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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一镇长拟任法院院长
任前公示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2000〕1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以下拟提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谢 晖,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拟提名为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钱永明,男,汉族,1983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黎川县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提名为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0年4月3日前来信来电向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举报电话:0794-12380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344000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7日
延伸阅读:
《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
第四十七条 法官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且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中选任。初任法官应当由法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能力审核。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遴选。
院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法官、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法官的职责、管理和保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四条 初任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法官、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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