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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安徽高院院长张坚(安徽高院原院长、一监察委科员被调查)落马的消息震动各方,他是今年以来法院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实际上,法官落马的新闻并不少见,有的甚至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还有的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发生在安徽省无为县法院的两起案件非常典型,两名刑庭副庭长接连落马,竟然都与黑恶“保护伞”有关。据中纪委机关刊报道,无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副庭长吴业平多次收受“黑老大”周帮海好处,为其提供庇护,被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没收赃款并处罚金共49万元。
周帮海等56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为争夺经济利益和黑道名声,多次与其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发生火拼,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16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当地公安机关曾多次抓捕该团伙成员,但让人不解的是,这些黑社会成员往往不论犯罪情节轻重都被县法院判处缓刑,没几天就被放出来继续招摇过市。种种迹象表明,周帮海团伙背后很可能存在“保护伞”。他的“保护伞”就是吴业平。2011年10月,周帮海为马仔吴克任犯下的两起寻衅滋事、两起故意伤害案件,向吴业平行贿2万现金请求轻判。在“吴庭长”的操纵下,虽然这四起案件情节严重,仍被判处缓刑二年。事后,吴业平还向周帮海打电话邀功请赏,“像这样的案子被判缓刑,在法院还从来没有过。”吴业平已经忘了自己的一名人民法官。2011年至2013年,周帮海为其组织成员吴克任、夏叶飞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以及其控制的赌场、传销等多起案件向吴业平请托关照,先后共行贿近14万元。对此,“吴庭长”一律来者不拒、有求必应,每次请托一万两万不嫌多,五千八千也不嫌少,无论在办公室、饭桌上,还是在散步时,吴业平有礼就收;无论案件性质情节是涉黑、涉赌,还是涉黄,他全然不管,只要给好处就敢办。巧合的是,无为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曹树会也是一把“保护伞”。经查明,2008年至2015年,曹树会利用其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便利,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人员减轻刑事处罚提供关照,多次接受吃请,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合计约42.93万元。2018年6月,曹树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曹树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相关文书显示,法院查实曹树会的27笔受贿款项,金额大小不等,披露了一个刑事法官如何将审判活动变成“提款机”的。法院查实他受贿的第一节事实为:2008年前后,丁某为马扬虎聚众斗殴案找到曹树会请求关照,宴请曹吃饭后,在无为县法院宿舍附近送给曹现金5000元钱。2009年2月,马扬虎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后,曹一发不可收拾。纵观这27节受贿事实,曹树会要的“价码”似乎不高,有的是两三千元现金,有的是两瓶酒、一条烟、猪肉和现金若干,受贿地点有的是在饭局上,有的甚至在曹树会办公室,可谓来者不拒。最大的一笔来自2015年的一起案件,曹接受肖某等五人的请托,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现金计12.8万元。收了钱就要办事,这些犯罪人员均被从轻减轻处理,有的被免于刑事处罚,有的被判处缓刑,有的刑期缩短。2018年8月6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对曹树会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曹树会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42.93万元予以追缴。刑事审判是代表国家法律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惩戒震慑力量,有些刑事法官却将代表国家严刑峻法的公权力看作了自己可左右的私权利,当成了出卖职权跟犯罪分子交易的工具。法袍上佩戴的是天平,法官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受贿赂时,天平已然倾斜,司法权威已经荡然无存。从主观原因来看,纪法意识淡漠,丧失对党纪法规的敬畏是其腐化堕落的根源。以吴业平为例,他认为从与社会人士吃顿饭、喝顿酒是无足轻重的小节,到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成员,吴业平慢慢形成了“权”大于“纪”、大于“法”的错误认知,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防线完全坍塌,最终走向违纪破法的深渊。从客观原因来看,基层法庭审判长自由裁量权过大,同时监管不力。吴业平主持刑庭日常工作期间,案件分配、裁决量刑都由他一言以断。法院分管领导往往只注重审判结果有无违反法条的“冤假错案”,而对审判过程疏于监管,其他审判员则忌惮于“吴庭长”的职权不敢提出异议,基于这样的原因,吴业平得以上瞒法院领导,下压同事下属,滥用职权愈加肆无忌惮。曹树会能在短短数年受贿27笔,也足以说明相关的监督可谓名存实亡。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腐败极大地伤及社会正义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严重败坏了政法机关的形象,为祸犹烈。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人民法院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治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制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等构建防止人情干扰的隔离墙,出台措施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干预办案,严禁法官不得过问他人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惟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警示教育,铲除腐败滋长土壤,才能铲除司法腐败,用“扫黑除伞”的切实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手握法槌的法官,并不因懂法而具备天然的防腐能力,同样需要强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