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的宗教教法和美国的放纵自由两问题对比说明
从整个社会的自由层面来讲,沙特是要求当地平民女性出行必须穿罩袍(如下图1)等宗教要求做法,个人穿戴都没有自由。美国则是宣传”跨性别“(如下图2)等做法,存在放纵自由问题。
对此如果按正常的社会自由规则来说,一个人若想要穿罩袍或许是其个人自由(当然由于面对现今实际存在的宗教极端问题,现在包括欧洲的一些国家都有出台法律限制罩袍),但国家以宗教教法去强制女性穿罩袍则就不对了。同样的,”跨性别“本来也是属于个人私域自由的事,但整个社会甚至整个国家都去宣传其正确性则就有问题了。
(沙特平民女性出行必须穿罩袍)
(美国的”跨性别“官员们)
所以很显然的,以上所说的这两个国家所存在的两种不同社会现象,可说是处于自由问题的两极,即一者是没有自由,一则是放纵自由。那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根本原因是和这两国的信仰自由情形有关,并产生了这两个国家相关的不同道德文化现象问题。
1.沙特是对伊教只有颂赞而没有贬低的自由,所以对伊教教义就形成了强制遵守做法(包括强制戴头巾和穿罩袍)。
2.美国则是对基督教存在只有贬低而没有颂赞的自由问题,譬如曾经连民众说"圣诞节快乐"的自由都差点失去(见下图1),以及对“跨性别”之违背基督教价值观(通常说法也可称为正常价值观)进行批评的自由都没有(比如下图2例子)。
(川普支持说”圣诞节快乐!”的自由)
(美国的LGBT不允许批评)
对于这两个国家所存在的这两种不同现象,我曾遇到过一些伊教徒想用美国的这种放纵自由现象去说明伊斯兰教国家诸如沙特这样的强制宗教教法施行是对的。相对应的,同样也有人想用象沙特这样的强制宗教教法去说明美国的放纵自由是对的(注:自由是好的,但放纵自由则就错了)。
对此我们都知道,比烂肯定是错的,这种以一方的错误去说明另一方是正确的,当然是不应该的。因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支持信仰自由,支持言论自由,就可以解决这两种不同的现象的问题。
这意思是说,象在伊斯兰教国家的沙特,每个人都应该对伊教拥有颂赞,但同时也拥有贬低的自由。象在欧美国家,每个人对基督教不但拥有贬低的自由,同时也拥有颂赞的自由,所谓颂赞的自由,意即包括了对于那些违背基督教价值观的做法,每个人都有对其进行批评和否定的言论自由权利。
如此,不论是伊教,还是基督教,不论是沙特,还是美国,只要有了正确的相关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那么不论是强制穿罩袍,还是放纵自由,这些问题就都能够得到平衡和解决。也就是说,对于沙特来说,一个人是否要穿罩袍是属于个人权利,但同时应该消除相关宗教教法施行强迫信仰的土壤;对于美国来说,一个人要跨性别是属于个人自由,但同时该国民众亦有权利用公共性的批评和贬低言论去进行平衡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