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两位数增幅,二股东”临阵缺席“,长城证券的百亿募资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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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沉浸在虎年新春喜悦中,长城证券的“二股东”深圳能源,官宣“作废”了此前拟斥资元参与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的计划。而这家老牌券商的百亿募资,是否会受到影响?
公开说NO
春节前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能源,证券代码:000027.SZ)发布了不参与认购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据公告披露,经与长城证券及相关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根据目前监管政策,公司不符合长城证券董事会决议确定的部分发行对象的条件,亦无法作为竞价对象参与长城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为此,深圳能源拟不参与认购长城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作为四项议案之一,提交将于2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周朝晖先生担任长城证券副董事长,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事实上,深圳能源作为长城证券第二大股东,与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能资本)也有着关联。
股权穿透信息显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能集团)旗下的华能资本持有长城证券46.38%股权;深圳能源持有12.69%股权;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江南)持有12.36%股权。
百亿募资
早在2021年7月,长城证券就公告了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同年9月获得证监会受理。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下称“预案”),长城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31,021,605股新股,募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其中50%,也就是50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25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另外2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在预案中,长城证券表示,前三大股东均参与非公开发行。其中,华能资本认购金额不低于20亿元,不超过46.38亿元;深圳能源认购金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8亿元;深圳新江南认购金额不超过12.36亿元。
如果非公开发行顺利,三家大股东的认购金额很可能超过40亿元,达到百亿上限,看起来不成问题。
然而,监管方面却有了“问题”。
监管问询
行家周报曾提及,证监会于2021年10月19日提出反馈意见,要求长城证券说明深圳能源、深圳新江南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并要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和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简称:国枫律所)发表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于2021年11月16日回应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长城证券拟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调整,不再将深圳能源、深圳新江南作为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并准备与深圳能源、深圳新江南签署相关协议,尚须待深圳能源和深圳新江南履行调整发行方案的内部汇报及决策程序。
在回复监管反馈近三个月后,长城证券二股东深圳能源正式公告弃权。
那么,原定计划三家股东参与的非公开发行,在第二、第三大股东退出后,是否还能顺利进行。华能资本作为控股股东,如果满额认购,其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但包括深圳能源、深圳新江南在内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将被动稀释。现有的超过6万名中小股东,其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对于这一情况,深圳能源也在公告中表示,尽管公司不参与长城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导致持股比例降低,但长城证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迅速提升净资本规模,带动相关业务发展,提升其整体盈利能力,使得公司未来可享有更高的投资收益。
最新业绩
那么,长城证券为股东带来了多少回报呢?
2020年2020年度,长城证券实行“10派1”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亿元。在此之前,长城证券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行“10派2”和“10派1.1”分红。最近三年,分红总额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105.97%、34.41%和20.67%,呈逐年下滑态势。
春节前夕,长城证券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在证券市场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市场交投活跃的背景下,长城证券全年营业收入为77.57亿元,同比增加1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6亿元,同比增加17.58%。
追查历年数据,长城证券2021年度营收超过其历史最佳水平,净利润也创下了2016年以来的新高。虽然目前尚未知2021年证券行业全貌,但这一增速很有可能在平均水平之上。
究竟是哪些业务带来了两位数的增幅呢?
行家从前三季度数据得知,长城证券五项主营业务中,自营业务收入11.20亿元,经纪业务揽收8.89亿元,投行业务收入为4.31亿元,信用业务收入为2.79亿元,资管业务揽收0.71亿元。同比来看,投行业务激增53.46%,经纪业务增幅为11.80%,但自营业务,信用业务和资管业务均有不同程度下滑。
除此之外,长城证券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两项,在2021年内同步出现了大幅增长。据中报披露,这主要来自现货贸易业务。
在前述问询函中,监管层面对此也有留意。一方面,要求补充说明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供应商、风险点和风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大幅增长的原因等情况。另一方面,证监会要求长城证券补充说明其他业务分部报告期各年均亏损的原因以及合理性;风险控制的执行以及有效性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虎年春节后首个交易日,券商股整体飘红。长城证券上涨0.527%,但在增幅榜中排名靠后。后市如何,或许还需要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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