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卫:“网界鲁迅”与“警界鲁迅”究竟摆的是什么阵?
大凡看过电视剧《诸葛亮》和《薛仁贵》的人,应该对古代兵家干大事喜欢摆阵这个套路不陌生。诸如:方阵、圆阵、疏阵、数阵、锥形阵、雁形阵、钩形阵、玄襄阵、水阵、火阵等,阵容太强大,胆子太小的我见了“阵”,不是阳痿早泄,就是尿频尿急。
还好,在我国奴隶社会中所使用的阵,在今天已经大多数湮没在岁月的流逝之中,让壮丁少了些许痿呀,泄呀,急呀之类的痛苦。
未曾想到,最近读了公号”褚言朝新”和“警界鲁迅”的文章,唉,与其说是文章,还不如说是“阵”,见了这个弘大而又阴森的阵,就像痨病鬼吃了鸡公和鲢鱼,壮丁的泄病和急病又犯了!
先介绍一下“两个鲁迅”。
公号“褚言朝新”的作者是褚朝新,前媒体人,他的文章我每篇都读,在我心目中有“网界鲁迅”的风骨。年纪不大,名篇不少。
“警界鲁迅”是公号“瓜尔佳”作者、近些年分别担任过辽宁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和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政委关长波。之前没有读过他的文章,因为
“网界鲁迅”与“警界鲁迅”摆阵,又让壮丁多认识了一个网络大V。
先交代一下他俩为何摆阵。
这几天,律师周筱赟被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从广州抓到盘锦指定监视居住的事,“网界鲁迅”指责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到广州异地抓捕律师周筱赟涉嫌违法,并在褚言朝新公号写了《周筱赟去哪儿了?》、《再给盘锦公安普普法》、《“警界鲁迅”原来是他》、《“警界鲁迅”,你很危险了》等文章,引起了网名的广泛关注。
而“警界鲁迅”在公号“瓜尔佳”上写了题为《开创先河!北方小城警方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南方网红和北京知名律师带回监视居住》的文章。文章里说:周筱赟不愧为高人,在网络上发帖子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寻衅滋事,让无数人士上当受骗,为滕德荣呼吁,为滕德荣呐喊,干扰了司法工作,给正常的办案设置了阻力!
接下来,他们两个的阵容演变得越来越强大了,据我大胆猜测,就连古代战神诸葛亮和薛仁贵两个摆阵的祖师爷看到他俩的“阵”都会喊爷爷。
这压根儿就不能怪诸葛亮、薛仁贵“不懂搞”,而是因为两个“鲁总”与时俱进,在古代的阵型里预埋了个“升级版”-----活学活用现代军事家“你打你的原子弹,我打我的手榴弹”的策略,举一反三,演变出了新式迷惑阵法。
不懂摆阵的朋友,壮丁说起这个阵型来,估计脑壳会发晕了,那我就简单点说明一下:好比你问我“壮丁吃饭了没有?”我回复,“我昨天晚上把女友干出高潮来了”。
“网界鲁迅”强调的是警察抓人的程序不合法:大洼公安分局是滕某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的侦办方,周筱赟是滕某的辩护律师。大洼分局在办案过程中认为辩护律师有违法行为,也不应该是由大洼公安分局抓辩护律师。就算是周筱赟在辩护滕某案件的时候有违法行为,抓周筱赟的事情也不应该有大洼公安分局来干,而应该由大洼公安分局以外的侦查机关办。
“网界鲁迅”公号文《再给盘锦公安普普法》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而“警界鲁迅”则在“瓜尔佳”公号上发文《开创先河!北方小城警方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南方网红和北京知名律师带回监视居住》则认为:经过缜密侦查,盘锦警方掌握了相关证据,认定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他们要凭借法律的力量,让曾经在中国网络上风起云涌的人物,让不守规矩的律师以身试法。让他们知道:无论是前记者,还是现任律师,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搞歪门邪道赚钱,必将害了自己。他们也要尽自己的所能,让网络重回晴朗的蓝天,这是责任,也是使命!
两个“鲁总”在摆阵与破阵的问题上似乎有一方乱了阵脚,观点几乎不在同一条线上。照说,从他们俩办公号的立场和观点上来看,有大部分是一致的,比方,“网界鲁迅”坦诚:为公安民警辅警说话,为正义代言,为法治发声。而“网络鲁迅”的观点则是:依法行文,为正义发声,我手写我心。
且看“警界鲁迅”和“网界鲁迅”是如何样在各自的公号上为正义发声的。
“警界鲁迅”:这不是一起简单寻衅滋事的案件,是罕有的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追究网红人士和律师人士的案件。这些人,名气太大,麻烦太多,很少有人愿意招惹他们,但盘锦警方不吃这一套!他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向不守法律和秩序的所有人亮剑,展现了一个北方小城警方对法律精神的坚守和警察精神的笃信。他们也许开创了一个先河,对未来中国网络治理和法治建设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当年,周筱赟说“欢迎跨省追捕”,这次盘锦警方算帮助他实现了梦想。
“网界鲁迅”:按照“瓜尔佳”这些话的调子,盘锦公安办的是一个铁案。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说周筱赟“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说抓周筱赟的盘锦公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明显违背了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
“警界鲁迅”:(大洼公安)把滕若寒、周筱赟、聂敏带回盘锦,监视居住。还有一个人,和这起案件有点儿牵连,看到滕若寒、周筱赟、聂敏等人被带走,怕了,跑了。
“网界鲁迅”:关政委的文章里,提到了一个大家过去都不知道的事情:“还有一个人,和这起案件有点儿牵连,看到滕若寒、周筱赟、聂敏等人被带走,怕了,跑了。”这个事吓我一跳,这是侦查秘密啊。关长波作为一个老警察,在周筱赟等涉嫌寻衅滋事案侦查期间,居然把大家都不知道的该案第四个嫌疑人说出来了,这意味着第四个嫌疑人本来极可能原以为自己没事但看到文章后就知晓了盘锦公安也要抓自己,无疑给办案民警的抓捕工作增加了难度。
按照关长波披露的这个信息,意味着盘锦公安锁定的在网上发帖涉嫌寻衅滋事案不仅仅只有已被抓的一个学生两个律师,还有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尚未抓捕到案,目前“在逃”。
这百分之百是侦查秘密,关长波作为一个自媒体运营者、一个退休的老警察,可以在自己的微信公号里披露这种尚未被官方公开的侦查秘密?
关长波的公安业务水准,真的是让人看了后怕。这种水准,是如何混到刑侦局当政委的?辽宁公安选不出人了吗,把这种居然在自媒体上披露侦查秘密的人任命为刑侦局政委,真的是让人觉得辽宁公安人才短缺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行为。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泄漏侦查秘密的“警界鲁迅”先生,我感觉你已经很危险,离违法犯罪已经非常非常近了。辽宁省公安厅督察总队,该你们出手“挽救”一下他了。
两个“鲁总”都强调了“正义”,我想,正义是伟大的,绝対不应该是“分田单干”。两位“鲁迅”摆的阵,既像“胶着阵”,又像“真假美猴王阵”,更像“对牛弹琴阵”?谁是真正义?谁是假正义?水落石出总会有见分晓的哪一天。
摘抄二位“鲁总”的文章弄了个“大拼盘”,卵弹琴,一不小心弄得长了点,就此打住。究竟是个什么阵?下篇壮丁接着"拼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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