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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收到“法院传票”后吓呆!民警却被逗笑了……

法者心声 2020-02-20


在江苏苏州昆山打工的小卢

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通知他因涉及一桩民事官司

必须作为被告按时到法院出庭



然而小卢左思右想

不记得自己涉及什么纠纷

这传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张给小卢的法院传票上,案由写的是:明确威胁恐吓报复公司在职公务人员,小卢作为被告必须按时到法院出庭。









而强某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之前公司来了两位新职工,但是只做了半天就离职了。强某认为是小卢在背后说公司坏话,导致新人离职,两人因为这事有了矛盾。



强某本想着通过恶作剧给自己出一口气,没想到伪造传票时连法院名称也搞错了,被民警一眼识破。


目前,强某因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延伸阅读: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综合苏州交通广播,江苏新闻    记者:熊玄、林昱    编辑:刘海滨 路双英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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