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能源圈光伏行业第一资讯入口,关注回复“大礼包”送您一份见面礼。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研究新型电力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完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探索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共治。加强直流输电系统、重要输变电设施、电力二次系统和电力监控系统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完善新能源发电并网安全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火电、新能源、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重要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四不两直”督查检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着力防范遏制重大施工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火电规划建设情况、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情况监管,掌握落实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水电站、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煤电建设和改造升级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逐步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完善水电、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及涉网工程施工企业许可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2023〕4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