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 郑州大港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19年11月28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郑州大港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12月5日指定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盛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大港置业管理人,并指定我所合伙人、企业破产与拯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郝建礼律师任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迅速组建15人团队开展重整工作,在港区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勤勉尽责的做好重整程序中的各项工作。管理人接管之后的1个半月时间内,优质、高效的完成了所有资产接管、尽职调查、资产负债梳理、债权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因新冠疫情爆发,在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管理人采取线上方式完成了后期的债权申报工作。
2020年4月16日下午15:00,郑州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大港置业”】重整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下称“港区法院”】顺利召开。审理大港置业重整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管理人成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及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申报人近30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网络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港区法院,分会场设在债务人所开发项目售楼部。主会场直播会议的同时,分会场同步直播会议内容。
△ 主会场现场图
△ 分会场现场图
大港置业重整一案债权人众多,申报金额巨大,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为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债权人利益,同时节约破产费用和程序成本,港区法院在裁定受理大港置业重整一案时即决定采用网络形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法院、管理人和网络会议承办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在会议准备过程中始终保持紧密联系,反复调试网络会议系统,保障会议顺利召开。同时,管理人通过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指导债权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智慧破产管理”平台。管理人还开设了专门的电话咨询平台,及时为债权人解答网络会议登录方面问题。
△ 合议庭成员
△ 德恒郑州合伙人、破专委副主任郝建礼(右)
德恒郑州合伙人、破专委主任刘涛(左)
本次会议中,港区法院宣读了受理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破专委委员、管理人负责人郝建礼律师向债权人会议通报了《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报告》,并着重阐释了大港置业重整的目标、重整成功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重整程序是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最有效途径。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破专委委员刘涛律师就债权申报审核情况及核查规则向与会债权人做了详细通报及认真解读。
债权人会议是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主张合理诉求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港区法院在本案中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优化破产审判方式,借助信息化技术成功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突破了传统场域的空间限制,让债权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会,节约了时间和资金等各项成本,同时亦最大程度的避免了新冠疫情对本案工作推进的影响,为本案后续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此后审理债权人数量较多、债权人分布较为分散的破产案件提供了有益尝试。这是港区法院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智慧法院”的有益尝试,既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又极大提高了法院和管理人推动企业破产工作的效率,为全省破产实务提供了一个成功的示范。
郝建礼、刘涛律师团队,专门从事破产业务,实务经验丰富,理论研究功底夯实。负责人刘涛和郝建礼律师,从事破产业务已达二十余年,在破产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团队成员16人,均具有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4名,组织性、纪律性和凝聚力突出。
截止目前,德恒郑州律所已承接破产类案件43起。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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