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梵蒂冈名为一国实乃一教堂
现今在全世界的认定里,梵蒂冈被视为是一个国家,并且似乎还具有政教合一的特征,但对此我们若从其相关实际特点来看,梵蒂冈虽名为一国但其实乃一教堂而已,同时也就并不存在政教合一的问题。
(梵蒂冈图景 )
一、梵蒂冈的几个特点:
我们若从相关资料来看,梵蒂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占地面积0.44平方公里,大致和天安门广场差不多,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之国。
2.人口:仅有1380人,皆为教廷工作的教士和修士等神职人员,其中拥有梵蒂冈国籍的公民不过350人左右,并且一旦离开,这些人即自动失去这里的公民权,恢复其原来的国籍。
3.政治:教廷虽有国家型态,但其存在乃建立于全世界教友之信仰基础上,故其政治制度不同于一般国家。
4.法律:梵蒂冈的法律体系是基于教会的教规,当天主教教规不适用时,则使用所在地罗马市的法律。
二、对梵蒂冈特点的解读:
我们若从以上所说梵蒂冈的特点来看,可见梵蒂冈实乃一大教堂而已,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见:
1.从面积方面来看:
梵蒂冈占地面积仅0.44平方公里,大致和天安门广场差不多。也就是说,若从梵蒂冈的面积来看,其虽名为一国,但却是城中之国,也就一广场面积而已,足见其在实际面积上可视为是一大教堂而已。
(梵蒂冈位于罗马城内)
2.从国籍方面来看:
若从人口组成来看,都是由神职人员所组成,并不存在普通民众。并且这些神职人员一旦离开梵蒂冈,其中即使是拥有梵蒂冈国籍的350人也都将自动失去其公民权,而恢复原国籍。由此可见,梵蒂冈的所谓神职人员和国籍,其实都乃类似一教堂的人员和工作职位而已。
这就譬如在一座城市的教堂内的神职人员,享受该教堂内的相关职位待遇,但一旦放弃了该教堂的相关工作,也就同时放弃了该教堂的相关职位待遇,而和该城市的其他普通人身份并无差异,是同样的道理。
3.从政治方面来看:
从政治方面来看,梵蒂冈乃是因为其在全世界的宗教权威影响力,而和全世界教友互通有无,其政治制度并不同于一般国家。
这就如同一座教堂和全世界教友互通有无,以宗教信仰联结,仅此而已,实际并不存在真正的国家政治制度。至于梵蒂冈对全世界教友的影响远超一般教堂的影响,乃是基于其权威性(类似名牌商标授权),则是另一回事。
4.从法律方面来看:
其法律只有宗教教规,当教规不适用时,则使用其所在地的罗马市法律。
这就譬如在一座城市的教堂内应遵循教堂内的相关教义规则,但若超过教义规则即触犯公共法律案件的,则使用其所在地的城市法律判定,是同样的道理。
如此,在梵蒂冈内遵循教义教规办事,涉及公共法律案件则遵循所在地罗马市法律,亦可见其性质乃城中一教堂而已。
三、梵蒂冈涉及政教合一吗?
那么梵蒂冈是否正如世人所认为的涉及政教合一呢?按事实来看显然并不涉及。
首先正如以上所说,梵蒂冈虽名为一国,但在性质上实乃一教堂而已,其在梵蒂冈内部施行教义规则,对于超过教义规则的公共法律诉求,则使用所在地的罗马市法律,便可见政教分离,并不存在用法律手段施行强迫信仰,那么实际也就并不存在政教合一做法。
再者,我们若从其对世界其他天主教相关团体所施加的影响来看,世界上若有某个国家的天主教团体不承认梵蒂冈教皇权威亦有其自由,梵蒂冈所能做到的最多就是不承认其正宗而已,而无权对其施加相关政治法律惩罚。也就是说,梵蒂冈乃是以其权威影响而施行类似商标专用权而已,并不涉及政治法律方面的惩罚,所以亦和政教合一无涉。
四、关于梵蒂冈的教阶制度
在这里我们再说说梵蒂冈的天主教教阶制度。其设有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神职等级管理制度,并在全世界天主教群体中以同样模式推行。这种做法其实和平常的公司社团设有总经理、经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外施行商标授权和管理模式并无不同,并不涉及相关公共法律范畴,由此亦可说明其属于一(著名品牌的)教堂性质而已。
五、总结:
综上可见,从梵蒂冈在面积、人口组成上,以及在内部管理上仅以教规施行管理,涉及法律范畴则使用所在地城市罗马市的法律,以政教分离,并且对外则和全世界教友以宗教信仰联结来看,这些都可见梵蒂冈虽名为一国,在性质上实乃一教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