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期内不服矫?撤销缓刑,收监!”在汕头市,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未经报备私自外出,且数次拒不服从监管人员要求返回居住地,拒绝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在劝说教育、实地查找无果后,社区矫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对张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区矫正法》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该法律实施三年以来,汕头市强化法治理念,创新发展思维,积极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更好地提升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社区矫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法》颁行伊始,汕头市即依法率先在省内实现市、区(县)、街(镇)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此过程中,汕头市司法局与汕头市检察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社区矫正业务协作工作机制,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同时,与成员单位协同行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推动村(居)委全面参与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社区矫正成为平安汕头建设的重要内容。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汕头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万余人,累计终止和解除矫正1.5万余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汕头市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率98%以上,居全省前列,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的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以下的较低水平。”汕头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汕头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为维护汕头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安全稳定的背后,是汕头市近年来在规范社区矫正管理上做出的不懈努力。聚焦推进“平安社矫”建设,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把“入口关”“执行关”“监督关”,依法做好判前调查评估和衔接接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积极推进矫务公开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严防“纸面服刑”,是汕头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重点。汕头还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案件评查”“档案交叉评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检查”等专项活动,坚决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构建规范化执法体系,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小伍是汕头市一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此前,因父母常年忙于生意而疏忽对其关心教育,缺乏正确引导的小伍辍学后受社会青年误导,参与抢夺摩托车,触犯法律红线,被判处缓刑进行社区矫正。入矫后,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针对小伍的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个别化精细化矫正。经过社区矫正春风化雨的教育帮扶,小伍重新找回了生活信心并顺利复学。“爸爸妈妈现在对我很关心,重新入学后,我还交到了新的朋友。”小伍高兴地告诉社工。这是汕头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持续开展“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项目,通过精细化矫正取得积极成效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教育矫正新模式新思路,全面提升矫正教育监管精准度,聚焦犯罪类别、群体特征、心理状态等,疏堵结合精准施策,实现将矫正重心从“管”向“治”的发展,让社矫对象“管得住、矫得好”。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活动,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协助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推行“每月一主题”教育,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潮汕传统文化,按月开展针对性主题教育,依托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监所实地震撼教育;开展专项教育矫正和心理矫正,既“矫行”更“矫心”。三年来,汕头共组织开展公益活动2255场46180人次,震撼教育294批6283人次。如何提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质效?在积极探索之下,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智慧矫正”的理念贯穿社区矫正工作中,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当前,汕头市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科学、合理设置“三区十九室”;依托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重点开展“五个应用”,配备“六类装备”,形成实务应用“两个模式”,具备智能化应用“四种能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智能化。记者了解到,目前,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金平区、澄海区已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其他区县也将于今年全部完成创建工作并申报验收。同时,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全业务、全时段覆盖,推动执法留痕,量化考评,推进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之间执法业务协同等。严格监管社矫对象的同时,汕头也不乏有温度的举措。比如,汕头积极推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还与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参与度,有助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来,汕头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多措并举全面宣传《社区矫正法》。在金砂街道西门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汕头市司法局联合金平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突出以基层宣传为重点,现场讲解现行刑事执行政策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的优越性和工作成效,提升辖区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工作人员向社区群众派发《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现行刑事执行政策和社区矫正相关知识。
在基层,各司法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悬挂海报,邀请法律明白人向群众宣讲《社区矫正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部分司法所还联合社区矫正对象较多社区的居委会共同举办宣传,通过走街串巷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制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潮南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九室,展示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监管管理、教育帮扶全过程,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认识社区矫正工作。潮阳区司法局则积极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通过平台演示与讲解,详细展示社区矫正对象远程定位、活动轨迹查询、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红色洗礼”提升社区教育矫正成效。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期间,金平区石炮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汕头市社区矫正红色教育基地大埔会馆,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当年大埔会馆作为南昌起义南下部队的指挥部在汕头革命历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分享革命先烈的先进事迹,激励社区矫正对象感恩奋进、积极改造,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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