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本周最全券商行政审批动态(2021年9月第5周)
券商行政申请批复动态
(2021.09.25-2021.10.03)
本文是券业行家『券商动态』系列2021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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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相关行政许可
(2021.09.25-2021.10.03)
2021年9月“白名单”新增国开证券,入围券商总数30家。
反馈机构:证监会
反馈日期:2021年9月30日
反馈事项:对王国斌、任莉、姜荷泽、李云亮、上海泉至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泉至清)、上海泉至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泉至澈)、上海泉至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泉至澄)、上海果至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果至行)设立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泉果基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一、请补充提供王国斌与其拟出资额相匹配的资产证明文件。
二、请补充提供王国斌出具的在泉果基金开业现场检查前完成所投资6家股权管理类企业出资清退的承诺。
三、请补充提供金鹰基金出具的李云亮在专户子公司任职期间,子公司开展业务的合规情况、李云亮履职情况的说明。
四、请补充提交上海泉至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4家机构股东按照其自身决策程序同意出资设立泉果基金的决定。
五、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补充提交王国斌和姜菏泽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姜菏泽和李云亮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六、请补充说明王国斌目前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并就泉果基金核准之日起30日内辞去在其他经营性机构所兼任的职务出具承诺。
七、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有效期至2021年7月17日,已过有效期,请补充更新。
反馈机构:证监会
反馈日期:2021年9月30日
反馈事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反馈意见
一、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创集团)持有首创证券63.08%股权,持有第一创业证券12.72%股权,请分别说明首创集团变更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前后以及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熙听宇)持股比例未来进一步减持至5%以下前后,第一创业证券董事会提名、高管推荐,以及防止首创集团变相突破证券公司“一参一控”规定的具体安排。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13人,其中公司董事会提名7人。请就“董事会提名董事”、“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具体产生机制进行说明。
反馈机构:证监会
反馈日期:2021年9月30日
反馈事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一、请就拟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副总裁樊平目前分管其他业务的情况及各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进行说明。
二、请就2020年、2021年1-8月你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的条件进行说明论证。
三、根据材料,你公司于2017年10月通过深交所对两融业务技术系统的测试,请就自2020年6月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规则正式发布后,你公司两融业务技术系统测试情况以及是否能够满足创业板融资融券资格需求进行说明。
反馈机构:证监会
反馈日期:2021年9月30日
反馈事项: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申请反馈意见。
一、请就本次股权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及资产评估程序是否符合国有资产交易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说明,相应规定、证明文件作为附件。
二、请进一步补充完善此次股权变更资产评估相关材料,具体为:一是补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二是《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资产评估结果”页显示使用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你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才向我会提出5%以上股权变更申请,目前尚未获批,请就该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期是否对本次股权变更构成影响作出说明。
东北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证券公司类)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2021]22号)。根据上述公告,东北证券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浙商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6号)。根据该批复,浙商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已获核准。
浙商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证券公司类)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2021〕22号)。根据该公告,浙商证券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哈投股份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恢复债券自营业务的通知》(黑证监机构字〔2021〕36号),同意江海证券恢复债券自营业务。此前证监会于2020年9月10日出具《关于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50号。
核准机构:深圳证监局
核准日期:2021年9月30日
核准事项:核准瑞银前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一、核准瑞银前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银前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瑞银前海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开业筹备工作。
三、瑞银前海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瑞银前海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对外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四、瑞银前海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
事项
机构
进度
第一创业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申港证券
变更业务范围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国融证券
变更业务范围
证监会
补正
华鑫证券
变更业务范围
证监会
材料接收
泉果基金
新设基金公司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太平基金
变更5%以上股权及实控人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新华基金
变更5%以上股权及实控人
证监会
受理
万家基金
变更5%以上股权及实控人
证监会
补正
天风期货
变更5%以上股权
证监会
第二次反馈意见
招金期货
变更5%以上股权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华联期货
变更5%以上股权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新纪元期货
变更5%以上股权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
浙商期货
通过子公司从事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证监会
第一次反馈意见材料接收
行家点评
第一创业拟变更主要股东,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涉及与首创证券“一参一控”问题。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国融证券和华鑫证券拟变更业务范围。
东北证券、浙商证券获准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证监会核准浙商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江海证券获准恢复债券自营业务。
东证资管前董事长、君和资本创始合伙人王国斌,东证资管原总经理任莉等申请设立泉果基金,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
证监会对太平基金变更5%以上股权及实控人第一次反馈意见。新华基金和万家基金申请变更5%以上股权及实控人。
天风期货、招金期货、华联期货和新纪元期货申请变更5%以上股权。浙商期货申请通过子公司从事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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