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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大叔与妻闹离婚,他一气半夜放火烧别人门市…纵火是重罪!

   

  

梁平普法案例


检察院最新公开一则案例:

50岁大叔与妻子闹起了离婚

怀疑有人勾引妻子

于是蓄意放火烧门市…

大家知道吗:自古以来有条重罪

放火罪

虽损失不大,但大叔面临3年之狱



渝梁检刑诉〔2021〕138号
# 01案件回顾 #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5月初,被告人唐某某因与妻子李某甲闹离婚,认为被害人秦某某勾引了李某甲,对其怀恨在心,蓄谋烧毁其门市报复秦某某。
同月21日2时许,被告人唐某某骑自行车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汽油、铁棍、纸条、布条等作案工具来到被害人秦某某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街道**小区***疗中心门市外,先将汽油倒在门市卷帘门处,再用打火机点燃布条和汽油,被告人唐某某点火时将自己手部烧伤并立即逃离现场。
同日2时15分许,该门市出现明火。
住在该门市二楼的被害人秦某某、李某甲还未入睡,发现门市起火进行了自救和打报警电话,后从门市内逃出,被告人唐某某的行为造成其手臂烧伤,被害人秦**身体多处烧伤,门市卷帘门等物品被烧毁的后果。

#网络配图,与文无关#

经鉴定,被告人唐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害人秦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经认定,卷闸门一块、地钩锁一套维修费共249元。
2021年5月21日,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民警在本区合兴镇卫生院对面将被告人唐某某抓获。被告人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 02公诉意见 #
本院认为:
被告人唐某某在公共区域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唐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图片来源,摄图网#
被告人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建议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李** 2021年8月6日


# 03被告人情况 #
被告人唐某某,男,197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1********,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梁平区**镇**村**组**号,住重庆市梁平区**镇**街**楼**。
因涉嫌放火罪,于2021年5月22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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