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梁平一小车飙悍撞货车!还有绿车怼得白车旋转180°,交警这样划责任
梁平车生活普法
交叉路口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也曾多次分享过
最近梁平交巡警分享了两起交通案例
都是发生在十字路口
案例一
12月18日
在亿联附近往安胜方向的路口
一辆黑色小车因未让行
撞上大货车后自己打了个转转儿
而货车则直接冲上路边撞倒了路灯
▼▼▼
2019年12月18日,姚**驾驶渝FKR***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重庆市梁平区竹丰路与偓子路路口,与唐**驾驶渝GB****号重型自卸货车碰撞,渝GB****号重型自卸货车失控又将路边路灯杆撞断。
当事人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旋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案 例 二
近日,张**驾驶车牌号为渝F1**58小型汽车,在重庆市梁平区G318(沪聂线)与刘**驾驶车牌号为渝FF**96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旋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
点击图片可放大看
路况信息:因梁平区新城绿系水系施工,303省道86公里+800米(云复路竹府食苑处)将进行管道横穿埋设,需进行断道施工。确定断道时间为12月25日20:00至12月26日7:00。
期间,建议绕行线路:月桂路(全民健身中心红绿灯)—青桂路—环湖路—云复路(锯子垭口处)。
来源:梁平区交巡警支队
>>相关链接<<
明达一小车红灯右转不让行,放倒摩托2人受伤~
特 别 提 醒
梁平万事通或本地通公众号首页
输入交警 测速 抓拍 违章 扣分
各弹出相关服务提示汇总及在线查违章
万事通客服 18725647187 或 18223907502
万事通广告推广| 15023099985 或 18983536872
律师服务支持| 易华13628210599 陈帅13628202166
↓↓点“阅读原文”进入梁平万事通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