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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规定:律师出庭不着律师袍将被纪律处分

法者心声 2020-02-21




来源 | 中国商报  转自:法律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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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受访律师供图)


尚法新闻记者独家获悉,河北省邯郸市律师协会(下文简称:邯郸律协)于2019年6月6日发布《关于加强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通知》(邯律协【2019】7号),通知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时,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参加庭审,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律师出庭着装早有规定,但实施效果一般

尚法新闻在查阅该通知中得知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加律师执业责任感。

同时该通知载明了制定此规定系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和实施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记者注意到,《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早于2002年3月3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四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第四条更是对律师出庭具体着装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第(二)项还强调,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尚法新闻在随机采访全国各地律师后,普遍认为律师出庭穿着律师袍,实践中会遇到携带不方便、法院不设置专门的换装室等情况,所以即使各地有强调规定,也是开始时严格、后来实施出现放松的现象。

全国有些省区市,也曾强调律师出庭着装

尚法新闻调查发现,《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必须身穿律师出庭服装这一规定,十几年几乎成为“僵尸条款”。但在2015年、2016年左右出现变化,律师出庭着装规定开始“复苏”。

先说北京市,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北京试点律师出庭统一着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北京市律师协会已经下发相关通知,律师出庭身穿律师袍将成为“硬性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3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法释[2016]7号),其中规定:“将第四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这一内容的规定被解读为同样适用于出庭的律师,于是当时出现了律师购买律师袍的高潮。其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方便律师在开庭前换装,该院在法庭区设立了律师休息室,并提供饮水、上网等必要设施。

邯郸律协列出时间表,违反规定将纪律处分

在邯郸律协制定的这份通知中,最大的亮点是为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载明了极为严厉的责任条款:2019年6月30日前违反《律师出庭服装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本人进行诫勉谈话;2019年7月份开始对违反《律师出庭服装管理办法》着装规定的律师,按照《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给予纪律处分。

尚法新闻就此尝试致电邯郸律协的负责人采访求证,但其没有接听电话。据知情律师透露,邯郸律协也考虑到通知实施的情况,给予律师近三周的宽限期,以便这一通知精神得到更广泛意见的宣传与落实。

对于邯郸律协这份关于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被业界认定是地方律师协会中不多的此类规定,而且增加了处分条款。

对该通知的落实情况,尚法新闻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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