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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身份属于什么性质?

法者心声 2020-02-21


来源:百度贴吧




图据百度贴吧




      性质,根据中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XXX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用制书记员不同于一般合同制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职级管理,并进行考核及晋升;聘用制书记员薪酬、装备、服装、培训、奖励、社保等相关费用列入所在用人单位年度预算,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解决,聘用制书记员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编制的审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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