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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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清风满军营 同心共筑强军梦——汕头市澄海区开展法治宣传进军营专题讲座

为有效提高部队基层官兵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法治双拥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创建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氛围,7月27日上午,由汕头市普法办指导,汕头市澄海区人武部、区普法办、区司法局主办的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送法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在武警驻汕某部队举行,活动邀请汕头市澄海区法律援助处主任许伟强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法治专题授课,为现场官兵们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讲座。讲座中,许伟强律师向官兵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热点法条,并结合实际,从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权益救济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科学回答了“谁来保障、保障什么、怎么保障”的重大问题。同时还通过讲解法条中的关键知识点,结合热点案例进而引入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更是重点结合“军人依法优先”的特殊性,向官兵们讲解法律援助的概念、事项范围、申请条件以及办理程序等法律知识,加深对法律援助的认识。许律师的授课,深入浅出、层次分明,使到场的官兵们受益匪浅,真正做到“军有所需、法有所应”。活动还设置了法律咨询环节,律师志愿者认真倾听官兵提出的法律问题,“面对面”“零距离”给予解答。官兵们表示,此次活动非常有针对性,切实感受到了“法在身边”、“法治温度”。“送法进军营”活动是法治双拥的一个缩影,下来,汕头市澄海区将以此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用法律牵起军民鱼水情,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凝聚同心共筑法治强军梦,为争创第十二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提供法治保障。来源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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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心正行”铺就温情回归路,汕头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向“治”

“矫正期内不服矫?撤销缓刑,收监!”在汕头市,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未经报备私自外出,且数次拒不服从监管人员要求返回居住地,拒绝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在劝说教育、实地查找无果后,社区矫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对张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这是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区矫正法》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该法律实施三年以来,汕头市强化法治理念,创新发展思维,积极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更好地提升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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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家庭暴力 创建幸福家园——汕头妇女服务站开展主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汕头妇联请关注“汕头普法”公众号→2023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投票活动开启啦!发挥“向日葵守护岗”未检品牌优势!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区”活动→我就知道你“在看”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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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汕头普法”公众号→2023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投票活动开启啦!

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周四(7月27日)开始2023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正式进入社会评议环节今年五个接受评议的单位分别是: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今天,汕小法为大家推送这五个接受评议单位的履职情况市民朋友们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或者二维码进行查看汕头市民政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重点来了!本次的社会评议环节(网络投票)结果将按40%的比例计入最终的评分中!这代表着您的投票对于五个评议单位至关重要!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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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向日葵守护岗”未检品牌优势!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丰富社区青少年的暑期生活,进一步发挥“向日葵守护岗”未检品牌优势,强化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近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成员走进潮阳区棉北街道五二社区居委会,以《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为题为潮阳区棉北街道五二社区的孩子们带来一场预防违法犯罪法治宣传讲座。活动中,宣讲团成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切入点,从“出生-上学-成年-工作”的成长轨迹,向孩子们介绍“公民与法律”的紧密联系,并结合现实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自我保护的安全观以及培养主人翁意识的社会责任感。讲座结束后,孩子们纷纷表示通过法治讲座,明白只有树立法治意识,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行稳致远,久久为功。接下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充分展现潮阳检察的履职担当,为守护潮阳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力量。来源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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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遇行程缩水?求职要交押金?法官来支招!

当前正值暑期出游高峰,同时也是毕业求职招聘季。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南方都市报、N视频精心打造的短视频普法栏目——“南粤睇法”专门推出了与暑假旅游、求职季相关普法视频专题,以案说法,支招如何避坑、维权。暑假报团旅行,遇到旅行社临时修改行程、或隐瞒签证办理结果,导致行程“缩水”,这些情况下,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团费能退吗?案例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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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这样做

近日,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将《规定》作为指导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强调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规定》指出,养老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强制性消防标准,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养老机构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养老机构与其他单位共同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与其他单位进行防火分隔。养老机构的楼层布置,机构内老年人居室、休息室、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的具体布置,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保证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轮椅、担架、呼救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敷设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安装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严禁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养老机构室内活动区域、廊道禁止吸烟、烧香。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依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养老机构或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全程看护作业过程,作业前、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相关可燃物。养老机构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燃气、燃油管道应经常进行检查、检测和保养。《规定》强调,养老机构装修应当依法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不得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装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得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材料作为隔热保温材料或作为夹芯彩钢板的芯材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养老机构内、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采用的保温材料或制品燃烧性能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养老机构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由专人统一管理。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等,并及时予以更新。《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明确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于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无法当场纠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形成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及时总结,并根据情况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特种岗位人员等人员,应当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业务学习。应面向入住老年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重点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用火用电常识、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等。《规定》明确,全托、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参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不再适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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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涉外涉侨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守护“侨”权益 助推“侨”经济

——弘扬“侨”文化。在广东“1+N”协同立法模式下,汕头率先启动潮汕菜特色品牌立法,《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于2023年5月1日实施,以文化引领的形式发展潮汕菜产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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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打造法治文化广场 推动法治文化“扎根开花”

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创建工作,近期,汕头市金平区司法局联合区委政法委、金砂街道在西门社区建成金平区法治文化广场,加强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城中村”法治文化氛围。金平区法治文化广场内容丰富多彩,设有法治宣传牌、法治雕塑、法治灯旗、法律知识问答展板、科普宣传栏等设施,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变有形的法律条文为无形的文化熏陶,在城中村打造一道亮丽的法治风景线,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法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法治观念,营造社区浓厚法治氛围。金平区司法局依托法治文化广场,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汕头市、区两级司法局在金砂街道西门社区法治文化广场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法治文化广场参观学习,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咨询,发放法治宣传折页、购物袋等,宣传接地气,效果更显著。下来,汕头市金平区将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文化融入生活。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高质量普法。更好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让法治文化“扎根开花”,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来源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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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孩子溺水的法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助力乡村振兴——汕头市龙湖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我就知道你“在看”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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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宣传 全面展示 全面贯彻——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社区矫正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参与度,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阶段来,汕头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多措并举全面宣传、全面展示、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精确普法强宣传汕头市司法局联合金平区司法局在金砂街道西门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法治宣传活动。突出以基层宣传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形式为载体,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的优越性和工作成效,提升辖区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工作人员向社区群众派发《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现行刑事执行政策和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龙湖区司法局将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重点普法内容,在龙湖区南社村文化广场举办《社区矫正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志愿者向现场群众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折页、扇子、环保袋等法治宣传品,寓教于乐,现场群众热情高涨、气氛浓烈,为《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濠江区、澄海区、南澳县司法局和各司法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悬挂海报,邀请法律明白人向群众宣讲《社区矫正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部分司法所还联合社区矫正对象较多社区的居委会共同举办宣传,通过走街串巷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制度,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公开聚合力潮南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社矫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代表等近30人参加。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九室,展示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监管管理、教育帮扶全过程,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认识社区矫正工作,全面直观地感受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提升司法执行公信力。潮阳区司法局积极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到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通过平台演示与讲解,详细展示社区矫正对象远程定位、活动轨迹查询、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向人大代表展示《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听取人大代表对社区矫正的意见建议。谷饶司法所深入村居,围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向各村(社区)干部讲解《社区矫正法》,以真实案例讲解,强调村(社区)积极配合司法所加强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村(社区)干部对社区矫正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以教促矫守规范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南澳县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联合社工机构全面开展“知法守法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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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 助力乡村振兴——汕头市龙湖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营造乡村浓厚的法治氛围,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法治意识,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7月12日上午,汕头市龙湖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在龙华街道南社村举行开展“文明和谐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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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平 营造人水和谐绿色宜居环境|汕头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就《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就《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答汕头融媒集团记者问
2023年7月13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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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举办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南澳之窗加强自媒体管理,中央网信办出手!汕头市举办2023年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我就知道你“在看”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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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媒体管理,中央网信办出手!

7月10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公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1.严防假冒仿冒行为。网站平台应当强化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动态核验环节账号信息审核,有效防止“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对账号信息中含有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标识的,必须人工审核,发现假冒仿冒的,不得提供相关服务。2.强化资质认证展示。对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进行严格核验,并在账号主页展示其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认证材料名称,加注所属领域标签。对未认证资质或资质认证已过期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提供相应领域信息发布服务。3.规范信息来源标注。“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4.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发布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5.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6.完善谣言标签功能。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标记谣言标签,在特定谣言搜索呈现页面置顶辟谣信息,运用算法推荐方式提高辟谣信息触达率,提升辟谣效果。7.规范账号运营行为。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应当要求“自媒体”依法依规开展账号运营活动,不得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联、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鼓励引导“自媒体”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网站平台应当加强“自媒体”账号信息核验,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重新注册。8.明确营利权限开通条件。“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权限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账号主体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营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分成、内容分成、电商带货、直播打赏、文章或短视频赞赏、知识付费、品牌合作等。9.限制违规行为获利。网站平台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对打造低俗人设、违背公序良俗网红形象,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网站平台应当定期向网信部门报备限制违规“自媒体”营利权限的有关情况。10.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并予以清除。禁言期间“自媒体”不得新增粉丝,历史发文不得在网站平台推荐、榜单等重点环节呈现。对频繁蹭炒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自媒体”,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情节严重的,清空全量粉丝。网站平台不得提供粉丝数量转移服务。11.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网站平台应当健全MCN机构管理制度,对MCN机构及其签约账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自媒体”账号主页,以显著方式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对于利用签约账号联动炒作、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MCN机构,网站平台应当采取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等处置措施。12.严格违规行为处置。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对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对未通过资质认证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发布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13.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网站平台应当加强违规“自媒体”处置和曝光力度,开设警示教育专栏,定期发布违规“自媒体”典型案例,警示“自媒体”做好自我管理。各地网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开展对资讯、社交、直播、短视频、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等类型网站平台的督导检查,督促网站平台严格对照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自媒体”管理。中央网信办秘书局2023年7月5日来源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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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举办2023年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7月10日上午,2023年汕头市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市司法局举办。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应急管理教研部主任宋儒亮应邀作专题辅导。培训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庆才主持,市直和中直、省直驻汕有关单位及各区县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学习。宋儒亮教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专题辅导,从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涵入手,解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几个关键点,并对如何加强法治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授课内容丰富、精彩生动,既具理论深度,也有很强的指导性。培训班上强调,广大领导干部应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教育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的道德教育和文明实践,弘扬诚信文化、契约精神,引导经营主体自觉遵守和维护市场秩序,让尊法守法、守信践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关于推荐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名单的公示@国家工作人员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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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司〔2023〕25号)要求,在各区(县)培育、初选的基础上,经与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实地检查并审核,拟推荐金平区广厦街道红荔社区等13个村(社区)申报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向市司法局反映。邮箱:stpfqq@126.com。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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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 2023年广东学法考试指南来了!快来关注“汕头普法”公众号的提示

各位国家工作人员请注意!2023年度学法考试自7月1日开始!学法考试时间安排、操作指南汕小法已为你准备好啦一起往下看一学考对象全省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一)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学考时间学习时间:2023年度内均可学习。考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月31日。三学考内容使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注册学员可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http://xfks-study.gdsf.gov.cn)或关注“汕头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阅读学法考试系统中的文本课程或完成练习题(答题全部正确)获取40学分,完成2023年度个人学习进度,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使用自有学考系统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可根据各自计划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2个模块370余个学习课程和51套共1829道练习题,学员可根据实际进行针对性学习。①习近平法治思想②宪法和基本法律③推动高质量发展④社会治理现代化⑤党内法规⑥市级地方性法规⑦部门行业⑧港澳特别行政区⑨全面依法治国⑩新法速递⑪旁听庭审⑫练习题库+考试内容◆考试总分为100分,共设40道考题,包括单项选择题20道(每道2分)、多项选择题10道(每道4分)、是非题10道(每道2分)。◆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使用省考卷,各地市使用本市考卷(涵盖省和本市内容),考题全部从“练习题库”中抽取,其中,省直中直单位考题从“省直中直复习备考题库”中抽取,各地市考题从“**市复习备考题库”中抽取。+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含)为及格、90分(含)为优秀。◆考试共设3个考场(3次考试机会),学员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场参加考试,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10月31日截止考试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考场,学员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结束后不安排补考)。如何参加学考?操作指南赶快看!一键收藏学起来!方式11.关注“汕头普法”微信公众号。2.进入公众号,点击法治宣传栏目中的“学法考试”,即可进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登录界面。方式21.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xfks-study.gdsf.gov.cn,进入登录界面打开学习平台。(建议收藏)注意不要使用IE浏览器和版本过低的浏览器。2.登录账号:账号为学员注册的手机号码,初始密码:xfks1234(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做好保存)。学员账号被锁定或忘记密码,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进行重置。重置后学员恢复为初始密码xfks1234。学考平台有哪些功能?请继续往下看!一、平台基本功能平台首页可查看:①核对姓名、单位②红色圈内显示学习进度③学考详情与安排(点击进入考场)④查看推荐阅读⑤查看通知公告、查看系统通知⑥查看、修改个人信息二、进入学习学员可通过阅读文本课程或完成专题练习题(答题全部正确)获取学分,学员累积学满40学分、学习进度显示100%,即为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三、参加考试①学员学习累积40学分、学习进度显示100%,方可进入考场参考;省直中直单位考题从“省直中直复习备考题库”中抽取,各地市考题从“**市复习备考题库”中抽取。②学员可任选考场进入参考,对学法考法成绩满意的可只考一场;考试成绩高分覆盖低分、取最高分为最终年度考试成绩;每场考试交卷后无法重复进入同一考场,请认真作答。③考试日期截止后(10月31日),系统自动关闭考场,不能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结束后不安排补考)。四、统计信息--查看成绩进入【统计信息】查看学考记录和成绩,年度学考完成。汕小法再次温馨提醒学习时间:2023年度内均可学习考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月31日来源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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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8个基层单位获评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阵地

6月29日,市住建局举办汕头市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授牌活动暨民法典普法宣传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教育,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活动现场,公布了汕头市8个获评2022年度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名单,并进行授牌。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许洁璇为大家带来一堂以“民法典——合同法律风险要点提示”为主题的法治课,讲解如何有效规避合同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力度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依托基层单位打造普法阵地,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汕头市共创建中泰花园小区、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三期)项目部等8个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成为广东省住建领域法治宣传工作的先锋力量。来源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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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6月30日,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以开展政法系统“访百企送法进企业”为契机,联合莲上镇开展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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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为鼓励创新,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注重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重难点问题,强化规则引领,促进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相较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扩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根据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等予以完善细化,增强规则的指引性、可操作性。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如完善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的出台为契机,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来源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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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精准服务促发展办法修订!事关汕头市粮食储备,粮食安全→我就知道你“在看”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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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体检”进企业 精准服务促发展

为提升企业的法治理念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化解法律风险能力,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在汕头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澄海区司法局会同汕头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专项活动,“零距离”上门服务企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27日下午,澄海区司法局副局长林俊凯、汕头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谢嘉图博士、委员庄楷涛律师、区司法局相关人员一同走访了广东小白龙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金沂铄玩具有限公司,为企业进行“把脉问诊”,针对企业当前最急需的法律服务需求点,帮助企业找出当前存在的法律风险,“对症下药”提出合理化法律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应的指引。会谈中,针对企业所提出的知识产权维权问题,谢嘉图博士、庄楷涛律师分别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一一为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出“处方”,指导企业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同时还针对企业涉外维权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为企业涉外维权途径提供了有效指引。通过此次“法治体检”进企业专项活动,不仅提高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水平,也切实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下来,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将立足企业法治需求,更好地、更切中要点地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以“精准、专业、贴心”的常态化服务,不断深化法律服务,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来源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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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修订!事关汕头市粮食储备,粮食安全→

《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走向制度化、法治化的进程。《办法》施行近17年来,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以及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备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发挥市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汕头市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形成了《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资料图《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总则中增加了“节粮减损”的相关条文表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节约粮食、减少浪费相关精神。提出:市级储备粮管理应当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和费用。市级储备粮应当保持库存充足,除紧急动用等特殊情况外,实物库存量不得低于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市级储备粮。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储备粮管理给予支持和协助。市级储备粮管理应当加强绿色储粮、节粮减损等方面的技术应用,优化运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资料图《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针对代储、省外异地储存等多种承储方式及动态轮换方式,完善市级储备粮收储、轮换管理相关程序和管理要求。如,增加市级静态轮换储备粮和市级动态轮换储备粮收储确认的程序以及关于轮换的具体规定;将市级储备粮轮换出入库时间间隔从原规定的3个月调整为4个月,并经相关部门批准最长可延至6个月;增加省外异地储存的总体要求等。资料图《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细化市级储备粮动用管理,增加对市储备粮公司、代储企业预案建设和演练的要求。明确对市级储备粮应急动用后的补库时限要求,提出: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级储备粮动用方案下达动用命令,由市储备粮公司组织实施。市储备粮公司、代储企业接到储备粮动用指令时,应当立即响应。市级储备粮动用后,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决定动用市级储备粮并向市储备粮公司、代储企业下达动用命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物流企业、粮食经营企业对市级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支持、配合。资料图《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强化市级储备粮管理监管措施。明确市储备粮公司、代储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市级储备粮轮换、储存、动用、运输等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大对相关主体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来源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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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汕头市各地各单位禁毒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和谐社会心连心”主题宣传活动在汕头市金平区小公园中山纪念亭举行。#详情点击【全民禁毒月】金平区举办“6.26”国际禁毒日暨“全民禁毒手牵手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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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经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6月16日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分为总则、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附则5章,共45条。《实施条例》提出乡村产业方面,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扶持乡村发展优质水稻、果蔬花卉、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构建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开展具有潮汕特色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发展潮汕卤味、小菜、果蔬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等特色食品产业,支持发展预制菜产业,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鼓励乡村依托红色资源、侨乡文化、南粤古驿道、万里碧道、滨海岸线、生态湿地、森林公园等历史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发展休闲度假、特色民宿、旅居康养、农业观光、海上休闲渔业、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休闲旅游产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从事经营性海洋牧场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活动。支持发展深水网箱等深海远海养殖,鼓励海洋牧场经营者拓展海洋牧场功能,建设生产、观光、垂钓、餐饮、娱乐、文化、科普等多元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海洋牧场。乡村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遵循“多规合一”的原则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修订,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村民住宅、乡村产业、生态文明等空间布局。对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通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覆盖。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村民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并依法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中建设的村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向符合建房条件或者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村民配售;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配售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对依法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房屋,在房屋权属人承诺满足自住需求的前提下,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家乐、民宿、养老、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乡村治理方面,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建设,强化乡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乡村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乡村。鼓励在乡村治理中探索实行积分制。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注重从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与集体经济效益挂钩的激励机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全文。来源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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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网络沉迷,你我携手同行—汕头市教育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6月20日,汕头市教育局在粤东明德学校开展“预防网络沉迷,你我携手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学校法律顾问陈伟力律师担任主讲人,陈律师首先科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目的和相关条约,强调未成年人要从六方面全方位保护,网络保护是其中之一。陈律师以青少年沉迷网络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几个案例,解释了什么是网络沉迷,分析了青少年沉迷网络的原因及其危害,同时告诫同学们不要沉迷网络游戏。陈律师还从个人、学校、家庭等多个层面教育同学们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同学们提出了上网指导,包括遵守网络规则,保护自身安全,学会目标管理和时间管理等。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肯定网络的积极影响,也要警惕沉迷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本次活动,有效引导了青少年学生正确使用网络,防止沉迷网络,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来源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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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对新时代新征程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牢牢把握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重大意义经济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心工作,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就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提高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在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经济与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关系,深刻论述了法治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既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面,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突破,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在新征程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彰显了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百年历程来看,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注重运用法治手段确立巩固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繁荣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基本规律,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发展,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编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完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完善预算管理、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制定了法律。围绕加强现代金融监管,制定修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围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修改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口管制法,完善外资进入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领域法律法规,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充分证明法治为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切实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现了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发展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法治保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作用,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提升竞争公平性、商业便利性和市场活跃度,打造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用法治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提升国际竞争力。无论是建设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还是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都离不开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我们必须着眼于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将市场运行和政府监管全面纳入法治范畴,健全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法律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提升经济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依法治理水平。(三)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不仅呼唤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且要求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的关系,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法治通过确认保护产权、维护公平竞争,能够有效激发全社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当前,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法治以“一断于法”增强社会公信力,能够有效凝聚社会共识、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促进形成合理分配格局,以法治的确定性、透明性、可预期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凸显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作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国家治理法治化。经济建设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重要经济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使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既保持稳定性、延续性,又富于发展性、创新性。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正在重塑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迫切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供给和创新,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的需要。从国际看,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大国之间地缘竞争、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竞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持续加大,国与国之间竞争越来越体现为规则、制度之争,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都要求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们必须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注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坚持以良法善治引领中国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二、着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要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和规则,夯实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一)着力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济工作筑牢法治根基依法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济治理工作,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至关重要。要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完善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律体系,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相衔接的制度机制。要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针对各类资本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形成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制度完备的规则体系。要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全链条制度,完善金融稳定、反洗钱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加强共同富裕法律制度供给,健全社会公平法律制度体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税收、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面法律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律制度。(二)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基础党的二十大对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集聚生产要素的关键。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制度保障,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要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清理行业准入规定,健全新经济形态经营主体准入的制度规定,动态修订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市场准入清单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健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规则,完善配套立法,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制度,加快统一市场法规及标准的建立和修订,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要完善保障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相关法律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和法律帮助,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三)着力为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打造法治引擎新技术新业态迅猛发展对加强依法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加强数字经济法治保障,完善网络平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相关立法,明确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规则,对平台经济涉及的反垄断、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互联网算法等加强规制规范,健全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制度。要加强新技术新应用规范保护,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自动驾驶等领域开展前瞻性立法研究,加强技术规制和综合治理,建设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要依法加强信息基础领域治理,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数据安全、关键软件安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四)着力为高水平开放提供法治保障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建设,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中先行先试作用,完善境外投资法律制度,尽快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规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对外贸易、出口管制、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等法律制度,针对西方国家打着“法治”幌子的霸权行径,健全阻断机制和反制制度,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知识产权、网络治理、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为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三、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高质量法治建设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工作,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一)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经济长期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经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两个毫不动摇”,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领域立法工作始终,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法律法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善于将党在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以制度的刚性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要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法治建设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坚持以法治引领经济领域改革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方面的最新部署,主动谋划、前瞻思考、同步研究改革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统筹运用好授权决定、改革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法治支撑作用,不断激发创新活力。要综合采用立改废释纂方式,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规定,把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形成改革共识,在经济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各环节,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促进形成各方面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的共识。(三)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离不开善治。推进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建设,要从法治各领域、各环节协同用力。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推进机制,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理念、规则、规范转化为推动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善治实践。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政务服务和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加大司法服务和保障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完善反垄断等司法制度机制,坚持各类经营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要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资源,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实践,发挥仲裁在化解民商事纠纷、涉外经贸纠纷中的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的工作机制,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面向广大经营主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将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等现代经济活动规范意识自觉融入市场活动,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引导“走出去”企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加强行业规章、商会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和维护市场秩序。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挖掘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把法治教育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的道德教育和文明实践,把宣传市场经济法律与引导全社会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弘扬诚信文化、契约精神,让尊法守法、守信践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来源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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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召开2023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

6月20日上午,汕头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在潮南区峡山街道大宅村召开2023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围绕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任务,部署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果出席会议,并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潮南区峡山街道大宅村、潮阳区谷饶镇深洋村颁授奖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潮南区峡山街道大宅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金平区小公园街道荣隆社区在会上交流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经验,拟申报2023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龙湖区新海街道大兴村作表态发言。会上,汕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世荣向各区(县)司法局赠送《村居普法系列读本》,并就进一步深化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2023年培育目标,坚持梯队发展、差额竞争、层层选育,高质量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任务;同时,要持续实施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三年行动,广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提供重要的法治支撑。黄果强调,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正抢抓发展机遇,扎实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开展,应突出法治的牵引,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汕头部署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滴灌式普法、以案释法,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结合基层村居综合整治实际科学制定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法治实践,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更多村居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促进汕头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百千万工程”在汕头落地见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后,汕头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在大宅村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乡村振兴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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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当前,汕头全面深化落实省市共建高水平知识产权强市工作,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在近期召开的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上,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法治讲座,强调要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服务高质量发展。汕头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市领导调研指示精神,结合调研情况,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服务,以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成果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提振发展信心,为汕头走好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立足实际,找准发力点今年年初,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局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并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研。围绕当前市场主体的实际法治需求,明确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内容,以澄海、潮阳、潮南区为重点区域,以“三新两特一大”相关行业为重点行业,联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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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赤隆社区:夯实法治根基 创基层依法治理示范

位于汕头市濠江区中心地带的达濠街道赤隆社区,有着浓厚的法治民主氛围,不仅有着成熟的基层民主法治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居民也有了较高的民主法治素养。多年来,赤隆社区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养为核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切实提升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18年被司法部、民政局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是实现民主法治的基础。汕头融媒集团记者了解到,赤隆社区坚持以“党建引领共建共治,民主法治、创新传承齐头并进”为工作思路,引导辖区居民群众运用民主法治思维解决社区治理问题,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我们社区党支部通过日常工作,不断健全工作规则,领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赤隆社区负责人表示,社区党支部还不断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社区居民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对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社区重大事务,听取社区法律顾问意见,坚持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科学执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群众文化精神需求也逐步增加,对此,赤隆社区把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与提高法治观念相结合,把提供服务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据了解,赤隆社区除了规范化建设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点等硬件设施外,还完善治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增设视频监控设施,确保社区无重大盗窃和刑事案件发生,社区居民对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社区依法治理成效显著,居民生活幸福感逐年上升。“另外,我们还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一窗办多事’。”社区负责人表示。如何将民主法治宣传与社区特色文化品牌建设相结合,是赤隆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的一大亮点。社区负责人告诉汕头融媒集团记者,他们组织的“赤隆迎春征联”活动现已成为全区甚至全市的一个民间文化品牌,社区充分利用该文化特色,将普法宣传与传统民俗相结合,积极开展社区“法治春联进万家”宣传活动,把法治精神写上春联,将法律知识融于春联之中,营造崇尚法治、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热情,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和学法意识。社区在2021年8月17日,挂牌设立全区首个“党员法官工作室”,采取“驻点+预约”的运行模式,法官每月到赤隆社区法官工作室驻点提供法律咨询,在法官未值班期间,群众可向居委会工作人员预约登记咨询事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专业的司法服务。来源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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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学法 守护非遗

随着一声声锣鼓响起,汕头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系列活动在潮阳区文光塔广场启幕,恢宏壮观的传统舞蹈展演和巧夺天工的非遗技艺互动展示令人目不暇接。活动现场一侧,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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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新修订的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增设专章保护古树名木

时隔20余年《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迎来第二次“大修”《条例》已于5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全面充实了保护内容全面衔接上位法和国家最新政策增加了保障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相关内容并注重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将为新时代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增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内容广东是林业大省,也是林业强省。截至2022年年底,林地面积达1.62亿亩,森林面积达1.43亿亩,森林覆盖率为53.03%,林业产业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将林地、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整合到《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一个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后续还将陆续制定修改省城市绿化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推动形成森林保护发展的严密法规制度体系。在加强林地保护方面,《条例》明确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明确了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要求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林地;完善了应急使用林地制度,明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可以先行使用林地等。在生态公益林建设方面,广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条例》明确了公益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公益林的划定,对公益林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实行差异化管理;明确了公益林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公益林中的乔木林改造为竹林、灌木林,对生态环境脆弱仅适宜生长灌木林的公益林应当予以严格保护;规范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与监管,规定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建立健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同时,《条例》增加了保障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相关内容,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补充完善保障森林质量提升、绿美城乡建设、全民参与绿化等方面内容;围绕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治理水平,对落实林长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强化资源保护监管等内容作出规范。增设专章保护古树名木本次修订更加注重强化古树名木保护,专门就古树名木保护作了专章规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广东现有古树名木84390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761株,300年至499年之间的古树4846株,100年至299年之间的古树78703株,名木80株。《条例》明确了古树名木的分级保护制度,对古树名木的定义、认定及公布作出规定。其中提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同时,《条例》建立健全了古树名木的各项保护制度,包括开展普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推进视频监控保护,建立日常养护责任制,明确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相应保护措施,明确古树名木迁移的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等。此外,《条例》对古树名木的合理利用和死亡处理等特殊情形作了规范,规范了禁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八种行为,对砍伐、擅自迁移等八类违法行为作了规定并新设了法律责任。其中明确,砍伐古树名木的,处砍伐古树名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率先规定林长制考核内容本次《条例》的修订还探索创新推动森林保护发展的制度规范,创下诸多“率先之举”。在全国地方立法中,《条例》率先规定了林长制考核内容。《条例》明确规定,广东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条例》还率先规定了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划的森林资源协同发展工作机制、集中连片打造高质量林分和优美林相;率先规定了林下种养相关制度;率先规定了对生态环境脆弱仅适宜生长灌木林的公益林予以严格保护等。本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例如,针对外来物种入侵影响生物安全的问题,《条例》增加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组织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治理,防范和化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针对过去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论证不够充分,造成严重生态影响的问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办理矿藏开采等行政许可时,应当加强对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内容的审查,并对矿业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其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不因采矿权终止而免除作了补充细化的规定。来源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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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学习讲座

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汕头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学习讲座6月9日下午,汕头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曾风保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法治讲座。会上,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徐瑄教授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出发,系统阐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方法,详细讲解了党的二十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最大优势。讲座内容丰富、讲解精彩,对汕头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会议强调要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要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深化落实省市共建高水平知识产权强市工作,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全市营商环境,以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重大项目在汕头落地开花、结出硕果。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发挥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企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专利导航等高效便捷的服务,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成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汕头市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落实落细国家税费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力提振重点领域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力支持科技创新、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八个方面,推出多项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用帮扶的心态服务好企业,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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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大宅村:民主法治激发侨村新活力,乡村治理走出振兴新路径

不久前,一个好消息在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大宅村传开,该村荣获由司法部、民政部评选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如今的大宅村,还是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广东省卫生村、汕头市首批“最美侨村”,展现出一派美丽和谐平安的乡村新景象。大宅村获得“全国文明村”等荣誉。漫步于大宅村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树木成荫、鲜花簇簇,流水潺潺,随处可见法治文化名人牌、法治谜语等趣味盎然的法治景观……村民在日常的点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法治文化的熏陶。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自治激发村庄活力,以法治规范群众言行,以德治培育文明村风。近年来,潮南区依托深厚的侨乡文化底蕴和淳朴的民风特点,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宅村也通过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逐步探索出一条以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组建网格服务队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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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汕头市科技局开展普法宣传下乡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近日,汕头市科技局结合科技下乡活动连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在潮阳区谷饶镇木丹坑村“2023年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现场,科技普法服务小组积极向当地村民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解疑答惑,有效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潮南区雷岭镇雷岭中学“2023年汕头市科技下乡活动”现场,科技普法服务小组向学生普及《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科技领域法律法规,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更好地营造人人学科学、懂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下来,汕头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来源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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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以案释法进企业 精准普法架桥梁

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无线电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6月5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澄海区玩具协会举办“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副局长彭壮松出席活动并作动员讲话,澄海区共40多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企业参加活动。活动中,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职律师、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重点介绍无线电频谱的定义,突出以案释法,梳理剖析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涉及的各种典型违法行为,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等关于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取得型号核准和销售备案的规定,提醒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申请型号核准和进行销售备案,杜绝出现违反无线电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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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6月2日,汕头市濠江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联合滨海街道在华新社区华新小学开展濠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元素融入校园,努力将法治“种子”根植于青少年心田,用法治之光照亮祖国“花朵”的成长之路。汕头市濠江区普法办、区司法局组织“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通过主题宣讲、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小礼品等形式,向同学们耐心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防溺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知识,引导同学们明理向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炎热的天气抵挡不住同学们的学法热情,同学们争相领取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图书,津津有味地翻阅着。与此同时,汕头市濠江区法律援助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区司法局滨海司法所在活动现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暨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向同学们宣传法律援助法,讲解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等内容,教育同学们在遇到危险时如何自救,引导同学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同学们健康成长的“护身符”。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开一片幸福之花,获累累和谐硕果。近阶段来,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区司法局不断组织各司法所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深入社区进行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普法教育,拉近法律与未成年人之间的距离,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来源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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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教育部发布高考预警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23年高考临近,广大考生正在积极调整状态、从容有序备考,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受经济利益驱使散布涉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甚至实施诈骗、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诚信考试。一、组织高考作弊,逃不过法网恢恢【案例】2020年高考前,考生朱某某伙同温某(另案处理)商议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由朱某某提供试题,温某负责寻找“枪手”,共同出资付“枪手”做试题费用。考试期间,朱某某将手机带入考场,拍摄考试卷子传给“枪手”,“枪手”作答后发答案给考生抄袭。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被迅速抓获。考生朱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不要一时糊涂,抱憾终生。二、“李鬼”终难变“李逵”,以身试法不可行【案例】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两名舞弊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被警方抓获。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提醒】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手段逐步被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考试虽可贵、诚信价更高,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更不要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三、避开安检带手机,考试作弊毁前程【案例】2022年高考期间,某考生避开入场安检,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依据相关规定,违规考生被严肃处理。【法规】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高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让手机“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高考期间,全国各地莘莘学子们将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下为梦想拼搏,在考试结束后,考场视频录像也会进行集中回放审看,确定每一名考生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拒绝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禁物品,遵守考试纪律。输了一场考试不重要,输了自己的人生才真是得不偿失。四、虚假宣传不可信,没有“馅饼”有“陷阱”考试命题专家授课、强化包过、某某同学被录取到某名校……这样的宣传文案和招生广告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中,让不少家长信以为真。从公开的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看,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虚假宣传多样化、普遍化和价格欺诈行为问题。虚构教育师资的能力和水平、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过分的夸大和宣传、以学生和受益者的名义来进行虚假宣传已成为培训机构实施欺诈惯用的把戏。【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各类培训机构根本不可能保证考生“包过”,也不可能提供“真题”,更不能花钱买文凭。考生切勿听信虚假宣传,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五、“占坑帖”当噱头博眼球,涉考“恶作剧”不可碰【案例】2022年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布部分试卷图片,被疑泄露试题。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其考前在有关平台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为开考前,造成疑似考前泄题的假象。另有个别考生在网上发帖自称“考前押中试题”,同样属于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提醒】律师和专家提醒,如果考生恶意发布此类信息,除违反了考试纪律之外,还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如果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占坑帖”的方式,虚构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信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构成诈骗罪。考生切勿为了娱乐他人,最后“愚了”自己。来源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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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市民公约教育实践活动【“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我就知道你“在看”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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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管局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争做守法公民” 市民公约教育实践活动

汕头城管【“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工程“典”亮生活!汕头市金平区开展系列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我就知道你“在看”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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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工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工程,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强化法治思想,筑牢法治之本,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抓住“关键少数”,领导率先学法。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二、抓好“普遍多数”,推动全员学法。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政策讲座、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政策,提高把握政策、执行政策、解读政策的能力水平。聘请法律专家为全系统工作人员作专题法律辅导,解读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民法典法律条文,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纳入机关文化建设重要内容,通过打造法治图书角、摆放宣传展板、电子屏及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内容,营造浓厚尊法学法用法普法文化氛围。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为依法行政打下扎实的基础。三、注重培训赋能,强化精准普法。借助市委党校这一平台,每年举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培训班2期、退役士兵和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班各1期,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实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程,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推动律师参与接访常态化,建立每月2天的“法律服务日”制度,拓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维权途径,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四、用心用情服务,加强常态普法。坚持每年会同司法部门开展“法律进军营”、“法润兵心”等法律拥军活动2场次,军地志愿者组成普法宣讲团走进军营,为在场官兵解读国家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创业扶持、教育培训等相关政策,现场赠送了政策宣传资料。利用每年举办2场次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的时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部队退役官兵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利用走访慰问时机,开展送法上门,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政策,用心用情为慰问对象提供涉法方面的咨询服务。利用重大节日与纪念日组织人员到市革命烈士陵园,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红色宣讲活动的契机,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政策,在营造缅怀英烈、崇尚英烈浓厚氛围的同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法送法。五、借助媒体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及时主动在我局网站公布和更新有关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信息,对涉及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的有关事项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局领导上线汕头电视台《功夫茶约》节目、参加12345热线现场接听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解读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在线访谈,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等话题跟网友们在线交流,面对面实时答复退役军人疑问和投诉问题,以退役军人反映的问题为载体,做好政策法规释疑解答、宣传普及。近年来,在局网站发布信息194条,主动公开信息40条,通过“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406篇,阅读总量为335852人次。来源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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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汕头市金平区开展系列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汕头市金平区普法办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扩大民法典的宣传覆盖面。进公园,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5月25日,汕头市金平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文明办、金东街道在民法典主题公园举办民法典主题宣传暨法治游园活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法治宣传图片展览、民法典主题公园游园等活动。同时,组织社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社区居民群众等进行法治游园,邀请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蔡鹏鑫律师对园内的民法典知识和以案说法案例进行讲解,让群众在休闲游览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普法志愿者现场发放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小册子,社区法律顾问一对一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进学校,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宣传月期间,汕头市金平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到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月24日,石炮台司法所根据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需求,为该校师生送去“订单式”普法礼包。社区法律顾问周金明律师向学生进行禁毒宣传和民法典知识宣讲。5月25日,岐山司法所联合马西社区居委会到马西小学开展“美好生活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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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举办欢庆202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暨困境和留守儿童“春天雨露计划”走进濠江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5月27日,汕头市未保办、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在濠江区广澳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举行“共建良好社会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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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剧普法沙龙|2023年汕头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文化活动走进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社区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民法典宣传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25日晚,由汕头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主办的普法沙龙——“戏古论今话德法”潮剧普法演唱会在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社区文体广场举行。本次活动分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潮剧普法沙龙两个环节。在沙龙舞台周边,汕头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公证处、金平区司法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摆摊设置法治宣传服务点,向群众普及法律小常识、反诈知识、公证服务指南,还宣传了《民法典》《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有青年律师志愿者在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现场气氛活跃,群众踊跃参与,进一步掀起一股学法热潮。本次活动的重头戏——潮剧普法沙龙,则邀请多名潮剧艺术家,精心挑选经典潮剧曲目《京城会》《斩娥》《木兰巡营》《一案激起千层浪》《十娘泣诉》中包含法治元素的唱段进行表演,并由两位特邀律师——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敏和专职律师徐秀贞,结合《民法典》等法律中的热点问题,针对不同唱段,现场剖析解读其中涉及到的法治元素,为观众上了一堂传统戏曲与法治教育交融的法治课。最后,西陇社区舞蹈队和汕头市朗诵协会两位朗读者分别带来舞蹈《歌唱祖国》和朗诵《盛世之典》,将整场活动推向了高潮。下来,汕头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军营等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以高质量法治之力保障群众美好生活。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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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用密码工作。近年来,随着商用密码在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广泛应用,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商用密码创新发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2020年施行的密码法对商用密码管理制度进行了结构性重塑。为了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细化密码法相关制度,对1999年公布的《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条例》,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完善商用密码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相应行政区域的商用密码工作;网信、商务、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商用密码有关管理工作;明确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商用密码监管的职权、协作配合、保密义务以及信用监管、举报等制度机制。二是促进商用密码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建设。《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商用密码科技创新促进机制,保护商用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鼓励支持商用密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优化现行商用密码科研成果审查鉴定审批的适用范围。明确商用密码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检查。三是健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条例》明确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鼓励在商用密码活动中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明确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程序及从业规范。明确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与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商用密码服务应当检测认证合格。四是加强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管理。《条例》明确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要求和使用规范。明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审批条件、程序及从业规范。明确建立电子认证信任机制,推动电子认证服务互信互认。五是规范商用密码进出口管理。《条例》根据密码法关于商用密码进出口的规定和国家出口管制、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制度,明确商用密码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实行清单管理,并规定了审批程序。六是促进商用密码应用。《条例》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支持网络产品和服务使用商用密码提升安全性。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商用密码使用要求和国家安全审查要求。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来源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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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广东最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公布→

5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3年2月22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来源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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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行政复议条例拟修正 涉及工伤认定类行政争议等方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巩固汕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更好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职能作用,汕头市对《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进行修订,并形成《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草案)。2013年4月,汕头市出台《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推动了汕头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汕头市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市人大常委会于当年6月出台《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明确:调整适用和停止适用的期限为二年,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完善《行政复议条例》有关规定。经充分调研评估,一年多来的行政复议改革实践证明可行,取得了预期效果,修改条件基本成熟。条例修正案草案根据复议实践补充相关规定,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主要包括:一是补充复议协调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复议机构主动作为,采取提醒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向申请人释法说理等协调措施,争取申请人谅解,消除申请人质疑,该做法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最大程度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二是补充调解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民事纠纷的规定。近年来,针对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是引发工伤认定类行政争议的重要原因这一情况,复议机构按照自愿合法原则组织调解有关民事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避免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空转”和纠纷化解“不见底”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三是补充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的规定。复议机构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联动,将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问题移交执法监督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来源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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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及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39次常务会议的决定,近日,市政府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据悉,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共13项,包括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修正案草案)、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草案)、废止《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废止《汕头市港口条例》(草案)、废止《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草案)、废止《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草案)、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草案)等9项法规草案项目和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改)、汕头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修改)、废止《汕头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等4项政府规章项目;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调研预备项目共4项,包括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汕头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草案)等3项法规草案项目和汕头市南澳岛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暂定名)1项政府规章项目。汕头市政府要求,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立法项目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增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沟通,认真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来源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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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快看!这些事项与你息息相关

近年来,随着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上升,我国针对该类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也正式进入规范与制度建设阶段。中央多部门陆续联合下发了多个指导性意见,进一步维护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五一”国际劳动节刚刚过去,汕小法转发以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下吧!1.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