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拉特雷(R.S. Rattray)上尉出版了阿散蒂人三部曲的最后一部——《Ashanti Law and Constitution》。如果不了解拉特雷上尉的背景,可能会以为这又是一部由殖民官员完成的非专业作品。其实不然。拉特雷之所以被尊称为“上尉”是因为他曾参加过第二次布尔战争。战争结束后,他很快转为文职官员。后来还考取了英国大律师资格,并且在牛津大学拿到了人类学的学位。1921年,他还被任命为新设在阿散蒂地区的人类学研究所的主任。所以,这部《Ashanti Law and Constitution》是一部如假包换的专业的人类学作品。 拉特雷上尉拉特雷上尉调查的阿散蒂人系阿坎族集团中的最大民族,自18世纪初期就成立了阿散蒂王国(the Ashanti Kingdom)。在社会组织方面较之其他非洲部落社会也更为复杂。尽管如此,在拉特雷上尉调研之时,阿散蒂人既没有美国意义上的Constitution也没有英国意义上的Constitution,那么,《Ashanti Law and Constitution》里的“Constitution”应该怎么翻译? 霍贝尔的《The Law of Primitive Man》的两个中译本都将《Ashanti Law and Constitution》译为《阿散蒂人的法律和政体》。我们知道,英语“Constitution”可译为“宪法;组织;体质;构成;组成;构造”,一般没有“政体”的意涵。因为表示“政体”的英语单词是“regime”,而“政体”应该是“宪法”的组成部分。那么严存生、周勇两位老师不约而同地将“Constitution”译为“政体”是否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初民的法律》(周勇译)要判断这个问题,我们得回到《Ashanti Law and Constitution》这本书,看看其关于“Constitution”讨论的究竟是什么。此书共38章400余页,其中,讨论“Constitution”的占据了16章200多页的篇幅,换言之,它一半的内容都在讨论阿散蒂人的“Constitution”。也难怪书名会用“Constitution”作为与“Law”并列的关键词。 第9、10章提到的“Feyiase”战争是奥赛·图图(Osai Tutu)建立阿散蒂王国的起因。 第11-13章讲的是阿散蒂王国地方组织的人员和权限。 第14章讲的是财政;第15章讲的是军事。 第16-23章分别了介绍阿散蒂王国几大部落的组织。 作者在第38章结论中也明确指出:本书所使用的“Constitution”不能按照其字面意思来理解。这个概念对当地人而言,“是使人定法与自然法相关联,并使人定法从属于自然法的一种尝试。”这里的“自然法”就是生物延续的法则,即母系传承与父系传承。先有一个家族,若干家族构成世系群,若干世系群组成村落,若干村落聚合为部落,而部落联盟就是阿散蒂王国。 我们可以发现,拉特雷上尉笔下的“Constitution”指的就是阿散蒂人的政权组织形式,而财政和军事都是以“家族-世系群-村落-部落-王国”这种组织为基础的。由此,严存生、周勇两位老师将“Constitution”译为“政体”显然要比直译为“宪法”合适的多。 当然,通过这个翻译问题也可以看出,对于20世纪上半叶的人类学而言,其一切研究的出发点或者核心关切就是部落社会的社会控制,由此滋生出了政治、经济、宗教、亲属制度、法律等分支研究。比如,拉特雷上尉关心的是,在没有英美意义的“Constitution”情况下,阿散蒂王国是如何组织起来的,又是如何处理内部纠纷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为一部专业的人类学作品,《阿散蒂人的法律和政体》的出版时间早于艾萨克·沙佩拉的《茨瓦纳人法律与习惯手册》,也早于福蒂斯与埃文思-普里查德的《非洲的政治制度》,堪称以非洲研究为基础的法律人类学与政治人类学的开山之作。另外,封面之所以用“抬棺”的图片,是因为这个专业团队就生活在今天加纳的阿散蒂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