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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志愿者个人防护管理的通知》印发
9月13日,贵州省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志愿者个人防护管理的通知》,对志愿者防护组织管理、志愿者防护个人管理进一步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
要按照“宁紧勿松”的要求招募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服务工作的志愿者上岗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8周岁以上,青壮年为主;健康码绿码;24小时或48小时核酸阴性;个人身体及心理健康状态良好;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上岗服务前14天无离黔史;居住在低风险区、近期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出史、无与确诊病患及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通知》要求
要落实好志愿者安全防护,提高防疫志愿服务组织化程度,做好志愿服务细节管理。不得安排志愿者从事超出自身专业和职能范围外的服务,不得安排未经专业培训的志愿者参与风险系数较高、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工作。要合理安排志愿者上岗时间,科学设置岗位,原则上志愿者每班次上岗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天服务不超过8小时。
《通知》从休整期间注意事项、志愿服务工作中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志愿者个人防护管理要求进行明确。
按照《通知》,在休整期间的疫情防控志愿者,严禁与外界人员、其他志愿者接触,不开中央空调,保持相对独立的闭环状态。针对在服务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志愿者,《通知》提出了保持距离、注意穿戴、卫生保洁、不同岗位注意事项等八个方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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