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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近期,我局接到多次市民咨询和投诉,反映有部分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向市民推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投资项目。该类项目投资收益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签订的合同样式为设备购买合同,合同条款明显对市民不利。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属于重资产投资,投资回报年限是根据汽车充电量测算,绝非部分企业宣传的1至2年回本。
在此我局提醒,任何投资都需谨慎而为,投资此类项目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切莫轻信,切莫被高回报、高收益所吸引。若市民发现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已播出了《警惕!新型诈骗!充电桩投资骗局大起底!有人已被骗160万…》详见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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