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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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单位
(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业务运维;承担12366税收知识库和智能咨询库的建设和业务运维;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系统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省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编辑税务内部期刊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10月19日到2020年10月27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点击左侧图标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7:00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gzrc.com.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10月30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1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适时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初审截止时间(即2020年10月31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后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10月30日17:00后至2020年10月31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1月2日17:00前在“贵州人才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9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单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须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有括号内容或其他备注说明的,应当将备注说明一并填报。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60596,缴费咨询电话:0851-86851607,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6906118。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根据岗位特点,笔试对不同职位实施专业化命题和测试。其中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A类》,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50%)和税收业务能力(50%);信息中心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B类》,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50%)、税收业务能力(20%)和信息技术水平(30%)。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成绩计算:笔试分值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下旬在“贵州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6.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应聘人员应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按照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5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需达到所在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所在考场平均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直接向考生公布。
2.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1.5)×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贵阳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前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才信息网”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纪律检查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务必自觉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应聘各环节服从管理,确保健康安全。
咨询电话:0851-86906118
监督电话:0851-86906045
七、本方案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研究确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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