的真知灼见。


女研究生的步步退让,就是吃了国人性情的暗亏。


那讲法律呢?


视频中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工作人员看准了这点,拿断章取义的三包驳斥女研究生不讲理,为此女研究生还“略有心虚”的说自己查过法律,好像确实属于三包范围内,不过她还是希望4s店能通通人情。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实际上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第25条中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你卖我的商品,没出门就发现已经坏了!你说柠檬的三包啊!

以上这些或发生在西安,或发生在外地的维权事件,都是最懂法律的“大店们”,用法律欺负不懂法律的消费者们。


但实际上,正如前文所说,在没上法庭之前,“大店们”都在用断章取义的法律条款恐吓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们应该果断求助于相关部门,找好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按闹分配?


值得庆幸的是,根据西部网的记者采访,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回应称,“在视频录制当天我们已经和客户达成了一致,解决方案目前不方便告知。


网传的事件当事人聊天截图中,也显示在“大闹一通”后,终究还是选择退款方案。


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女研究生还是对于讲道理讲不通,“按闹分配”才能解决的现实,有着“读书人的困惑”。


我不想告诉她这就是社会“潜规则”,这就是现实。


因为很多口才、魄力不如她的消费者们,没有勇气和时间去“大店”那里用“按闹分配”的方式,拿回属于自己的利益。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也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位知书达理的女性尝到了“按闹分配”的甜头,遇事不再想着第一时间去讲道理,而是先考虑“按闹分配”的可能性。


毕竟,我,不,相信不只是我一个人,很多人都希望这个世界、这个社会是一个能讲道理的社会。


律师事务所主任:被定为涉黑恶犯罪组织首要分子,警方公开征集犯罪线索(附全国扫黑办的黑恶势力鉴别指南)!》(点击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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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律师的价值:要么不接,要么全力以赴(附那些年,公诉人和律师“吵过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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