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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些伊教徒也存在着不能共用物品问题

安然cn 安然世界 2023-03-05

在国内有一些伊教徒同样存在着因严格教义纯洁性,而和非伊教徒不能共用物品的问题,在这方面除了不能共用锅碗瓣盆筷外,还包括了其它的许多物品不能共用,以下将会给予相关举例说明。

对此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如果是在自己家里过非常极致的个人生活讲究(包括宗教教义、洁癖、家里愿意接待哪些人等等)都是个人自由,但是在公共社会上性质则就完全不同,而应遵循社会公共原则。因为在公共社会里每个人都只能按公民身份和原则来行事为人,而不能有额外的特权和讲究,否则都不利于社会融合,并且也很容易牵涉到一些具体的公共性的彼此歧视问题。

关于近些年来在一些伊教徒聚集区存在的不能共用物品的社会现象,我举如下一些例子,并对其有所评论。

一、一些伊教徒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餐具:

如下图1所示,伊教徒专用筷子,即非伊教徒则不能使用。下图2则是,如果非伊教徒使用了,或者这些筷子触碰到非清真食品了(即使再次清洗和消毒)都必须照价赔偿,可见教义施行之严格性。

对此我的看法是,如果说伊教徒不吃猪肉,那么自然是个人自由选择,因为一个人喜欢吃什么都是个人喜好(包括宗教饮食喜好),愿意选择怎样的餐厅和餐食也都是个人自由,这些都完全没有问题。但在公共餐具上(包括锅碗瓣盆筷)因为讲究所谓宗教教义纯洁性的原因,而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这就有违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原则了,其中至少包括了歧视因素在内。

二、不能共用餐桌

对此我的看法是,就如前面所说,一个人想吃什么完全可以自己选择,这个完全没有问题。但因为严格宗教教义原因,却不能和非伊教徒同桌吃饭,这就有些违背社会规则和公序良俗了。

因为如果伊教徒可以有专用桌,而不能和非伊教徒共同吃饭,那么同样的做法,基督徒也可以要求有专用桌,佛教徒、道教徒、无神论者也可以要求专用桌,等等诸如此类,那么显然无益于社会融合,如果人人都这样,那这个社会将会产生怎样的问题想想都可知。

三、在超市不能共用称重设备和收银台

从下图1来看,超市里有伊教徒专用称重设备,图2、3有伊教徒专用收银设备和收银台,图4有伊教徒专用结帐通道。

对于超市的这些伊教徒专用权,我个人认为其中的不能共用称重设备和收银台本身就已是一种怪象,这些现象都已涉及到了一种公共性的宗教歧视,更是一种公共社会资源的浪费。

不然请大家想想,如果伊教徒可以要求专用称重设备和专用收银台,那么基督徒若也有这个要求,佛教徒也有这个要求,无神论者也有这个要求,我看没有哪个超市能够办得到。

所以象这种伊教徒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称重设备和收银台,相比于其它宗教徒和无神论者来说,显然就是一种公共特权了。

四、不能共用饮水机和洗浴室

对于不能共用饮水机这个事,比不能共用水杯更严格了一层,这种要求极致教义所导致的浪费公共资源是肯定的,而专用洗浴区之浪费亦是同理。

对于这两件伊教徒专用事例,相信除了伊教徒以外,如果其它的宗教徒,如基督徒、佛教徒、道教徒、无神论者也都同样有这些专用要求,那我相信并没有那家单位和机构能够满足并做到这样的“宏大和极致”的服务,因为单单饮水机就要很多台,洗浴室就要安排很多区了。

五、不能共用汽车

在下面这两图里,我们看到车身上都写着“穆斯林(伊教徒)专用”,也就是说,非伊教徒是不允许乘坐的,即包括基督徒、佛教徒、道教徒、无神论者等等所有亲朋好友以及其它的一些人都是不允许乘坐的。

对此我的看法是,宗教本来应该与人为善,结果当你买了一辆车后,却对你的亲朋好友和大家说:“本车只允许伊教徒乘坐,任何非伊教徒都无权乘坐”--这是多么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啊!

对于图中专用大巴士我想到一种情形。就是当许多人上车后,然后司机问询一番后说“伊教徒都可以乘坐,但请所有非伊教徒都下车。”,这种公共性的宗教歧视反正我是无法接受的。

总结:

从以上各个事例现象来看,国内一些伊教徒确实同样存在着公共性的严格教义纯洁做法,即要求在各种物件上不能和非伊教徒共用。当然这种要求之严格性并不会象国外一些伊教国家那么严格,也比较不会因共用物品而产生相关亵渎罪这样的问题(比如昨天本公众号发文所说的伊教国家因共用水杯所产生的事例),但从我国公共社会角度来说,仍然需要对这些现象给予警惕和进行纠正,因为这并不合乎社会规则和公序良俗,并且还会实际的产生相关宗教歧视和社会分门别类问题,并不利于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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