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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认为公众号文章失实起诉要求退回打赏 被驳

法者心声 2020-02-21


来源:新京报 转自:法律图书馆 律界观察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因认为微信公众号文章“虚构事实”,海南律师李律平起诉该公众号运营方,要求退回66元打赏款。7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当事双方处获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李律平表示,将上诉。

一审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失实”风波引发诉讼

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1月27日,微信公众号“闪电人和海克特”发布文章《请拖凑数、推APP、关联交易,中国平安和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真会玩》,对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和中国平安联合发起的“一路平安”公益项目提出质疑。

2月21日,李律平为上述文章打赏了66元,并留言说:“公益需要大家监督,社会才能更好,加油!”随后,李律平在相关报道中看到,上述文章作者、该公众号运营方的法定代表人“dangpu”承认设置数据陷阱。由此,李律平认为文章“不实”,于2月26日留言质疑为何不发文纠正错误,并要求退还打赏款。

争议数据系保费数额。上述文章提到,“10000名贫困外出务工人员,每人19.9元,保费总额接近200万元。”实则计算下来应为20万元。对此,“dangpu”解释称系故意设置陷阱,以督促公益机构内部审查。此外,发文后一周内,其已通过在原文章下方留言、发布新文章等方式对保费计算、相关方回应等作出说明。

1月28日,“dangpu”在该文章下方留言称,已收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相关人员回应,“项目挺好的,大家都很坦然面对质疑……文章中确实也有部分不够准确的地方,例如保费总额的计算等等……”1月29日,2月2日,其再次发文澄清。

因认为该公众号所发文章“虚构事实”,属于民事欺诈,今年3月,李律平向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撤销赠与的66元打赏款,4月获立案。

李律平打赏66元。受访者供图

法院:原告主张“欺诈”缺乏事实佐证

7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当事双方处获悉,思明区法院于7月1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李律平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李律平对“dangpu”所发文章感到满意或赞赏,自愿以“打赏”的方式赠与公众号66元以示鼓励。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法律关系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李律平认为被告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虚构事实而主张撤销该赠与。

法院对此认为,李律平不能证明案涉合同约定了受赠人的义务,其在打赏时未设定任何义务;其次,“打赏”系无偿赠与;最后,“dangpu”已及时对争议文章进行更正和说明,并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形,李律平主张构成欺诈缺乏事实佐证。

李律平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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