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流程放大招啦,甚至可以税务局都不用跑(附操作指南)
转:浙江税务 来源:平湖市税务局
好消息
免办流程
好消息1:对满足以下两者之一的,均可享受直接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手续,无需来税务局办理注销,免办,免办,免办!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文件依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即办流程
好消息2:那没有满足“免办”条件,能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呢?答案是可以,具体请看下文: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享受即时办结服务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上述纳税人可先办结全部未结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注销其税务登记。纳税人也可选择“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签署承诺书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应在不超过6个月的承诺期内办结其他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管理。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小贴士:“承诺制”容缺办理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这点要注意,不履行承诺的惩罚是很重的。)
小贴士:预检、一般流程
预检。纳税人应在税务注销前办理完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等未结事项,在办税服务厅“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办理预检,专窗将发放《未结事项告知书》。
一般流程。对不符合免办、即办条件的纳税人,请根据《未结事项告知书》的提示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未结事项的办理,未结事项办结后,税务机关发起审核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个工作日)。核准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注销纳税人税务登记。
小贴士:咨询电话
如有政策咨询可以拨打12366纳服咨询热线。
小贴士:简化资料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看了以上内容,是否对注销新流程有所了解了呢,那么,去窗口如果觉得不方便,新注销流程能不能实现网上办理呢,答案是,可以。《浙江网上税务局办理注销业务操作指南》,请参阅↓↓↓。
网上办理注销指南
业务描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事宜。
功能说明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该功能实现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系统根据一定的条件自动检测判断纳税人的办理情形,包括即办、“承诺”制容缺办理、一般注销、不予注销。
操作说明
1
选择事项
路径:【网上税务局】—【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一照一码清税申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在线办理】
2
条件检测
点击办理之后,系统自动进行监控校验,检测过程中不要关闭界面,耐心等待检测结果。
3
办理情形
情形一: 即办注销、
情形二:“ 承诺”制容缺办理、
情形三:一般注销、
情形四:不予注销。
情形一:即办注销
路径: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您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确定进入即办注销申请。”如下图所示:
2
注销申请提交
(1)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申请界面,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待税务人员受理导入后可直接注销并返回相应文书,如下图所示:
3
下载表单
进入【办税进度】模块查询下载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情形二:“承诺”制容缺办理
路径:
1、签署承诺书—打印—表单填写—上传承诺书、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2、不签署承诺书—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承诺书需要打印签署之后再拍照或扫描上传。承诺书如下:
2
签署承诺书
(1) 点击“签订”按钮,跳转至承诺书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机后直接打印或文件另存为。如下图:
(2)按要求签署纸质承诺书,并通过拍照或扫描的方式在注销申请页面上传承诺书。若需要重新选择签订或查看打印或选择承诺,点击注销申请界面的“承诺书”按钮。
小贴士:上传附件技巧
网上税务局中,上传附件,请使用手机安装浙江税务APP,在此首页上点击“扫一扫”,只需安装无需绑定,拍照即可上传,效率快又高。
(3)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4)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5)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可容缺受理,待税务人员受理后返回相应文书,提示如下图所示:
(6)进入【办税进度】模块查询下载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3
不签署承诺书
(1)点击承诺书界面的“不签订”按钮,返回注销申请界面。点击“提交”,若需要重新选择签订,点击“承诺书”按钮。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可进入一般注销,请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可在办税进度查看状态。提示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一般注销
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您不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确定进入一般注销申请。提示如下:
2
注销申请提交
(1)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申请界面。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需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办理,可在办税进度查看状态。提示如下图所示:
情形四:不予注销
检测结果——未办结事项通知书。
系统以打开新页面方式告知未办结事项,纳税人需要处理之后才可申请。通知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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