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暂不改变
目前,全国各地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正在陆续出台。自去年3月起,全国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至市县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机构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包涵其中。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机构改革总体规划经过了精心设计,规划比较周全,因此推进速度也较历次机构改革更快。沈荣华认为,2019年的重要任务是进行职能转变。
中央编办三局在解读《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5个《指导意见》时指出:关于有序整合执法队伍,5个《指导意见》提出,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暂不改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解读文章同时要求: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
现有使用公益类事业编制的人员,由同级编委连人带编统筹用于解决相关领域的用人用编需求。坚持“凡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这些要求在各地公开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大多有如出一辙的表述。
关于改革的主要任务,解读文章指出:在整合组建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解读文章还重申了《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要按照统一规范管理的方向,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规范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
中央编办三局的解读文章标题为《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刊登在《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2019年第2期。《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由中央编办主管、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主办。
此前,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11月7日印发《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2月7日起执行)。
该文件在“关于预算保障和财务管理”一项明确:“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改革实施范围。”这与各地公开的机构方案的规定是一致的,即改革后除了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由此可见,虽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由地方负主体责任”,但是,在执法队伍的有序整合方面必须静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
本次机构改革时间表
2018年2月28日 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部分内容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2018年3月19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任命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一把手”。2018年3月21日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2018年3月27日-5月31日 国务院新组建部门和单位全部挂牌亮相。2018年9月10日-11日 中央编办首次集中公布改革后16个部门“三定”方案。2018年9月底前 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报党中央审批。2018年11月 中央编办公布国务院办公厅等10个部门的“三定”方案。2018年年底前 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落实到位。2018年年底前 省级党政机构调整基本到位。2018年年底前 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报党中央备案。2019年3月底前 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事业单位培训管家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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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正在陆续出台。自去年3月起,全国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至市县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机构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包涵其中。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机构改革总体规划经过了精心设计,规划比较周全,因此推进速度也较历次机构改革更快。沈荣华认为,2019年的重要任务是进行职能转变。
中央编办三局在解读《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5个《指导意见》时指出:关于有序整合执法队伍,5个《指导意见》提出,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暂不改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解读文章同时要求: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
现有使用公益类事业编制的人员,由同级编委连人带编统筹用于解决相关领域的用人用编需求。坚持“凡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这些要求在各地公开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大多有如出一辙的表述。
关于改革的主要任务,解读文章指出:在整合组建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解读文章还重申了《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要按照统一规范管理的方向,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规范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
中央编办三局的解读文章标题为《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刊登在《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2019年第2期。《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由中央编办主管、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主办。
此前,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11月7日印发《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2月7日起执行)。
该文件在“关于预算保障和财务管理”一项明确:“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改革实施范围。”这与各地公开的机构方案的规定是一致的,即改革后除了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由此可见,虽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由地方负主体责任”,但是,在执法队伍的有序整合方面必须静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
本次机构改革时间表
2018年2月28日 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部分内容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2018年3月19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任命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一把手”。2018年3月21日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2018年3月27日-5月31日 国务院新组建部门和单位全部挂牌亮相。2018年9月10日-11日 中央编办首次集中公布改革后16个部门“三定”方案。2018年9月底前 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报党中央审批。2018年11月 中央编办公布国务院办公厅等10个部门的“三定”方案。2018年年底前 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落实到位。2018年年底前 省级党政机构调整基本到位。2018年年底前 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报党中央备案。2019年3月底前 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事业单位培训管家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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